根据《曲靖市财政局 曲靖市教育体育局关于下达2021年第三批教育学生资助中央直达资金的通知》(曲财教〔2021〕157号)《曲靖市财政局 曲靖市教育体育局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下达2022年第二批学生资助中央、省级和市级直达资金的通知》(曲财教〔2022〕102号)文件精神,为确保2022年国家助学贷款奖励补助资金及时精准发到困难学生手中,特制定此方案。
一、资助标准和范围
资助对象:2022年考取本专科普通高等院校的沾益籍家庭经济困难高中毕业生,标准为每生2000元。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时间:2022年8月19日——9月16日
报名方式:沾益籍区内就读学生向所毕业的高中学校进行申报。沾益籍区外就读的学生统一向沾益区第一中学进行申报。各高中学校负责人和联系方式见附件1。
三、评定流程
(一)提前告知。本资助评审方案将在沾益区人民政府网站、沾益区教体局一楼公示栏以及沾益区各高中学校校务公示栏进行公布。各普通高中学校要通过校园公告、班级群、发放告知书等多种途径和方式,向学生或监护人告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事项,做好资助政策的宣传工作,发放《2022年国家助学贷款奖补资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见附件2)。
(二)个人申请。学生本人如实填写《2022年国家助学贷款奖补资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相关信息,同时准备好其它认定评选材料。每个申请者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因提交虚假材料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学生提交材料包括: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专科院校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学生在本专科院校就读证明(若开学较晚,可开学后再提供)、经所在地社区或村委会和高中毕业学校盖章的《2022年国家助学贷款奖补资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其它可证明家庭经济困难的材料(若有则提供)。以上材料,请于2022年9月16日前工作日时间交到相应高中学校。逾期视为放弃,不再受理。
(三)所在地社区或村委会认定。根据学生提交的申请表信息,以及综合考虑影响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因素,开展认定工作,给出认定意见。
(四)高中毕业学校认定。根据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结合社区或村委会意见,开展认定工作,给出认定意见。
(五)沾益区教育体育局认定。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领导小组和评审小组,确定最终名单。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领导小组
组 长:朱志宇
成 员:王玲、韩水仙、王建华、董乔品、陈云会、王利芬、徐洋洋、雷蓉、尹家明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评审小组
组 长:徐洋洋
成 员:区教体局资助中心工作人员、各高中学校负责资助业务工作人员(毛咏菊、李百安、朱红星、杨桂芬、丁琴美、陶粉莲、 李应权、董中亮、宋雅芬、聂志涛、万子娴)
(六)结果公示
报名结束后,评审小组对各个高中所收集的学生申请材料进行交叉评审,确定资助名单。
评选结束后,名单将在沾益区人民政府网站、沾益区教体局一楼公示栏以及各高中学校校务公示栏进行公示(只公示学生姓名、毕业高中、录取大学名称)。
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名单有异议的可向沾益区教育体育局投诉举报。
举报电话:0874-3160937。
四、评定标准
评审小组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应综合考虑以下因素:
(一)家庭经济特殊困难因素。主要指是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三类”(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农村低收入家庭学生等情况。
(二)家庭经济困难因素。主要包括脱贫稳定户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等情况。
(三)其他影响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因素。主要包括:家庭经济负担、劳动力及职业状况,以及是否遭受重大自然灾害、重大意外事故等突发情况。认定困难学生时,应优先考虑特殊群体人员。对家庭经济困难人员认定,认定小组可采取信息比对、家访、个别访谈、数据分析、信函索证、量化评估、民主评议等方式,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精准度。
附件:1.各高中学校报名点联系人、联系方式及报名地点
2.2022年国家助学贷款奖补资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附件1.各高中学校报名点联系人、联系方式及报名地点.docx
附件2.2022年国家助学贷款奖补资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