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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沾政征补公告〔2023〕14号

  • 曲靖市沾益区自然资源局
  • 2023-11-22 09:02

为确保沾益区花山街道集疏运公路工程工作的顺利实施,根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结合土地现状调查情况,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政府组织拟定了《沾益区花山街道集疏运公路工程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范围及现状

本项目拟征收沾益区花山街道遵花铺社区居委会第六居民小组,十里铺社区居委会,十里铺社区居委会第一、第二、第三居民小组,松林社区居委会,施家屯社区居委会第一、第二居民小组集体土地。土地总面积19.6578公顷,农用地2.0662公顷(耕地8.0098公顷其中水田0.8047公顷、旱地7.2051公顷种植园用地1.2060公顷,林地8.5054公顷,草地0.1019公顷,其他农用地1.6040公顷),建设用地0.2207公顷,未利用地0.0100公顷

二、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沾益区花山街道集疏运公路工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交通类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规定,可以征收土地的情形。

三、征地补偿安置标准和情况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片区综合地价是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本项目土地补偿标准按照《关于公布实施全省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云自然资〔2020〕173号)标准执行

2.本项目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按照《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全市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标准执行。

3.本项目拟征收土地位置、权属、地类、面积,拟征收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以现状调查结果为准。

、安置途径

具体安置方式及社会保障措施详见《沾益区花山街道集疏运公路工程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补偿登记办理时方式期限

本公告时间不少于三十日,公告期满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于2023年117--2023年1110日,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到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政府花山街道办事处补偿登记。逾期未登记的,以现状调查结果和沾益区花山街道集疏运公路工程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计算补偿金额。

、有关事项

1.公告发布之后,涉及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组织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书面知悉并讨论拟征收土地事宜。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异议和建议的,可通过来信或者来访的方式反馈至县级人民政府或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以及《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相关规定,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沾益区花山街道集疏运公路工程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听证的,应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期满 5 个工作日内,向区人民政府提出书面听证申请,区人民政府按相关法律规定组织召开听证会;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

附件:

1.《沾益区花山街道集疏运公路工程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集疏运 补偿安置方案.docx

特此公告

联系人及电话: 3057906

址:曲靖市沾益区自然资源局

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政府

2023年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