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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二

  • 沾益区人民政府
  • 2018-09-19 15:36

《意见》立足重点,瞄准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重点任务,提出了一系列改革举措。

一是要健全完善责任体制。《意见》指出,要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构建“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党委、政府要发挥各自职能和作用,严格落实企业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负的全面主体责任,堵塞监管漏洞,切实消除盲区。

二是改进安全监管体制。《意见》明确了矿山、危化品监管体制改革方向,对安全监管部门行政执法机构的地位,充实市、县两级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强化乡镇(街道)安全监管力量,完善开发区、工业区等功能区的安全监管体制提出了具体要求。同时制定了监管执法装备、执法和应急用车标准,执法经费保障纳入同级财政全额保障范围等一系列措施。

三是严肃了安全法治秩序。《意见》将无证生产经营建设、拒不整改重大隐患、强令违章冒险作业、拒不执行安全监察执法指令等具有明显的主观故意、极易导致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违法行为纳入刑法调整范围,指出要“健全领导干部非法干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极大的加强了对安全生产非法违法的惩戒力度,保障了基层执法的严肃性。

四是建立了安全防控体系。《意见》对安全风险评估论证、安全风险联防联控、重大危险源管理提出要求,提出安全预防工作重点在企业,要实行重大隐患治理情况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制度,各级人民政府将职业病防治纳入民生工程及安全生产工作考核体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三同时”制度。

五是有力引导了安全基础建设。《意见》就推进现代信息技术与安全生产融合的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将安全知识纳入国民教育和农民工技能培训提出了具体要求,为强化安全基础提供了牢靠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