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专版

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安排工作退役军士和义务兵安置实施方案》的通知

  • 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2025-07-24 15:40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区直有关单位:

2025 年安排工作退役军士和义务兵安置实施方案》已经 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 7 22

(此件公开发布)


曲靖市沾益区2025年安排工作退役军士和

义务兵安置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退役军人安置条例》有关规定,高质量完成沾益区安排工作退役军士和义务兵岗位安置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退役军人事务部 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关于印发安排工作退役军士和义务兵役表现量化评分办法》(退役军人部发202314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等10部门关于做好安排工作退役军士和义务兵安置工作的实施意见》(退役发〔202530号)等法规政策规定,结合沾益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为了规范退役军人安置工作,妥善安置退役军人,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真正把党和国家关心关爱退役军士和义务兵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显著提高安排工作退役军士和义务兵岗位安置质量。退役军人安置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国防和军队建设服务的方针,贯彻妥善安置、合理使用、人尽其才、各得其所的原则。逐月领取退役金、自主就业、安排工作、退休与供养等方式接收移交安置,圆满完成2025年退役军士和义务兵安置工作

二、安置对象

依据《退役军人安置条例第二十五条 军士和义务兵退出现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安置地人民政府安排工作:

(一)军士服现役满12年的

(二)服现役期间个人获得勋章、荣誉称号的;

(三)服现役期间个人荣获三等战、二等功以上奖励的;

(四)服现役期间个人获得一级表彰的;

(五)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

(六)是烈士子女的。

符合逐月领取退役金条件的军士,本人自愿放弃以逐月领取退役金方式安置的,可以选择以安排工作方式安置。
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6级残疾等级的中级以上军士,本人自愿放弃以退休方式安置的,可以选择以安排工作方式安置。
三、岗位计划

安排工作的退役军士和义务兵,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人社局、区委编办、区国资等部门,按照国防义务均衡负担原则,科学合理拟定区退役军士和义务兵安置计划方案,报请区人民政府批准后,通过档案量化评分高低依序选岗安置。2025年安排工作退役军士和义务兵21人,岗位设置区属事业单位11个,省属事业单位3个,中央、省、市属国有企业12个。

四、安置办法

根据其服现役期间所作贡献、专长等,采取赋分选岗、统筹调剂、择优招录等方式安排其工作岗位。安置地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根据确认的安排工作退役军士和义务兵服役表现量化评分按照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和公示岗位要求,依次现场选岗并签字确认,选岗过程同步公开,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安置对象和社会公众监督。

、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退役军士和义务兵安置事关国防和军队建设,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涉及退役军士和义务兵合法权益。区退役军人安置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强对退役军士和义务兵安置工作的领导,认真做好退役军士和义务兵安置工作的牵头组织、统筹协调、指导督促和监督检查,推进退役军士和义务兵安置工作扎实开展。

(二)协调配合,强化责任。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公安分局、区人武部、区财政局、区委编办、区人社局、区司法局、区信访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国资等部门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退役军士和义务兵安置工作。对拒绝接收安排工作的退役军士和义务兵或者未完成安置任务的部门和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区人社局等部门可以视情况暂缓办理其人员调动、录(聘)用和编制等审批事项

(三)严格监督,违法必究。待安排工作期间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退役军士和义务兵,取消安排工作待遇。被执法机关依法实施行政处罚的,由安置地主管部门参照量化评分办法扣减相应服役表现量化得分。安置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安置过程中工作人员违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举报电话:0874-3567366)。

image.pngimage.png


政策解读:《曲靖市沾益区2025年安排工作退役军士和义务兵安置实施方案》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