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决策部署,进一步提振市场活力,加大对汽车消费的支持力度,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印发<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发改环资〔2024〕1104号),经研究决定,现对《曲靖市沾益区2024年汽车购车补贴实施细则》(点击链接)中的部分规定及内容做如下调整:
一、提高购车补贴标准
在《曲靖市沾益区2024年汽车购车补贴实施细则》第一章第三条的基础上,对政策期限内在相关汽车经销企业购置7万元及以上一手乘用新能源车的个人消费者,给予一次性4000元的定额补贴;对政策期限内在相关汽车经销企业(点击链接)购置7万元以下(不含7万元)一手乘用新能源车的个人消费者,给予一次性2000元的定额补贴。
二、变更补贴名额限制
在《曲靖市沾益区2024年汽车购车补贴实施细则》第一章第三条的基础上,不再按1000个名额限定补贴数量,补贴资金总额200万元不变,按照总额控制、先到先得的原则,由消费者提出申请,经审核认定后,由相关汽车经销企业兑现。在《曲靖市沾益区2024年汽车购车补贴实施细则》第二章第八条的基础上,个人消费者享受购车补贴须同时满足的条件为个人消费者提交申请时,区财政补贴资金额度尚有剩余,对新购车辆签订的销售合同中的裸车价格(不包含各类税费、手续费、附赠配件费等)不做限定。在《曲靖市沾益区2024年汽车购车补贴实施细则》第三章第十三条的基础上,根据消费者申请时间,先申请先审核,符合补贴条件的情况先发放,补贴金额用完为止,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未用完的财政资金额度收回财政。
三、补充说明
新购车辆裸车价格在7万元及以上、已通过审核认定、符合申领补贴条件的消费者,按照本通知标准发放补贴资金,由消费者所购车辆的相关汽车经销企业负责做好宣传告知、补贴发放、兑补登记等工作;自2024年8月1日起,在已公示相关汽车经销企业购置7万元以下(不含7万元)一手乘用新能源车的个人消费者,由消费者所购车辆的相关汽车经销企业负责做好宣传告知工作,指导消费者按规定流程完成线上申请手续。《曲靖市沾益区2024年汽车购车补贴实施细则》中的其他规定及内容不变。本公告涉及的规定及标准由曲靖市沾益区商务局负责解释。
曲靖市沾益区商务局
202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