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曲靖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曲靖市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经办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以及《曲靖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曲靖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的规定,现有云南人民大药房有限公司沾益东风南路二店、曲靖市沾益区元通医药有限责任公司芳泽堂药房2家医药机构主动提出终止(解除)协议,经评估小组会议决定同意以上2家医药机构终止服务协议,并报区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备案。现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发文之日起7个工作日(2024年8月2日至8月10日)。
曲靖市沾益区医疗保险中心
2024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