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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体规划修编(2023-2035年)》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第一次)

  • 曲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2024-01-12 15:25

曲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体规划修编(2023-2035年)》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第一次)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4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曲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体规划修编(2023-2035年)》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有关信息予以公告。公告内容如下:

一、规划名称

曲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体规划修编(2023-2035年)

二、规划概况

1)规划背景

根据《云南省开发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开发区主导产业指引》的通知》(云发改地区20221395号)、《曲靖市关于党建引领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曲办通202279、《曲靖市开发区振兴三年行动2023-2025曲办发 202311等文件要求,结合《中共曲靖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曲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曲编【20235等文件要求,曲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履行开发区规划建设等职责,并按照全省开发区现场推进会和2023年度省对州园区经济发展指标考核提出的工作要求,完成总体规划和环境影响报告书等相关工作,确保按期纳入国家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七条要求:行政区划调整确需修改规划的,组织编制机关可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修改远期规划。目前,已批复的曲靖高新区总体规划范围划定及管理关系不符合国家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要求,应启动规划修编程序。

2)规划范围

本次曲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范围包括:花山片区、白水片区和城西片区。

3)规划期限

近期:2023-2025年;

远期:2026-2035年。

三、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

1规划建设期扬尘对环境空气造成影响建筑施工及社会活动产生噪声地表开挖等造成水土流失建设期建筑垃圾堆放对环境的影响。

2)进驻项目废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

3)进驻项目生产过程中可能存在环境风险。

四、拟采取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1)加强对建筑垃圾的管理及施工噪声的控制采取有效隔声降噪措施做好水土保持措施。

2督促进驻企业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进驻企业生产工艺、产污环节,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3)加强进驻企业的环保监管,制定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风险事故应急预案。

4)加强区域的环境质量跟踪监测与评价,确保区域环境质量满足环境功能区划,规划的实施不改变区域环境功能。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见本网页附件

六、公众提出书面意见的起止日期

2024112—2024126

七、规划实施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规划实施单位:曲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电话:0874-3167992

电子邮箱:zygyyqgwh@126.com

八、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云南蓝硕环境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874-3283699

电子邮箱466681138@qq.com

曲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112

附件 公参反馈表格.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