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沾益区农业农村局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核发实施规范

  • 沾益区农业农村局
  • 2023-12-27 18:04

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核发

000120347000

一、基本要素

1.行政许可事项名称及编码

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核发000120347000

2.行政许可事项子项名称及编码

3.行政许可事项业务办理项名称及编码

1.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增加准驾机型(00012034700001)

2.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有效期满换证(00012034700002)

3.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核发(00012034700003)

4.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3)《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

5.实施依据

1)《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

2)《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管理规定》(农业部令2018年第1号)第三条

3)《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管理规定》(农业部令2018年第1号)第九条

4)《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九条

6.监管依据

1)《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四条

2)《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九条

3)《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管理规定》(农业部令2018年第1号)第三十三条

4)《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

5)《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

7.实施机关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或行政审批局

8.审批层级县级

9.行使层级县级

10.是否由审批机关受理

11.受理层级县级

12.是否存在初审环节

13.初审层级

14.对应政务服务事项国家级基本目录名称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核发

15.要素统一情况:全部要素全国统一

二、行政许可事项类型

资格型

三、行政许可条件

1.准予行政许可的条件

1.申请驾驶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年龄:18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二)身高:不低于150厘米;(三)视力:两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4.9以上;(四)辨色力:无红绿色盲;(五)听力:两耳分别距音叉50厘米能辨别声源方向;(六)上肢:双手拇指健全,每只手其他手指必须有3指健全,肢体和手指运动功能正常;(七)下肢:运动功能正常,下肢不等长度不得大于5厘米;(八)躯干、颈部:无运动功能障碍。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领驾驶证:(一)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二)3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3年,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三)吊销驾驶证未满2年的;(四)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未满3年的;(五)醉酒驾驶依法被吊销驾驶证未满5年的;(六)饮酒后或醉酒驾驶造成重大事故被吊销驾驶证的;(七)造成事故后逃逸被吊销驾驶证的。

3.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操作人员经过培训后,应当按照国务院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的规定,参加县级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组织的考试。考试合格的,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核发相应的操作证件。

2.规定行政许可条件的依据

1)《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操作人员经过培训后,应当按照国务院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的规定,参加县级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组织的考试。考试合格的,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核发相应的操作证件。......

2)《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管理规定》(农业部令2018年第1号)第九条申请驾驶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年龄:18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二)身高:不低于150厘米;(三)视力:两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4.9以上;(四)辨色力:无红绿色盲;(五)听力:两耳分别距音叉50厘米能辨别声源方向;(六)上肢:双手拇指健全,每只手其他手指必须有3指健全,肢体和手指运动功能正常;(七)下肢:运动功能正常,下肢不等长度不得大于5厘米;(八)躯干、颈部:无运动功能障碍。

3)《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管理规定》(农业部令2018年第1号)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领驾驶证:(一)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二)3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3年,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三)吊销驾驶证未满2年的;(四)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未满3年的;(五)醉酒驾驶依法被吊销驾驶证未满5年的;(六)饮酒后或醉酒驾驶造成重大事故被吊销驾驶证的;(七)造成事故后逃逸被吊销驾驶证的;(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行政许可服务对象类型与改革举措

1.服务对象类型:自然人

2.是否为涉企许可事项:

3.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名称:

4.许可证件名称:

5.改革方式:优化审批服务

6.具体改革举措

取消“拖拉机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资格认定”。

缩减审批时限

7.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1.修订拖拉机驾驶培训教材,在培训环节强化驾驶员安全教育。2.加强教练员队伍建设和管理,推动拖拉机培训机构建立培训记录、提高培训水平。3.严把拖拉机驾驶证件考试关口,完善考试大纲,严肃考试纪律,确保持证人员掌握驾驶技能和道路安全法规知识。4.农业农村部门、公安机关依照法定职责加强对拖拉机的驾驶安全管理,依法查处违规驾驶行为。

五、申请材料

1.申请材料名称

初次申领驾驶证的:

(一)申请表;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身体条件证明。

申请增加准驾机型的:

(一)申请表;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驾驶证;

(四)身体条件证明。

有效期满申请换证的:

(一)申请表;

(二)驾驶人身份证明;

(三)驾驶证;

(四)身体条件证明。

2.规定申请材料的依据

1)《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管理规定》(农业部令2018年第1号)第十二条 初次申领驾驶证的,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请人身份证明;

(二)身体条件证明。

2)《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管理规定》(农业部令2018年第1号)第十三条 申请增加准驾机型的,应当向驾驶证核发地或居住地农机监理机构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提交驾驶证和本规定第十二条规定的材料。

3)《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管理规定》(农业部令2018年第1号)第二十四条 驾驶证有效期为6年。驾驶人驾驶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时,应当随身携带。

驾驶人应当于驾驶证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向驾驶证核发地或居住地农机监理机构申请换证。申请换证时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以下材料:

(一)驾驶人身份证明;

(二)驾驶证;

(三)身体条件证明。

六、中介服务

1.有无法定中介服务事项:

2.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3.设定中介服务事项的依据

4.提供中介服务的机构

5.中介服务事项的收费性质

七、审批程序

1.办理行政许可的程序环节

申请受理、考试、发证

2.规定行政许可程序的依据

1)《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管理规定》(农业部令2018年第1号)第十四条农机监理机构办理驾驶证业务,应当依法审核申请人提交的资料,对符合条件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期限办理驾驶证。

申领驾驶证的,应当向农机监理机构提交规定的有关资料,如实申告规定事项。

2)《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管理规定》(农业部令2018年第1号)第十五条符合驾驶证申请条件的,农机监理机构应当受理并在20日内安排考试。

农机监理机构应当提供网络或电话等预约考试的方式。

3)《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管理规定》(农业部令2018年第1号)第二十一条申请人全部科目考试合格后,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核发驾驶证。准予增加准驾机型的,应当收回原驾驶证。

3.是否需要现场勘验

4.是否需要组织听证

5.是否需要招标、拍卖、挂牌交易

6.是否需要检验、检测、检疫

7.是否需要鉴定

8.是否需要专家评审

9.是否需要向社会公示

10.是否实行告知承诺办理

11.审批机关是否委托服务机构开展技术性服务:

八、受理和审批时限

1.承诺受理时限:当场办理

2.法定审批时限:2个工作日

3.规定法定审批时限依据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操作人员经过培训后,应当按照国务院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的规定,参加县级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组织的考试。考试合格的,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核发相应的操作证件。

4.承诺审批时限:1个工作日

依法进行考试另需时间不计算在该时限

九、收费

1.办理行政许可是否收费:

2.收费项目的名称、收费项目的标准、设定收费项目的依据、规定收费标准的依据

十、行政许可证件

1.审批结果类型:证照

2.审批结果名称: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

3.审批结果的有效期限:6年

4.规定审批结果有效期限的依据

1)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 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操作人员经过培训后,应当按照国务院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的规定,参加县级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组织的考试。考试合格的,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核发相应的操作证件。

  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操作证件有效期为6年;有效期满,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操作人员可以向原发证机关申请续展。

5.是否需要办理审批结果变更手续:

6.办理审批结果变更手续的要求

7.是否需要办理审批结果延续手续:

8.办理审批结果延续手续的要求

驾驶证有效期为6年。驾驶人驾驶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时,应当随身携带。

驾驶人应当于驾驶证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向驾驶证核发地或居住地农机监理机构申请换证。

9.审批结果的有效地域范围

全国

10.规定审批结果有效地域范围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一条 法律、行政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其适用范围没有地域限制的,申请人取得的行政许可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十一、行政许可数量限制

1.有无行政许可数量限制:

2.公布数量限制的方式:

3.公布数量限制的周期:

4.在数量限制条件下实施行政许可的方式:

5.规定在数量限制条件下实施行政许可方式的依据

十二、行政许可后年检

1.有无年检要求:

2.设定年检要求的依据

3.年检周期:

4.年检是否要求报送材料:

5.年检报送材料名称:

6.年检是否收费:

7.年检收费项目的名称、年检收费项目的标准、设定年检收费项目的依据、规定年检项目收费标准的依据

8.通过年检的证明或者标志:

十三、行政许可后年报

1.有无年报要求

2.年报报送材料名称

3.设定年报要求的依据

4.年报周期

十四、监管主体

县级以上农业农村部门

十五、备注

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

(基本要素)

一、行政许可事项名称:

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核发

二、主管部门

曲靖市农业农村

三、实施机关: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或行政审批局

四、设定和实施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五、子项:

六、业务办理项:

1.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增加准驾机型(00012034700001)

2.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有效期满换证(00012034700002)

3.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核发(00012034700003)

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增加准驾机型

00012034700001】

一、基本要素

1.行政许可事项名称及编码

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核发000120347000

2.行政许可事项子项名称及编码

3.行政许可事项业务办理项名称及编码

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增加准驾机型(00012034700001)

4.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3)《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

5.实施依据

1)《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

2)《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管理规定》(农业部令2018年第1号)第三条

3)《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管理规定》(农业部令2018年第1号)第九条

4)《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九条

5)《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管理规定》(农业部令2018年第1号)第十三条 

6.监管依据

1)《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四条

2)《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九条

3)《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管理规定》(农业部令2018年第1号)第三十三条

4)《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

5)《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

7.实施机关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或行政审批局

8.审批层级县级

9.行使层级县级

10.是否由审批机关受理

11.受理层级县级

12.是否存在初审环节

13.初审层级

14.对应政务服务事项国家级基本目录名称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核发

二、行政许可事项类型

资格型

三、行政许可条件

1.准予行政许可的条件

1.申请驾驶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年龄:18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二)身高:不低于150厘米;(三)视力:两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4.9以上;(四)辨色力:无红绿色盲;(五)听力:两耳分别距音叉50厘米能辨别声源方向;(六)上肢:双手拇指健全,每只手其他手指必须有3指健全,肢体和手指运动功能正常;(七)下肢:运动功能正常,下肢不等长度不得大于5厘米;(八)躯干、颈部:无运动功能障碍。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领驾驶证:(一)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二)3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3年,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三)吊销驾驶证未满2年的;(四)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未满3年的;(五)醉酒驾驶依法被吊销驾驶证未满5年的;(六)饮酒后或醉酒驾驶造成重大事故被吊销驾驶证的;(七)造成事故后逃逸被吊销驾驶证的;(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操作人员经过培训后,应当按照国务院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的规定,参加县级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组织的考试。考试合格的,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核发相应的操作证件。......

2.规定行政许可条件的依据

1)《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操作人员经过培训后,应当按照国务院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的规定,参加县级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组织的考试。考试合格的,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核发相应的操作证件。......

2)《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管理规定》(农业部令2018年第1号)第九条申请驾驶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年龄:18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二)身高:不低于150厘米;(三)视力:两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4.9以上;(四)辨色力:无红绿色盲;(五)听力:两耳分别距音叉50厘米能辨别声源方向;(六)上肢:双手拇指健全,每只手其他手指必须有3指健全,肢体和手指运动功能正常;(七)下肢:运动功能正常,下肢不等长度不得大于5厘米;(八)躯干、颈部:无运动功能障碍。

3)《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管理规定》(农业部令2018年第1号)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领驾驶证:(一)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二)3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3年,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三)吊销驾驶证未满2年的;(四)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未满3年的;(五)醉酒驾驶依法被吊销驾驶证未满5年的;(六)饮酒后或醉酒驾驶造成重大事故被吊销驾驶证的;(七)造成事故后逃逸被吊销驾驶证的;(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行政许可服务对象类型与改革举措

1.服务对象类型:自然人

2.是否为涉企许可事项:

3.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名称:

4.许可证件名称:

5.改革方式:优化审批服务

6.具体改革举措

取消“拖拉机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资格认定”。

缩减审批时限

7.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1.修订拖拉机驾驶培训教材,在培训环节强化驾驶员安全教育。2.加强教练员队伍建设和管理,推动拖拉机培训机构建立培训记录、提高培训水平。3.严把拖拉机驾驶证件考试关口,完善考试大纲,严肃考试纪律,确保持证人员掌握驾驶技能和道路安全法规知识。4.农业农村部门、公安机关依照法定职责加强对拖拉机的驾驶安全管理,依法查处违规驾驶行为。

五、申请材料

1.申请材料名称

(一)申请表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驾驶证;

(四)身体条件证明。

2.规定申请材料的依据

1)《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管理规定》(农业部令2018年第1号)第十二条 初次申领驾驶证的,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请人身份证明;

(二)身体条件证明。

2)《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管理规定》(农业部令2018年第1号)第十三条 申请增加准驾机型的,应当向驾驶证核发地或居住地农机监理机构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提交驾驶证和本规定第十二条规定的材料。

六、中介服务

1.有无法定中介服务事项:

2.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3.设定中介服务事项的依据

4.提供中介服务的机构

5.中介服务事项的收费性质

七、审批程序

1.办理行政许可的程序环节

申请受理、考试、发证、收回原驾驶证

2.规定行政许可程序的依据

《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管理规定》(农业部令2018年第1号)第十四条农机监理机构办理驾驶证业务,应当依法审核申请人提交的资料,对符合条件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期限办理驾驶证。

申领驾驶证的,应当向农机监理机构提交规定的有关资料,如实申告规定事项。

《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管理规定》(农业部令2018年第1号)第十五条符合驾驶证申请条件的,农机监理机构应当受理并在20日内安排考试。

农机监理机构应当提供网络或电话等预约考试的方式。

《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管理规定》(农业部令2018年第1号)第二十一条申请人全部科目考试合格后,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核发驾驶证。准予增加准驾机型的,应当收回原驾驶证。

3.是否需要现场勘验

4.是否需要组织听证

5.是否需要招标、拍卖、挂牌交易

6.是否需要检验、检测、检疫

7.是否需要鉴定

8.是否需要专家评审

9.是否需要向社会公示

10.是否实行告知承诺办理

11.审批机关是否委托服务机构开展技术性服务:

八、受理和审批时限

1.承诺受理时限:当场办理

2.法定审批时限:2个工作日

3.规定法定审批时限依据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操作人员经过培训后,应当按照国务院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的规定,参加县级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组织的考试。考试合格的,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核发相应的操作证件。

4.承诺审批时限:1个工作日

依法进行考试另需时间不计算在该时限

九、收费

1.办理行政许可是否收费:

2.收费项目的名称、收费项目的标准、设定收费项目的依据、规定收费标准的依据

十、行政许可证件

1.审批结果类型:证照

2.审批结果名称: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

3.审批结果的有效期限:6年

4.规定审批结果有效期限的依据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 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操作人员经过培训后,应当按照国务院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的规定,参加县级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组织的考试。考试合格的,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核发相应的操作证件。

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操作证件有效期为6年;有效期满,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操作人员可以向原发证机关申请续展。

5.是否需要办理审批结果变更手续:

6.办理审批结果变更手续的要求

7.是否需要办理审批结果延续手续:

8.办理审批结果延续手续的要求

驾驶证有效期为6年。驾驶人驾驶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时,应当随身携带。

驾驶人应当于驾驶证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向驾驶证核发地或居住地农机监理机构申请换证。

依据:

《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管理规定》(农业部令2018年 第1号)第二十四条:驾驶证有效期为6年。驾驶人驾驶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时,应当随身携带。驾驶人应当于驾驶证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向驾驶证核发地或居住地农机监理机构申请换证。申请换证时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以下材料:(一)驾驶人身份证明;(二)驾驶证;(三)身体条件证明。

9.审批结果的有效地域范围

全国

10.规定审批结果有效地域范围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一条 法律、行政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其适用范围没有地域限制的,申请人取得的行政许可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十一、行政许可数量限制

1.有无行政许可数量限制:

2.公布数量限制的方式:

3.公布数量限制的周期:

4.在数量限制条件下实施行政许可的方式:

5.规定在数量限制条件下实施行政许可方式的依据

十二、行政许可后年检

1.有无年检要求:

2.设定年检要求的依据

3.年检周期:

4.年检是否要求报送材料:

5.年检报送材料名称:

6.年检是否收费:

7.年检收费项目的名称、年检收费项目的标准、设定年检收费项目的依据、规定年检项目收费标准的依据

8.通过年检的证明或者标志:

十三、行政许可后年报

1.有无年报要求

2.年报报送材料名称

3.设定年报要求的依据

4.年报周期

十四、监管主体

县级以上农业农村部门

十五、备注

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有效期满换证

00012034700002】

一、基本要素

1.行政许可事项名称及编码

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核发000120347000

2.行政许可事项子项名称及编码

3.行政许可事项业务办理项名称及编码

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有效期满换证(00012034700002)

4.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3)《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

5.实施依据

1)《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

2)《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管理规定》(农业部令2018年第1号)第三条

3)《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管理规定》(农业部令2018年第1号)第九条

4)《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九条

5)《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管理规定》(农业部令2018年第1号)第二十四条

6.监管依据

1)《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四条

2)《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九条

3)《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管理规定》(农业部令2018年第1号)第三十三条

4)《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

5)《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

7.实施机关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或行政审批局

8.审批层级县级

9.行使层级县级

10.是否由审批机关受理

11.受理层级县级

12.是否存在初审环节

13.初审层级

14.对应政务服务事项国家级基本目录名称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核发

二、行政许可事项类型

资格型

三、行政许可条件

1.准予行政许可的条件

1.申请驾驶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年龄:18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二)身高:不低于150厘米;(三)视力:两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4.9以上;(四)辨色力:无红绿色盲;(五)听力:两耳分别距音叉50厘米能辨别声源方向;(六)上肢:双手拇指健全,每只手其他手指必须有3指健全,肢体和手指运动功能正常;(七)下肢:运动功能正常,下肢不等长度不得大于5厘米;(八)躯干、颈部:无运动功能障碍。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领驾驶证:(一)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二)3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3年,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三)吊销驾驶证未满2年的;(四)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未满3年的;(五)醉酒驾驶依法被吊销驾驶证未满5年的;(六)饮酒后或醉酒驾驶造成重大事故被吊销驾驶证的;(七)造成事故后逃逸被吊销驾驶证的;(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操作人员经过培训后,应当按照国务院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的规定,参加县级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组织的考试。考试合格的,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核发相应的操作证件。......

2.规定行政许可条件的依据

1)《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操作人员经过培训后,应当按照国务院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的规定,参加县级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组织的考试。考试合格的,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核发相应的操作证件。......

2)《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管理规定》(农业部令2018年第1号)第九条申请驾驶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年龄:18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二)身高:不低于150厘米;(三)视力:两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4.9以上;(四)辨色力:无红绿色盲;(五)听力:两耳分别距音叉50厘米能辨别声源方向;(六)上肢:双手拇指健全,每只手其他手指必须有3指健全,肢体和手指运动功能正常;(七)下肢:运动功能正常,下肢不等长度不得大于5厘米;(八)躯干、颈部:无运动功能障碍。

3)《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管理规定》(农业部令2018年第1号)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领驾驶证:(一)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二)3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3年,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三)吊销驾驶证未满2年的;(四)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未满3年的;(五)醉酒驾驶依法被吊销驾驶证未满5年的;(六)饮酒后或醉酒驾驶造成重大事故被吊销驾驶证的;(七)造成事故后逃逸被吊销驾驶证的;(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行政许可服务对象类型与改革举措

1.服务对象类型:自然人

2.是否为涉企许可事项:

3.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名称:

4.许可证件名称:

5.改革方式:优化审批服务

6.具体改革举措

取消“拖拉机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资格认定”。

缩减审批时限

7.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1.修订拖拉机驾驶培训教材,在培训环节强化驾驶员安全教育。2.加强教练员队伍建设和管理,推动拖拉机培训机构建立培训记录、提高培训水平。3.严把拖拉机驾驶证件考试关口,完善考试大纲,严肃考试纪律,确保持证人员掌握驾驶技能和道路安全法规知识。4.农业农村部门、公安机关依照法定职责加强对拖拉机的驾驶安全管理,依法查处违规驾驶行为。

五、申请材料

1.申请材料名称

(一)申请表;

(二)驾驶人身份证明;

(三)驾驶证;

(四)身体条件证明。

2.规定申请材料的依据

《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管理规定》(农业部令2018年第1号)第二十四条 驾驶证有效期为6年。驾驶人驾驶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时,应当随身携带。

驾驶人应当于驾驶证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向驾驶证核发地或居住地农机监理机构申请换证。申请换证时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以下材料:

(一)驾驶人身份证明;

(二)驾驶证;

(三)身体条件证明。

六、中介服务

1.有无法定中介服务事项:

2.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3.设定中介服务事项的依据

4.提供中介服务的机构

5.中介服务事项的收费性质

七、审批程序

1.办理行政许可的程序环节

申请受理、审核、发证

2.规定行政许可程序的依据

《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管理规定》(农业部令2018年第1号)第十四条农机监理机构办理驾驶证业务,应当依法审核申请人提交的资料,对符合条件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期限办理驾驶证。

申领驾驶证的,应当向农机监理机构提交规定的有关资料,如实申告规定事项。

《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管理规定》(农业部令2018年第1号)第十五条符合驾驶证申请条件的,农机监理机构应当受理并在20日内安排考试。

农机监理机构应当提供网络或电话等预约考试的方式。

《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管理规定》(农业部令2018年第1号)第二十一条申请人全部科目考试合格后,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核发驾驶证。准予增加准驾机型的,应当收回原驾驶证。

《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管理规定》(农业部令2018年第1号)第二十四条 驾驶证有效期为6年。驾驶人驾驶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时,应当随身携带。驾驶人应当于驾驶证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向驾驶证核发地或居住地农机监理机构申请换证......

3.是否需要现场勘验

4.是否需要组织听证

5.是否需要招标、拍卖、挂牌交易

6.是否需要检验、检测、检疫

7.是否需要鉴定

8.是否需要专家评审

9.是否需要向社会公示

10.是否实行告知承诺办理

11.审批机关是否委托服务机构开展技术性服务:

八、受理和审批时限

1.承诺受理时限:当场办理

2.法定审批时限:2个工作日

3.规定法定审批时限依据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操作人员经过培训后,应当按照国务院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的规定,参加县级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组织的考试。考试合格的,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核发相应的操作证件。

4.承诺审批时限:1个工作日

九、收费

1.办理行政许可是否收费:

2.收费项目的名称、收费项目的标准、设定收费项目的依据、规定收费标准的依据

十、行政许可证件

1.审批结果类型:证照

2.审批结果名称: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

3.审批结果的有效期限:6年

4.规定审批结果有效期限的依据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 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操作人员经过培训后,应当按照国务院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的规定,参加县级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组织的考试。考试合格的,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核发相应的操作证件。

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操作证件有效期为6年;有效期满,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操作人员可以向原发证机关申请续展。

5.是否需要办理审批结果变更手续:

6.办理审批结果变更手续的要求

7.是否需要办理审批结果延续手续:

8.办理审批结果延续手续的要求

驾驶证有效期为6年。驾驶人驾驶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时,应当随身携带。

驾驶人应当于驾驶证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向驾驶证核发地或居住地农机监理机构申请换证。

《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管理规定》(农业部令2018年 第1号)第二十四条:驾驶证有效期为6年。驾驶人驾驶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时,应当随身携带。驾驶人应当于驾驶证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向驾驶证核发地或居住地农机监理机构申请换证。申请换证时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以下材料:(一)驾驶人身份证明;(二)驾驶证;(三)身体条件证明。

9.审批结果的有效地域范围

全国

10.规定审批结果有效地域范围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一条 法律、行政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其适用范围没有地域限制的,申请人取得的行政许可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十一、行政许可数量限制

1.有无行政许可数量限制:

2.公布数量限制的方式:

3.公布数量限制的周期:

4.在数量限制条件下实施行政许可的方式:

5.规定在数量限制条件下实施行政许可方式的依据

十二、行政许可后年检

1.有无年检要求:

2.设定年检要求的依据

3.年检周期:

4.年检是否要求报送材料:

5.年检报送材料名称:

6.年检是否收费:

7.年检收费项目的名称、年检收费项目的标准、设定年检收费项目的依据、规定年检项目收费标准的依据

8.通过年检的证明或者标志:

十三、行政许可后年报

1.有无年报要求

2.年报报送材料名称

3.设定年报要求的依据

4.年报周期

十四、监管主体

县级以上农业农村部门

十五、备注

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核发

00012034700003】

一、基本要素

1.行政许可事项名称及编码

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核发000120347000

2.行政许可事项子项名称及编码

3.行政许可事项业务办理项名称及编码

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核发(00012034700003)

4.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3)《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

5.实施依据

1)《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

2)《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管理规定》(农业部令2018年第1号)第三条

3)《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管理规定》(农业部令2018年第1号)第九条

4)《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九条

6.监管依据

1)《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四条

2)《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九条

3)《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管理规定》(农业部令2018年第1号)第三十三条

4)《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

5)《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

7.实施机关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或行政审批局

8.审批层级县级

9.行使层级县级

10.是否由审批机关受理

11.受理层级县级

12.是否存在初审环节

13.初审层级

14.对应政务服务事项国家级基本目录名称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核发

二、行政许可事项类型

资格型

三、行政许可条件

1.准予行政许可的条件

1.申请驾驶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年龄:18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二)身高:不低于150厘米;(三)视力:两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4.9以上;(四)辨色力:无红绿色盲;(五)听力:两耳分别距音叉50厘米能辨别声源方向;(六)上肢:双手拇指健全,每只手其他手指必须有3指健全,肢体和手指运动功能正常;(七)下肢:运动功能正常,下肢不等长度不得大于5厘米;(八)躯干、颈部:无运动功能障碍。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领驾驶证:(一)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二)3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3年,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三)吊销驾驶证未满2年的;(四)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未满3年的;(五)醉酒驾驶依法被吊销驾驶证未满5年的;(六)饮酒后或醉酒驾驶造成重大事故被吊销驾驶证的;(七)造成事故后逃逸被吊销驾驶证的。

3.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操作人员经过培训后,应当按照国务院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的规定,参加县级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组织的考试。考试合格的,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核发相应的操作证件。

2.规定行政许可条件的依据

1)《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操作人员经过培训后,应当按照国务院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的规定,参加县级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组织的考试。考试合格的,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核发相应的操作证件。......

2)《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管理规定》(农业部令2018年第1号)第九条申请驾驶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年龄:18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二)身高:不低于150厘米;(三)视力:两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4.9以上;(四)辨色力:无红绿色盲;(五)听力:两耳分别距音叉50厘米能辨别声源方向;(六)上肢:双手拇指健全,每只手其他手指必须有3指健全,肢体和手指运动功能正常;(七)下肢:运动功能正常,下肢不等长度不得大于5厘米;(八)躯干、颈部:无运动功能障碍。

3)《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管理规定》(农业部令2018年第1号)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领驾驶证:(一)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二)3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3年,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三)吊销驾驶证未满2年的;(四)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未满3年的;(五)醉酒驾驶依法被吊销驾驶证未满5年的;(六)饮酒后或醉酒驾驶造成重大事故被吊销驾驶证的;(七)造成事故后逃逸被吊销驾驶证的;(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行政许可服务对象类型与改革举措

1.服务对象类型:自然人

2.是否为涉企许可事项:

3.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名称:

4.许可证件名称:

5.改革方式:优化审批服务

6.具体改革举措

取消“拖拉机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资格认定”。

缩减审批时限

7.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1.修订拖拉机驾驶培训教材,在培训环节强化驾驶员安全教育。2.加强教练员队伍建设和管理,推动拖拉机培训机构建立培训记录、提高培训水平。3.严把拖拉机驾驶证件考试关口,完善考试大纲,严肃考试纪律,确保持证人员掌握驾驶技能和道路安全法规知识。4.农业农村部门、公安机关依照法定职责加强对拖拉机的驾驶安全管理,依法查处违规驾驶行为。

五、申请材料

1.申请材料名称

(一)申请表;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身体条件证明。

2.规定申请材料的依据

《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管理规定》(农业部令2018年第1号)第十二条 初次申领驾驶证的,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请人身份证明;

(二)身体条件证明。

六、中介服务

1.有无法定中介服务事项:

2.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3.设定中介服务事项的依据

4.提供中介服务的机构

5.中介服务事项的收费性质

七、审批程序

1.办理行政许可的程序环节

申请受理、考试、发证

2.规定行政许可程序的依据

《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管理规定》(农业部令2018年第1号)第十四条农机监理机构办理驾驶证业务,应当依法审核申请人提交的资料,对符合条件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期限办理驾驶证。

申领驾驶证的,应当向农机监理机构提交规定的有关资料,如实申告规定事项。

《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管理规定》(农业部令2018年第1号)第十五条符合驾驶证申请条件的,农机监理机构应当受理并在20日内安排考试。

农机监理机构应当提供网络或电话等预约考试的方式。

《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管理规定》(农业部令2018年第1号)第二十一条申请人全部科目考试合格后,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核发驾驶证。准予增加准驾机型的,应当收回原驾驶证。

3.是否需要现场勘验

4.是否需要组织听证

5.是否需要招标、拍卖、挂牌交易

6.是否需要检验、检测、检疫

7.是否需要鉴定

8.是否需要专家评审

9.是否需要向社会公示

10.是否实行告知承诺办理

11.审批机关是否委托服务机构开展技术性服务:

八、受理和审批时限

1.承诺受理时限:当场办理

2.法定审批时限:2个工作日

3.规定法定审批时限依据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操作人员经过培训后,应当按照国务院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的规定,参加县级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组织的考试。考试合格的,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核发相应的操作证件。

4.承诺审批时限:1个工作日

依法进行考试另需时间不计算在该时限

九、收费

1.办理行政许可是否收费:

2.收费项目的名称、收费项目的标准、设定收费项目的依据、规定收费标准的依据

十、行政许可证件

1.审批结果类型:证照

2.审批结果名称: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

3.审批结果的有效期限:6年

4.规定审批结果有效期限的依据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 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操作人员经过培训后,应当按照国务院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的规定,参加县级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组织的考试。考试合格的,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核发相应的操作证件。

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操作证件有效期为6年;有效期满,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操作人员可以向原发证机关申请续展。

5.是否需要办理审批结果变更手续:

6.办理审批结果变更手续的要求

7.是否需要办理审批结果延续手续:

8.办理审批结果延续手续的要求

驾驶证有效期为6年。驾驶人驾驶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时,应当随身携带。

驾驶人应当于驾驶证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向驾驶证核发地或居住地农机监理机构申请换证。

9.审批结果的有效地域范围

全国

10.规定审批结果有效地域范围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一条 法律、行政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其适用范围没有地域限制的,申请人取得的行政许可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十一、行政许可数量限制

1.有无行政许可数量限制:

2.公布数量限制的方式:

3.公布数量限制的周期:

4.在数量限制条件下实施行政许可的方式:

5.规定在数量限制条件下实施行政许可方式的依据

十二、行政许可后年检

1.有无年检要求:

2.设定年检要求的依据

3.年检周期:

4.年检是否要求报送材料:

5.年检报送材料名称:

6.年检是否收费:

7.年检收费项目的名称、年检收费项目的标准、设定年检收费项目的依据、规定年检项目收费标准的依据

8.通过年检的证明或者标志:

十三、行政许可后年报

1.有无年报要求

2.年报报送材料名称

3.设定年报要求的依据

4.年报周期

十四、监管主体

县级以上农业农村部门

十五、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