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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曲靖市贯彻落实响水河水源地保护日常督察报告整改方案》中“行业复核把关不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 曲靖市沾益区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
  • 2023-12-19 14:38


2021年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曲靖市响水河水源地铊浓度异常事件开展了日常督察,并通过《曲靖市响水河水源地保护日常督察报告》的形式向曲靖反馈交办问题后,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的《曲靖市贯彻落实响水河水源地保护日常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曲办发〔202127号)。区委、区政府根据上级反馈交办问题研究制定了《曲靖市沾益区贯彻落实响水河水源地保护日常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沾办通〔202162号)。方案中问题七:“行业复核把关不严”问题已按整改方案明确的整改措施全面完成整改。现将具体整改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反馈问题

问题七:行业复核把关不严

督察报告指出:《工业和信息化办公厅关于开展已认定铸造用生铁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工信厅原函〔2015320号)明确,各地行业主管部门要强化环保约束,把环保设施建设运行情况作为动态复核要点,明确铸造用生铁生产企业须配置完善的脱硫等环保设备并有效运行,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复核认定。201612月,原沾益区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经现场核实,认为沾益县祥发工贸有限公司建有铸管铸件设备,符合环保现状和环保治理相关条件要求,上报请示确认该公司铸造及高炉配套工艺设施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以便企业完善相关手续,但督察发现,在20155月工信部门开展铸造用生铁生产企业动态复核时,沾益区祥发工贸有限公司还未建设烧结工段脱硫设施,其脱硫设施于20197月建设,20204月才建成投运,认定的铸件设备于2018年下半年建设,201912月建成铸件生产线,于20203月正式投用,认定的铸管设备至今未建设。曲靖市、沾益区工信管理部门作为行业主管,未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要求,没有认真核实沾益区祥发工贸有限公司环保现状和环保治理实际情况,即给予通过动态初核,并逐级上报请示确认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整改目标

严格履行部门监管职责,严格按规定开展企业复核认定工作。

、整改措施

依法依规撤销沾益区祥发工贸有限公司铸管生产线的复核认定。

二)严格履行部门监管职责,在对企业的复核认定中严格按照国家、省有关环保约束的规定开展。

整改情况

(一)依法依规撤销沾益区祥发工贸有限公司铸管生产线的复核认定。

1.按照国家“放管服”改革精神的要求,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于20198月发布公告(2019年第30号),废止《铸造用生铁企业认定规范条件》(工信部原〔2011134号)和《符合铸造用生铁企业规范条件动态复核名单》(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635号)的规范认定公告、复核认定公告;国家发展改革委于201910月发布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9号),省人民政府于20207月印发《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482项涉及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云政发〔202016号),明确取消“符合产业政策认定”工作。

2.依据企业撤销铸管生产线项目复核认定请示,区、市逐级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请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沾益区祥发工贸有限公司有关产业政策情况的意见》复函中,明确《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关于确认沾益县祥发工贸有限公司30万吨/年铸管铸件项目符合产业政策的复函》(原材〔20148号)和《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沾益县祥发工贸有限公司铸造用高炉及配套工艺设施有关产业政策情况的复函》(原材〔2016347号)所依据的政策文件已经废止或修订,不再适用当前的政策条件和行业管理要求。

3.沾益区工信局《关于曲靖市沾益区祥发工贸有限公司撤销铸管生产线复核认定请示的回复意见》(2022-22),明确曲靖市沾益区祥发工贸有限公司铸管项目不再建设

(二)严格履行部门监管职责,在对企业的复核认定中严格按照国家、省有关环保约束的规定开展。

立行立改,已制定《关于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焦炭行业及磷化工企业)整改实施方案》,在工作中对企业的复核认定中严格按照国家、省有关环保约束的规定开展。严格履行部门监管职责,在对区域内其他企业的复核认定中严格按照国家、省有关环保约束的规定开展工作,防止类似问题再度发生。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加强对祥发工贸有限公司的动态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