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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沾政征补公告〔2023〕17号

  • 曲靖市沾益区自然资源局
  • 2023-11-21 17:22

为确保沾益区2023年度第五批次城镇建设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项目征收土地工作的顺利实施,根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结合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政府组织拟定沾益区2023年度第五批次城镇建设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范围及现状

本项目拟征收西平街道滨江社区居民委员会、滨江社区居民委员会第三居民小组、黑桥社区居民委员会第居民小组、黑桥社区居民委员会第居民小组、黑桥社区居民委员会第居民小组、红星社区居民委员会第居民小组、红星社区居民委员会第六居民小组、龙华街道龙华社区居民委员会、龙华社区居民委员会娄家山居民小组、龙华社区居民委员会马家营居民小组、龙华社区居民委员会许家山居民小组、龙泉社区居民委员会椒树下村居民小组、西河社区居民委员会蔡家山居民小组土地总面积11.5592公顷。其中农用地7.1114公顷(耕地4.1931公顷,林地0.3186公顷,草地0.7294公顷,其他农用地1.8703公顷),建设用地4.4478公顷不涉及未利用地。

二、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拟用于沾益区2023年度第批次城镇建设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中第()款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区综合服务、社会福利、市政公用、优抚安置、英烈保护等公共事业需要用地规定,可以征收土地情形。

三、补偿安置标准和情况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区片综合地价是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本批次土地补偿标准按照《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公布实施全省征收农用地综合地价的通知》(云自然资〔2020(173号))标准执行

2.本批次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依据《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全市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执行。

3.本批次拟征收土地位置、权属、地类、面积,拟征收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以现状调查结果为准。

、安置途径

具体安置方式及社会保障措施详见《沾益区2023年度第五批次城镇建设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五、补偿登记办理方式和期限

本公告时间不少于三十日,公告期满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于20231021- 20231022日,持产权证明材料,到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政府西平街道、龙泉街道办事处办理补偿登记。逾期未登记的,以现状调查结果和《沾益区2023年度第五批次城镇建设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计算补偿金额。

六、有关事项

1.公告发布之后,涉及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组织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书面知悉并讨论拟征收土地事宜。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异议和建议的,可通过来信或者来访的方式反馈至县级人民政府或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以及《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相关规定,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沾益区2023年度第五批次城镇建设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听证的,应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期满5个工作日内,向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政府提出书面听证申请,区人民政府按相关法律规定组织召开听证会;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

特此公告。

附件:1.《沾益区2023年度第五批次城镇建设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沾益区2023年度第五批次补偿安置方案.docx



联系人及电话:熊砚 0874--3057906

址:曲靖市沾益区自然资源局

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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