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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曲靖市沾益区创建全国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区实施方案》

  • 区教体局
  • 2023-04-14 15:20

一、背景形成过程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全面推进全区学前教育高质量跨越发展,积极争创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区,根据教育部《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教督〔20201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云政教督办〔20202号)文件精神,《曲靖市沾益区创建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区实施方案(送审稿)》由区教体局起草,征求了部分单位的意见,重新进行了修改,形成今天汇报的《实施方案》。

二、主要内容

(一)总体目标以提高全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落实政府保障措施和提升幼儿园保教质量为目标,推进学前教育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大力提升幼儿教师素质,规范办园行为,不断提升保育教育质量。确保在2023年全面达到国家督导评估认定标准,通过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区认定,基本建成覆盖全区、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二)主要任务

1.完善创指标体系,提升普及普惠水平。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创建指标为分为普及普惠水平、政府保障情况、幼儿园保教质量保障情况、社会认可度情况等4A级指标、17B级指标、36C级指标开展创建工作。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5%以上;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数占比达到80%以上;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数占比达到50%以上。

2.加大学前经费保障,推进普及普惠发展。建立和完善学前教育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切实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新增教育经费向学前教育倾斜,优先保障学前教育投入,落实区级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占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5%及以上标准并逐年提高。落实公办幼儿园按600//生标准核定公用经费。建立幼儿园教师工资保障机制,落实公办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政策,确保教师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同工同酬,民办幼儿园教师参照公办教师工资收入水平,合理确定民办幼儿园相应教师工资收入,各类保险按规定办理。

3.加快基础设施建设,规范幼儿园管理。加快建设,大力提高公办幼儿园占比。加快在建的乡镇(街道)中心幼儿园建设进度,保证各乡镇(街道)有一个公办中心幼儿园把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纳入城镇整体规划,小区配套幼儿园与首期建设的居民住宅区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全面改善办园条件,对照幼儿园等级标准,进一步保障园舍改造、设施设备添置等经费,确保幼儿园园舍条件、玩教具和幼儿图书等配备普遍达到标准。鼓励国有企事业单位、村委会(社区)举办幼儿园。

4.加快教师编制核定,提升保教人员配比。进一步完善公办幼儿园编制核定机制,建立健全有利于稳定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教师队伍的体制机制,在评优评先、职务评审等方面进一步向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倾斜。确保专任教师与幼儿比不低于115

5.加强转园学籍管理,确保班额符合标准。根据省定标准出台相关要求,进一步明确县内各级各类幼儿园的班额标准,其中小班25人、中班30人、大班35人、混龄班30人,对中途转园、插班等情况加强管理,严禁超班额招收幼儿。将班额数控制情况列入对民办幼儿园考核的重要指标,并与相关经费补助挂钩。

6.加强联动,切实落实监督责任。各相关单位切实加强幼儿园园所、食品、卫生、校车、消防等各方面的监管,全面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实施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对幼儿园的办园条件、班额情况、教师配备、幼儿园管理、保育教育质量开展全方位督导评估。加强对学前教育领域党的领导,根据实际情况成立各幼儿园党组织,实现幼儿园党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

7.提高社会认可度满意度。开展学前教育社会认可度调查,调查对象包括家长、教职工、园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其他群众等,社会认可度达85%以上。

原文: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沾益区创建全国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区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