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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沾益区优化营商环境十条措施(试行)》的通知

  • 沾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沾区政办发〔2023〕1号
  • 2023-01-12 15:48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

《曲靖市沾益区优化营商环境十条措施(试行》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 1 11

(此件公开发布)

曲靖市沾益区优化营商环境十条措施(试行)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着力解决企业投资生产经营中的

“堵点”“痛点”,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增强企业发展信心和竞争力,促进沾益区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沾益区实际,制定本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坚持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一把手”工程,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第一责任人,进一步压实党政同责,推动各级各部门协调联动、合力攻坚,形成全区“一盘棋、一体化”推动营商环境工作落实机制。

(一)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联席会议, 研究工作需要协调解决的具体问题,安排部署重点工作任务,制定工作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交办清单,并进行销号管理,清单完成情况每季度报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审阅。责任单位:区营商办;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二强化压力传导,各级各部门明确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具体责任人,细化工作举措,量化工作目标,每季度将工作进展情况报区营商办。责任部门:相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 府、街道办事处;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二、建立评价机制。建立市场主体直接评价营商环境和改革体验官制度,畅通评价渠道,通过问卷调查,深入企业座谈,深 入窗口一线办事体验等方式对各部门营商环境进行调查。

(一每半年进行一次由市场主体参加的评议活动,集中对政府职能部门和有关单位开展营商环境专项评议,从全区各类市场主体中按比例随机抽取参评,评议采取调查问卷方式进行,对评价结果进行满意度排名并公开发布,为前两名单位授予“护航”称号,向后两名单位发出预警提醒函,连续两次排名落后的单位在全区通报批评,并由分管副区长约谈提醒。(责任单位: 区营商办;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二设立营商环境意见和问题线索收集点,公布地点、联系电话、二维码、电子邮箱等内容,线上、线下接受企业反馈问 题及意见,并在 1 个工作日内交办到相关责任单位,责任单位在3 个工作日内进行答复。责任单位:区纪委区监委;完成时限:6 30 日)

(三将评议结果及问题办结情况纳入部门年度考核,乡镇街道 20 分,区直主责部门 10 分,由区营商办负责制定差异化考核细则。(责任单位:区营商办;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三、规范监管执法。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促进公正文明执法。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职责,落实监 管责任,明确监管对象和范围、厘清监管事权。

(一严格落实“涉企检查报审”制度,切实解决涉企检查繁琐过多的问题,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加强跨部门、跨区域的协同联动监管,推动“联合检查、一次到位”“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提升监管效率,提高监管效能,减轻企业负担。(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二建立落实重大执法处罚行动事前沟通论证机制,会同区政府有关领导、相关部门对金额大、影响深的执法处罚行动进行预审。责任单位:区司法局;配合单位:区应急管理局、区城管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局、区工信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林草局、区水务局、区市场监管局、消防救援大队等相关单位; 完成时限:6 30 日)

(三全面梳理部门执法清单,完善不予处罚事项、从轻处罚事项、减轻处罚事项、免予行政强制事项行政执法“四张清单”。在严厉打非治违、严查严处重大安全隐患的同时,实行包容审慎执法监管。(责任单位:区司法局;配合单位:区应急管理局、区城管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局、区工信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林草局、区水务局、区市场监管局、消防救援大队等相关单位;完成时限:6 30 日)

四、建设诚信政府。各级政府及部门带头守信,以政府的法治诚信促进营商环境的优化。

(一建立招商引资领域信用承诺制度,在签约前对允诺政策进行充分论证,建立因规划调整和政策变化造成企业合法权益受损的合理补偿机制。(责任单位:区投资促进局;完成时限:6 30 日)

(二全面梳理开展政府守信践诺专项治理,对政府采购、招商引资、政府债务等领域开展自查自纠,严肃查处行政机关强迫缔约、随意违约、恶意毁约等违反诚实信用的行为,保障包括民营企业在内的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责任部门:区司法局,配合单位:区投资促进局、区财政局、区工信局等相关单位;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三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梳理近 5 年内政府签订的合同、协议,能履行的及时履行,暂不能履行的制定分步履行方案限期完成。(责任单位:区投资促进局;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区税务局等相关单位;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五、厘清政商关系。各级各部门干部职工要树立服务意识, 同企业家建立真诚互信、清白纯良、良性互动的工作关系,做到亲不逾矩、清不疏远。

(一制定出台党政机关和公职人员政商交往正面、负面清单,鼓励领导干部光明正大与企业家打交道、积极主动为企业服务,给政商交往划定纪律“底线”,推动公职人员依法依规、坦 荡真诚同市场主体和企业家接触交往。责任单位:区纪委区监委;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二各行业部门、各片区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政企交流会, 邀请各职能部门为企业宣讲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等内容,听取企业意见,了解企业诉求,鼓励干部职工坦荡真诚同民营企业接触交往。在民营企业遇到困难和问题情况下要积极作为、靠前服务, 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真心实意支持民营经济发展。责任单位:沾益工业园区管委会、区发改局;责任单位:区工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工商联等相关单位;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三)落实企业联络员制度,充分发挥联络员、政策宣传员、 问题收集员、政企协调员的作用,切实带着真感情、用真心帮助企业纾困解难,不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不增加企业负担,确保做到“帮忙不添乱、服务不索取、作为不乱为”。责任单位:区工信局;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六、优化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运行标准化、服务供给规范化、企业和群众办事便利化,推动建设线上线下深度融合、方 便快捷、公平普惠、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体系。

(一提升办事大厅服务水平,制定窗口工作人员行为规范负面清单,进一步规范服务行为。实行首问负责、首办负责、一次告知、一次办结、限时办结等工作制度,按照统一公布的办事指南实施政务服务,不得对申请人提出超出办事指南范围的要求。责任单位:区政务服务管理局;配合单位:区民政局、区税务局、区公积金分中心、区医保局、区公安分局等相关单位;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二规范政务服务窗口设置。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置综合办事窗口,按照“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模式,合理设置无差别或分领域综合办事窗口,实现“一窗受理、综合服务”。设置帮办代办窗口,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提供帮办代办服务。设置“跨省通办”“省内通办”窗口,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异地办事服务。设置“办不成事”反映窗口,提供兜底服务,解决企业和群众办事过程中遇到的疑难事项和复杂问题。责任单位:区政务服务管理局;配合单位:区民政局、区税务局、区公积金分中心、区医保局、区公安分局等相关单位;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三)落实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在全区各政务服务平台全面开展“好差评”工作,形成评价、整改、反馈、监督全流程衔接的政务服务评价机制,将评价结果纳入年度考核内容(责任单位:区政务服务管理局;配合单位:区民政局、区税务局、区公积金分中心、区医保局、区公安分局等相关单位;完成时限: 长期坚持)

七、提升审批效率。强化部门协同,推动并联审批,进一步减环节、优流程、降成本、提效率。

(一提供企业注销“一站式”服务,扩大企业简易注销适 用范围。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 0.4 个工作日内,简易注销登记公

示时间压缩至 20 天以内并持续保持。(责任单位: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二)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各阶段“一张表单”,整合填报内容,完善办事指南和操作规程。一般社会投资工程项目审批时间压缩至 40 个工作日,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审批时间压缩至 50 个工作日。责任单位:区住建局;配合单位:区政务服务管理 局、区自然资源局;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三)将高压用户用电报装环节进一步压减至 3 个工作日,全面实现用电报装业务线上办理。用水报装时间减至 5 个工作日,用气报装时间减至 6 个工作日。责任单位:区供电局、区水务局、区住建局;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八、强化要素保障。推进重大项目有序建设,及时形成有效投资,坚持要素跟着项目走、精力围着项目转、资源围着项目配、工作围着项目干,建立要素保障机制。

(一完善园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加快补齐功能短板,提高园区交通承载能力,优化建设水、电、燃气、污水等配套设施, 推进园区生产性配套设施逐步完善。责任单位:沾益工业园区管委会;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二高效配置土地要素,做好国土空间规划,充分保障规划指标需求;加大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力度,充分保障计划 指标需求;加大补充耕地力度,确保耕地占补平衡落到实处。精 准保障项目用地需求,强化熟地保障。责任单位:区自然资 源局;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三)围绕项目精准提供服务,设立企业孵化器,成立审批手续代办专班长期进驻,采取提前介入、容缺受理等方式,缩减审批时间,为新建项目开展前期手续代办服务。成立重点项目服务评审中心,统筹全区重点项目服务评审工作,提高审批手续办理效率和质量。责任单位:沾益工业园区管委会、区发改局; 配合单位:区投资促进局、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区住建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林草局等相关部门)

九、强化金融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在加强合规管理和风险控制的前提下,优化对中小微企业信贷发放流程和模式,推行全流 程的线上业务办理、“不见面”审批等便捷信贷服务。

(一提升普惠金融服务效能,综合运用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等政策,促进信贷资金更多流向中小微企业。引导商业银行 针对中小微企业提高信用贷款授信额度。加大无还本续贷、银税互动等产品推广力度,提高小微企业无还本续贷、信用贷款的余 额。(责任单位:区财政局;配合单位:区工信局、区税务局等部门,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疏通银企合作渠道,深化“银企互动”和“银企合作”,筹备开好政银企对接会议,进一步健全合作对接机制,适时组织召开多种形式的经济金融形势分析会和融资洽谈会,建立银行与政府、企业的协作机制,增进彼此了解,密切合作关系,畅通信贷投放渠道。(责任单位:区财政局;配合单位:区工信局、区发改局等部门,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十、狠抓作风建设。深入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效能建设,坚持向作风顽疾亮剑,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一持续加大对营商环境中腐败和作风问题的监督检查力度,通过约谈提醒、明察暗访等方式,重点监督在服务企业优化 营商环境工作中存在的不主动不积极、作风不实、不担当以及违 规违纪等问题。(责任单位:区纪委区监委;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二整治破坏营商环境的突出问题。整治一批企业群众反映强烈、制约发展突出等问题,对具体经办人员不落实、不研究、不作为、不在状态等问题进行查办曝光。(责任单位:区纪委区监委;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三开展日常履职事务大清底。定期开展对行政审批、服务企业等涉企事务进行清底盘点,看有没有逾期未办的,有没有故意拖延不办的事项,倡导“日结日清”,倒逼形成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效率意识。(责任单位:区纪委区监委;完成时限: 长期坚持)

政策解读:关于《曲靖市沾益区优化营商环境十条措施 (试行)》的政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