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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 沾益区残疾人联合会
  • 2023-08-04 10:21

一、出台背景、制定依据及目的意义

2022年3月1日,《关于印发曲靖市十四五残疾人康复服务实施方案》(曲残发[2022]8 号)“任务目标”明确:到2025年,全市有康复需求的持证残疾人和残疾儿童接受康复服务的比例达90%以上,残疾人普遍享受有安全、有效的基本康复服务。2023年6月2日,《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的通知》(曲政办发[2023]34 号“进一步明确救助对象年龄范围”明确:曲靖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对象原则上为符合条件的0—16岁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其中,语后聋的听障儿童申请人工耳蜗植入、肢体残疾儿童申请矫治手术年龄可放宽至18岁。

根据以上文件规定,为进一步明确沾益辖区残疾儿童救助的对象、范围、救助标准、程序等,研究拟订了《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的通知

二、内容及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主要内容

通知》共分为6部分3个附件1.进一步明确救助对象年龄范围;2.进一步明确其他经济困难家庭范围;3.进一步规范审批流程;4.进一步强化资金保障;5.进一步规范康复机构管理;6.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引导。附件1:沾益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申请审批表。附件2:沾益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登记表。附件3:沾益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审核结算表。

(二)需要说明的问题

残疾儿童属于社会特殊群体,事关民生保障,社会关注影响度较高。《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的通知》(曲政办发[2023]34 号)文件关于“进一步明确其他经济困难家庭范围”,要求各县(市、区)对救助对象经济条件进行严格控制,造成很大一部分残疾儿童达不到救助标准,进而导致一系列隐患问题。一是残疾儿童上访;二是资金滞留。三是下年度上级资金缩减。为顺利推进残疾儿童救助工作需要相关单位高度重视、通力协作,从人员、经费等方面全力配合,集中力量推进工作落实。

原文: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