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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沾益区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沾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沾区政办发〔2023〕11号
  • 2023-04-07 11:41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

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曲靖市沾益区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47

(此件公开发布)


曲靖市沾益区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工作

实施方案

为全面加强覆盖城乡防灭火救援力量体系建设,夯实基层消防安全工作基础,根据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等6部门《关于印发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消〔202295号)曲靖市消防救援支队等6部门关于印发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曲消〔20231要求,结合沾益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加快推进基层消防救援力量体系建设,在所有乡镇(街道)构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一队一站即乡镇专职消防队和消防工作站新模式,为沾益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建设依据

根据《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建标152-2017)、国家标准《乡镇消防队》(GB/T35547-2017)、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817号)、云南省委编办等5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快推进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的通知》(云消〔2019171号)、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等6部门印发的《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云消〔202295号)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等9部门印发的《关于加强城市消防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消〔202299号)曲靖市消防救援支队等6部门印发的《曲靖市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曲消〔20231等有关文件规定中加强消防力量体系建设的相关要求建设

三、组织机构

为确保全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工作顺利开展区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长:孔令德 区委常委、区人民政府常务副区长

 员:尹文春 区委编办主任

杨丽恒 区人社局局长

严光晏 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何利平 区财政局局长

梅国稳 区住建局副局长(主持工作)

李发国 区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秦 荣 区消防救援大队政治教导员

各乡街道行政主要领导

领导小组负责全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和招聘、日常管理、执勤训练、调度使用等制度审定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工作需要召开工作推进会,及时分析问题,总结不足,提出改进措施。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消防救援大队,由消防救援大队主官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有关业务科室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负责具体工作实施,有关规章制度、材料的拟定,以及信息的上传下达工作。

、目标任务

2023630日前,通过招录专职消防员的形式补齐编制不足30人的城市消防站(湖西路消防救援站,主要负责辖区火灾扑救、综合应急救援和其他防灾减灾救灾任务。7个乡镇建成政府专职消防队白水镇、盘江镇按一级乡镇专职消防队标准建设,大坡乡、德泽乡、炎方乡、播乐乡、菱角乡按二级乡镇专职消防队标准建设上级另有城市专职消防队建设标准的从其规定实施,主要负责以下工作:1.救火灾和其他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2.参与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3.参与群众危难救助工作;4.参与防火巡查、安全宣传教育等工作。在全区11乡镇(街道)建成消防工作站履行镇(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职责,主要负责以下工作:1.协调、指导本地区消防安全工作,督促解决重大消防安全问题;2.定期召开全体会议或专题会议,听取成员单位消防安全工作情况汇报,分析研判本地区消防安全形势,报请本级政府解决消防安全重大事项;3.建立行业消防安全信息互通和行业系统火灾情况、突出问题定期通报等工作机制;4.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治理、消防宣传和教育培训等工作,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消防安全工作情况,提出加强和改进消防安全工作的建议;5.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职责;6.指导督促辖区行政村、社区开展消防工作;7.授权委托开展消防监督执法;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在全135个行政村、社区建成村级微型消防站,主要负责制定各项管理制度和灭火应急预案,组织开展业务训练和指挥扑救初起火灾任务清单详见附件1

(一)明确建设标准。乡镇(街道)政府专职消防队可与消防工作站合并或单独建设,建设标准按照国家标准《乡镇消防队》(GB/T35547-2017)执行(附件2);乡镇(街道)消防工作站依托乡镇(街道)综合执法大队挂牌成立、合并建设,并加挂乡镇(街道)消防工作站和乡镇(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牌子,实体化运行,建设标准按照乡镇(街道)消防工作站建设标准(附件3)执行;行政村、社区建设标准按照行政村(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附件4)建立村级微型消防站。

(二)配齐工作人员。参照国家建设标准和云南省加快推进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的有关政策,城市政府专职消防队配备不少于3名事业编制专职消防员、25名合同制专职消防员;乡镇(街道)专职消防队配备不少于2名事业编制专职消防员,一级、二级乡镇(街道)专职消防队分别配备不少于13名、8名合同制专职消防员;乡镇(街道)消防工作站配备不少于2名事业编制人员,具体由乡镇(街道)综合执法队事业编制人员担任。严格落实事业编制专职消防员管理办法(附件5)和合同制专职消防员管理办法(附件6),招聘工作由区政府统一组织实施。

(三)加强营房设施和消防装备建设。乡镇(街道)按照突出重点部位、便于响应出动的原则,通过选址新建或调剂整合公有房屋、场地等多种方式,为一队一站设置独立办公场所,配备必要的办公、生活、训练设施,满足执勤、工作和生活需要。按标准为专职消防队配齐消防车辆和灭火、抢险救援、个人防护等装备器材,借助乡镇雪亮工程、综治管理等信息平台,建立与消防救援大队联动的接处警、视频监控等系统,确保应迅速、出动及时。

(四)落实经费保障。按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将专职消防队、消防工作站、微型消防站建设所需消防业务经费、人员保障、装备器材购置、营房建设经费等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落实经费保障标准,明确经费保障渠道,及时足额保障到位,并由消防救援机构负责管理,接受财政、审计等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合同制专职消防员整体工资按照不低于上一年度统计部门公布的当地事业职工平均工资水平起算,基本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按照规定办理,人身意外保险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保障标准执行;消防车辆运行维护费参照消防救援队伍保障标准(3.5万元/·年)执行;伙食补助费参照城市消防救援站的消防员伙食费标准保障;被装费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预备消防士标准2400/·保障,个人防护装备参照城市消防救援站消防员标准执行。

(五)完善制度机制。专职消防队、消防工作站所需事业编制各乡镇(街道)综合执法队员中内部调剂,其中消防工作人员配备不少于2。专职消防队队长、消防工作站站长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一名副职领导兼任;乡镇(街道)政府负责一队一站建设和日常管理,由1名乡镇(街道)班子成员分管。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一队一站调度指挥、业务指导、业务培训、人员考核和督查考评;行政村(社区)由两委委员具体负责微型消防站工作,由一队一站进行业务指导。

建设步骤

2023430日前完成7个乡镇专职消防队和11个乡镇(街道)一队一站的机构设置、人员定编和挂牌工作,确保专编专用。乡镇(街道)专职消防队注册登记为独立事业法人机构,级别为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2023630日前7个乡镇、4个街道一队一站135个行政村(社区)微型消防站全部建成达标并通过验收。

、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落实。各乡镇(街道)、区各有关部门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高度重视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工作,切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压实工作责任。

(二)认真研究部署,确保稳妥推进。各乡镇(街道)、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省、市、区有关工作要求和标准稳步推进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工作,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及阶段性推进计划,明确工作目标、任务、措施及完成时限,推动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在火灾防控和综合应急救援、服务保障民生等方面的职能作用充分发挥,最大限度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严格落实奖惩,确保落实到位。区政府将把基层消防力量建设任务和日常管理纳入政府年度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和督导内容,乡镇(街道)是推进基层消防力量建设的责任主体,各有关部门是工作落实的责任职能部门。要根据实际,制定切实有效措施,加强工作调度,定期开展督导检查,确保工作真正落地见效。对未按期完成组建任务、工作推动缓慢的,予以通报督办并严肃追责。


政策解读:《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沾益区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