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
《曲靖市沾益区第二批行政处罚事项下放清单(龙华街道、西平街道)》等四个下放清单经区三届人民政府第2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实施。区城管局要指导各乡镇(街道)做好第二批行政处罚事项的承接实施工作,汇总承接实施情况,对于经过一段时间运行乡镇(街道)仍然接不住、管不好的事项,及时上报区人民政府进行调整。涉及行政处罚事项下放的区级有关部门要落实行业主管责任,组织行政处罚下放事项的业务培训,做好日常监管工作;同时,有关行政处罚事项下放后,原区级行业主管部门不再实施。区司法局要围绕司法行政职能,做好法制保障工作。各乡镇(街道)作为实施主体,要规范行使各项行政处罚权,不断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治理效能。
二、文件印发后,《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政府关于确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部分条款执法事项监督管理部门的决定》(沾区政发〔2022〕29号)、《曲靖市沾益区“一支队伍管执法”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沾益区乡镇(街道)行政处罚第一批事项清单>的通知》(沾执法改办发﹝2023﹞1号)不再执行。
附件:1.曲靖市沾益区第二批行政处罚事项下放清单(龙华街道、西平街道)
2.曲靖市沾益区第二批行政处罚事项下放清单(金
龙街道、花山街道)
3.曲靖市沾益区第二批行政处罚事项下放清单(镇)
4.曲靖市沾益区第二批行政处罚事项下放清单(乡)
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政府
2023年4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龙华 西平)曲靖市沾益区第二批行政处罚事项下放清单.xlsx
(花山 金龙)曲靖市沾益区第二批行政处罚事项下放清单 (3).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