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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政府 曲靖市马龙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曲靖市沾益区与曲靖市马龙区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 沾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沾区政发〔2023〕9号
  • 2023-02-06 10:44


曲靖市沾益区、曲靖市马龙区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民政部《省级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实施办法》(民政部第28号令)、《云南省民政厅关于做好第四轮县级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工作的通知》(云民行〔20194号)和《曲靖市民政局关于做好2023年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和平安边界建设工作的通知》(曲民〔20239号)精神,为认真做好曲靖市沾益区与曲靖市马龙区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工作,经两区人民政府协商同意,现将《曲靖市沾益区与曲靖市马龙区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抓好落实。

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政府 曲靖市马龙区人民政府

202323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曲靖市沾益区与曲靖市马龙 区行政区域

界线联合检查的实施方案

为加强边界线管理,维护边界地区的社会稳定性、权威性、严肃性,巩固勘界成果,根据《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和《民政部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开展平安边界建设意见的通知》(民函〔200797号)、《云南省民政厅关于做好第四轮县级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工作的通知》(云民行〔20194号)和《曲靖市民政局关于做好2023年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和平安边界建设工作的通知》(曲民〔20239号)精神,为进一步做好两区边界线的联合检查和平安边界建设工作,确保联检、平安边界建设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经双方协商,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联检工作是加强行政区域界线日常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政策性强,曲靖市沾益区、曲靖市马龙区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工作在两区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成立边界联合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长: 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曲靖市马龙区人民政府副

副组长:张永坚 曲靖市沾益区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曲靖市马龙区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员:蔡 曲靖市沾益区民政局副局长

曲靖市马龙区民政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曲靖市沾益区民政局和曲靖市马龙区民政局区划地名科,办公室工作人员由两区民政局区划地名科工作人员组成,具体负责联检工作中的各项具体业务。

二、联检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从构建和谐社会出发,以省人民政府文件和勘界协议为依据,按照国务院《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县级行政区域界线检查的通知》要求,对两区行政区域界线进行联合检查。

(二)工作原则

1.坚持协议,维护稳定。开展曲靖市沾益区曲靖市龙区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不是重新进行勘界,而是按照省人民政府批准的两区人民政府联合勘定的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附图、界桩成果表,实地逐点、逐段详细核对界线和标志物等有无变化,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意见,并进行妥善处理。在联检工作中,双方要自觉维护已勘定“马沾线的法定性、严肃性和稳定性,不得擅自改变勘定的界线的实地走向。如对“马沾线实地位置认定不一致的,双方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来统一思想,以省人民政府批准的《马龙县与沾益县人民政府联合勘定的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及附图为依据来确定。

2.实事求是,依法联检。“马沾线存在的插花林、地、田等自然资源以及农户、房屋等人工建筑设施,双方要实事求是,严格遵守省人民政府批准的《马龙县与沾益县人民政府联合勘定的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有关规定,维持勘界时的使用、管理现状。勘界后界线附出现横跨行政区域界线进行生产、建设、开发用地等情况的,由生产、建设、开发单位或个人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部门或个人负责向该地段所在的行政区域的两区人民政府职能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如拒不办理相关手续的,由该地所在行政区域的两区人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

3.密切合作,认真履职。民政部门是政府管理行政区域界线的职能部门,联合检查是双方加强边界线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双方要密切合作,主动联系、加强沟通,在联合检查中发现问题,双方应充分协商,积极稳妥的解决和处理,对于越界侵权行为,双方要将情况分别报告区人民政府,对边界附近存在和出现的纠纷,由两区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按照云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界线管理的通知》(云政办发〔2002142号)精神,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妥善处理、及时解决。

4.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双方应以“马沾线实地走向和界桩检查为重点,进一步向基层干部群众宣传边界管理法规,让他们知道界线实地走向和界桩及界线标志物的具体位置,增强基层干部群众自觉遵守和维护界线管理规定,维护行政区域界线的法定性和严肃性,维护边界稳定。在联检中采取集中和分散,内业与外业相结合等办法,加快工作进度。

三、联合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马沾线实地走向是否清晰易认,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明确规定作为行政区域界线标志物的线状地物及界线两侧地物有无改变,是否违反协议书的有关规定。

(二)界桩是否完好无损,界桩位置是否被擅自移动,界桩方位物以及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中明确规定作为行政区域界线走向的其它标志物是否存在,是否需新增界桩,如界桩被损坏,对界桩恢复、重竖或新增双方要形成一致的处理意见。

(三)界线附近是否出现毗邻一方未经双方同意擅自横跨行政区域界线进行生产、建设、开发等情况,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中明确规定毗邻一方在对方境内的插花林、地、田等自然资源,以及农户、房屋等人工建筑设施,在使用管理方面是否违反协议书中的有关规定。

(四)在联检中,积极做好宣传教育,双方要做好各自一方基层干部群众工作,让他们了解行政区域界线实地走向,以便在行政管理工作和生产生活中认真遵守和自觉执行,共同维护行政区域界线及其标志物,维护边界地区稳定。

四、方法步骤

“马沾线线联合检查,主要分为准备、实施、总结上报三个阶段,从202321日至10月底结束。

(一)准备阶段(202321日至430日)。

1.制定联合检查实施方案,由曲靖市沾益区民政局起草联检实施方案,经双方民政部门协商一致后,报双方人民政府审定后实施。

2.毗邻双方对边界线段、点、线、桩、标志物等进行实地检查,详细登记变化记录,填写有关联检记录,提出对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签订有关协议。

3.双方分别深入到界线毗邻的各自乡镇(街道)调查了解,掌握在界线管理中的基本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二)实地踏勘联合检查阶段(202151日至830日)。

1.召开联检工作会议,相互通报了解掌握的情况,按照联检的内容,商定需实地联检的地段及内容、时间、人员等有关问题。

2.实地联检情况共同逐段、逐项、逐点、填写有关记录。

3.对联检中违反《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和勘界协议书规定的条件,资源权属争议,双方应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共同协商、妥善处理,及时解决问题。

(三)总结上报阶段(202191日至1030日)。

1.认真填写联检记录,双方有关人员签名,并加盖公章,一式八份,连同联检报告报曲靖市民政局。

2.拟定联检报告。主要内容包括:联检工作基本情况、勘界以来边界线管理基本情况、联检中发现的问题和处理情况、加强边界线管理的意见和建议。由曲靖市沾益区民政局起草联检报告后征求对方意见,毗邻双方以人民政府文件形成。

3.边界联检工作领导小组将联检报告共同报送两区人民政府和曲靖市民政局。

4.对联检中形成的文件、资料要按照勘界档案管理的有关要求做好立卷归档工作,确保勘界档案的完整。

五、联检经费

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所需经费,由两区人民政府承担。

政策解读:关于《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政府曲靖市马龙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曲靖市沾益区与曲靖市马龙区 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