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公开权利人)获得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编制本《指南》。
一、本单位负责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工作机构:沾益区文化和旅游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沾益区西平街道望海社区湖滨路84号
联系电话:0874-30556761
传 真:0874-305761
邮政编码:655331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6:00
二、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向社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参见本单位编制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权利人可以在沾益区人民政府门户网查阅。
(二)公开形式。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采取以下形式公开:一是沾益区人民政府门户网;二是新闻媒体、公告栏等。
三、依申请公开
公开范围。公开权利人需要本单位主动公开以外且不属于《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的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可以申请获取。
(二)公开程序。
1、申请的提出。申请人向本单位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式样附后,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其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三)申请方式。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填写《申请表》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提出申请。
(2)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可以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适当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口头申请。申请人采用上述方式确有困难的,可以采用当面口头提出申请,本单位受理机构对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如公开权利人的姓名、工作单位或家庭住址、证件名称及号码、联系方式等)和申请的主要内容做好记录。本单位不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3、申请处理。
(1)审查。一是本单位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对申请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要件不完备的及时告知申请人予以补齐修正;二是申请人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要求的,鉴于针对不同要求的答复部门不同,为提高效率,公开权利人就不同要求要分别提出申请。
(2)登记。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且公开权利人提供了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即时登记,并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顺序进行处理。
(3)答复。本单位受理机构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需经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本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入申请办理期限。
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根据下列不同情况作出答复:
一是属于已经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公开权利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二是属于可以公开的,向公开权利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公开权利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三是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公开权利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四是不属于本单位的负责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公开权利人并说明理由;如能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五是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公开权利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六是行政机关已就公开权利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公开权利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公开权利人不予重复处理;
七是申请公开的内容不明确的,告知申请人更改、补充申请。
四、注意事项
1.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本机关有权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申请理由合理,但是无法在规定的期限内答复申请人的,确定延迟答复的合理期限并告知申请人。
2.委托他人或组织代为申请的,需向行政机关提供委托证明、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材料。
3.申请不符合《条例》有关规定的,向当事人说明有关情况,或者指引其向相关单位咨询或按其他有关程序办理。
五、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对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批评和建议。公开权利人可就沾益区文化和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拨0874—3056761进行咨询、申诉,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