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行政机关在履职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政府信息,除依法不予公开的外,均应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为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沾益区乡村振兴局编制了《曲靖市沾益区乡村振兴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单位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基本信息情况
1.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2.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有关的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
3.乡村振兴衔接资金使用分配,乡村振兴衔接项目实施,监测人口识别和退出重点等工作情况。
4.财政预决算、政府采购、“三公”经费使用情况。
5.巩固脱贫成果推进乡村振兴重要工作动态。
6.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7.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渠道
本单位主动向社会公开的信息,可到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阅,也可至本单位(具体地址:沾益区人民政府五机关大楼九楼沾益区乡村振兴局)查阅。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单位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单位申请获取。
(一)申请方式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如需获取沾益区乡村振兴局主动公开以外信息的,可当面或通过信函、电话等途径提出申请。申请人需在沾益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填写《曲靖市沾益区乡村振兴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对所需信息的描述需详细、准确。申请表复印有效。
1.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沾益区乡村振兴局办公室,当面提出申请。通过当面申请的,请提前电话联系确认。
2.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正面显著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地址:沾益区人民政府五机关大楼九楼沾益区县乡村振兴局
邮编:655331
电话:0874—3166225
3.邮箱申请。请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电子邮箱:zyqfpb@126.com。发送邮箱后电话联系进行确认。
4.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申请受理
本单位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在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将根据不同情况关向申请人作出答复: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
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依法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
8.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9.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