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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公安局沾益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曲靖市公安局沾益分局
  • 2023-09-19 13:24

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曲靖市公安局沾益分局编制了《曲靖市公安局沾益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相关信息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请阅读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一)受理机构

机构名称:曲靖市公安局沾益分局指挥中心

办公地址:沾益区西平街道龙华东路208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08:30-18: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邮政编码:655331

联系电话:0874-3161559

传真电话:0874-3165013

二、主动公开信息

(一)公开范围

1.机构职能。主要包括:本机关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领导成员及分管工作情况等。

2.规章文件。主要包括: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3.规划计划。主要包括:本机关重大政策、工作部署;本机关组织开展的有关专项行动、专项斗争;本机关推出的便民利民措施等。

4.业务工作。主要包括:本机关各项行政许可、户籍、出入境等事项办理时限、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受理条件、办理程序和材料明细。

5.通知公告。主要包括:财政预决算、新闻发布、热点回应、建议提案、权力清单及责任清单等对外发布的有关通知、公告等。

6.其他本机关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信息有两种公开形式:一种是上网查询,另一种是到办公地点查询。

(三)公开时限

本局各类需公开的信息产生后,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迟自信息产生后的20日内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的有关事项

(一)申请所需材料

申请人须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附件1),复印有效;不具备下载条件的,可向受理机构索取,复印有效。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所需的政府信息应当描述明确、详尽,包括能够据以指向特定政府信息的文件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受理机构确定信息内容的特征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二)申请受理方式

申请人向我局申请公开公安政务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选择下述三种方式提出: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当面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当场填写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并提供相应材料,书写有困难的可以由受理机构协助填写申请。

2、邮政寄送申请:申请人通过邮政寄送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上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寄至本机关受理机构。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公安政务信息,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在沾益区政府网-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网站上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提交申请;成功提交申请后,请妥善保存流水号和查询密码,以便查询办理情况。
我局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

(三)申请办理流程

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予以登记,除可以当场答复的外,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需经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本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入申请办理期限。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根据下列不同情况做出答复:

1、属于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申请的政府信息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如能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行政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做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四)申请注意事项

1、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收费标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

2、委托他人或组织代为申请的,需向行政机关提供委托证明、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材料。

3、申请不符合《条例》有关规定的,向当事人说明有关情况,或者指引其向相关单位咨询或按其他有关程序办理。

四、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公安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公安机关监督部门投诉,接受投诉的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监督电话:110,地址:沾益区西平街道龙华东路208号,邮编:655331

此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