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明确不可移动文物安全管理直接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通知
沾益区现有登记保护的不可移动文物77处,其中,各级文物保护单位30处,尚未核定公布的一般文物47处。为全面贯彻落实“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保护工作方针,切实加大文物保护力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规定及省、曲靖市文物保护部门关于“不可移动文物管理直接责任单位并向社会公布”的要求,为进一步完善沾益区文物安全责任体系,压实主体责任,经请示区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对2023年全区不可移动文物安全管理直接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明确,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沾益区不可移动文物安全管理直接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名录表(详见附件)。责任人和管理人员如有变动,由相应职务人员自行替补,报区文化和旅游局(区文物局)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二、各责任单位要切实履行文物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文物安全责任体系,加强文物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强化源头治理,着力整治重大安全隐患,提高站位,各司其职、各尽其职,确保文物安全。请广大市民积极监督破坏、损毁文物的违法行为。
附件:沾益区不可移动文物安全管理直接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名录表
曲靖市沾益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3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