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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沾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 曲靖市沾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23-02-08 11:45

2022年以来,区人社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社局的指导帮助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履行法定职责,有序推动法治工作,较好完成了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任务。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依法治国理念,着力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工作,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人社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不断加强干部职工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建设,落实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一次全会精神党的十九大及历次全会精神、宪法法律知识、党章党规党纪等作为集中学习必备内容。2022年,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及法律法规3次,各支部集中学习法律法规20余次,参加法治竞赛、答题200余人次,常态化开展人社业务技能练兵比武活动,专题学习《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

(二)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压实法治建设工作责任,完善主要领导履行法治人社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班子成员履行法治人社建设一岗双责的工作台账,督促班子成员带头开展法治学习、依法履职。制定《曲靖市沾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法治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法治人社建设规划(20212025)年重要举措实施方案》,明确法治建设工作任务将法治人社建设工作纳入全区人社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中,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法治人社工作,做到法治人社建设与人社业务工作两手抓、两促进,解决两张皮问题。

严格执法程序,做到文明公开。一是健全执法制度,制定出台《曲靖市沾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执法程序,明确执法机构、执法人员职责,严格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定期开展执法行为案卷评查,确保人社领域执法行为规范文明。二是依法依规文明执法,认真贯彻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明确权力和责任清单,坚决杜绝依人设罚、依人施罚,认人不认罚的做法,充分尊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实施行政处罚时公平、公正。通过以制度管人、以制度办事,规范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行为,有效杜绝了私办案、乱办案、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的发生。三是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目前,沾益区人社局共34名干部职工取得执法证件。在开展行政执法过程中,始终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文明执法,用语文明,礼貌待人。四是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公示制度,检查涉及领域广,涵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机构、培训机构、建筑行业等,主要检查被检查企业资质、劳动合同签订、经营、参加社会保险、对被服务的劳动者履行义务等情况,检查结束后,及时公示检查结果,检查全程留痕,确保检查活动公平、公开、有效、透明。

)深化职能转变,提升服务水平。一是规范权力运行。根据关于做好行政职权清理工作的相关要求,对全局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给付、行政检查、行政确认、行政许可、其他类别等7项职权进行全面梳理,研究确定区人社局的权责清单121项(其中行政处罚95项,行政征收4项,行政给付2项,行政检查2项,行政确认8项,行政奖励1项,其他权利9项),全面推行办事指南,对涉及人社业务事项实现一次性告知承诺制。二是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实行关联事项打包办,设立人社快办窗口,一站式办理就业创业、人事人才、劳动关系、社会保险、人员招聘、职工退休等多项跨部门科室业务。实行高频事项提速办,对入驻政务中心的161项人社业务事项进行梳理,对人社部公布的25项高频事项在规定时限内提速至少50%,部分变为现场办,马上办,实现材料更少、时间更短、流程更优。实行告知承诺简便办,大力推行容缺受理后置核查等方式,最大限度地减少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取消各类证明材料10项。推行不见面服务网上办,大力推广云南社保网厅、办事通等网上办事渠道,推动社保服务网上办手机办,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加便捷的社保服务。三是持续加强人社作风建设。创建五心服务·温暖人社机关党建品牌,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把人社作风转变体现到服务群众、服务企业、服务基层的具体行动。组建人社服务先锋队,组成综合协调组、政策宣传组、就业服务组、维权服务组,由班子成员带队按月组织开展服务活动,宣传人社政策,提升服务质量。

聚焦主责主业依法履行职能。一是实施乐业有我行动。紧盯全区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和群众的需求,统筹抓好技能培训,打造珠源劳务品牌,深化劳务协作,鼓励创新创业带动就业。加强重点群体托底援助保障就业,依托县域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促进就地就近就业,不断健全完善就业服务体系。2022年以来,全区城镇新增就业4189人;发放创业贷款3686494万元,带动780余人次就业;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共培训8240累计在岗公益性岗位1857个,其中乡村公益性岗位在岗1277个,城镇公岗在岗58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4.3%,失业率控制在5%以内,就业工作处于稳定运行的状态。二是实施老有所养行动。通过补齐农民工、被征地农民、灵活就业人员、新业态就业人员等群体参保短板,努力实现应保尽保。加强宣传引导、政策激励,引导企业和群众早参保、多缴费、不断保,提高保障水平。持续深化改革,做好低收入群体兜底保障工作,让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2022,全区三项保险参保达33.1万人(次);开展社会保险专项治理工作,点线面全面发力,守护好群众每一分养老钱三是实施才有优用行动。紧扣全区发展定位,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培养力度,逐步实施人才项目,壮大人才规模。同时,进一步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激励引导全区各类人才爱岗敬业。推荐上报市贴”2人,省贴”1人,全国技术能手1名,积极组建沾益代表队参加曲靖市第四届职工综合职业技能大赛,沾益区代表队荣获团体二等奖。四是实施劳有所保行动。进一步强化劳动关系的监管,加大农民工、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等群体的劳动权益保障力度,规范劳动用工管理,从源头上减少劳动人事争议和欠薪案件。同时,加强风险监测预警,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效能建设,提升监察执法效能,巩固治欠保支成果,依法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截目前,规模以上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累计完成97.7%,登记用人单位1264家,其中2022年新增182家,劳动合同备案人数32347人,合同签订率为98.9%;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9154人,签订率为96.7%2022年共受理举报投诉340件,为845名劳动者清欠工资802.97万元。督促11个建设项目施工单位存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2265.68万元,4个建设项目缓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544.28万元,56个建设项目完工后退取农民工工资保证金2919.03万元。2022,全区共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350件,涉及劳动者356人、金额1228.31元。调解结案292件(含立案调解56件),调解成功率83.43%,其中,案外调解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236件,涉案金额619.47万元、涉及劳动者236人;立案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114件,结案114件,其中,调解56件,裁决58件(含终局裁决52件),终结率94.74%,法定期限内结案率100%,涉案金额608.84万元、涉及劳动者120人。2022受理工伤认定案件249件,召开工伤认定会12次,已认定工伤案件208件,已调查5件,正在办理案件36件。五是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动态管理机制,制定区人社局法律顾问工作规则。组织相关部门和法律顾问对疑难典型案件开展研讨,出具法律意见书,为依法行政提供法治保障。本年度法律顾问以审查书面材料、参加会议、出具书面法律意见书、提供咨询和建议、代理诉讼等各种方式提供各类法律顾问服务共4件(次)。

二、存在问题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人社局在推进法治建设工作中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是与上级要求还存在一些差距,主要表现在:法治建设工作责任压得还不够实,压力传导不够;对新形势下如何创新做好依法行政工作还需继续加强探索研究;宣传载体还不够鲜活,群众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还需进一步提升。

三、下步工作计划

2023年,我们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聚焦法治人社建设,健全机制完善举措,从以下几个方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一)提高政治站位,统筹推进法治建设工作。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充分发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作用,丰富学习教育方式,加强能力建设,增强依法履职能力和服务本领,切实把严格依法办事、积极服务民生放在工作首位,以对事业高度负责、对人民满怀深情的态度,把利民惠民的各项政策落实好,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民生问题解决好。

(二)坚持以上率下,全面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贯彻落实《曲靖市沾益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党政第一责任人牵头将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纳入年度工作要点,全年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不少于2次,做到主要领导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并将主要领导年终述法工作,与年终述职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

(三)优化办事流程,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探索党建+人社服务工作模式,擦亮五心服务 温暖人社党建品牌,进一步简化优化业务流程,规范服务标准,实现窗口办结最多跑一次,推动办事效率全面提速,引导各参保单位通过网上办理各项社会保险业务,拓展网上经办服务范围能,为群众提供最后一公里服务。

(四)完善执法工作,全面推进执法能力水平。加大对用工单位检查工作力度,规范用工单位用工管理,开展各种专项检查行动,着力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拖欠工资等问题。依法做好工伤认定、劳动争议调解仲裁等工作,打击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营造和谐劳动关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