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沾益海峰管护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 沾益海峰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
  • 2023-01-31 15:57

沾益海峰管护局2022年法治政府

建设年度报告

根据《关于做好 2022 年度法治建设(法治政府)情况报告工作的通知》(2023-002)要求沾益海峰管护局结合自身职能职责,现将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

(一)依法全面履行职能

1.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沾益海峰管护局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保明升同志为组长,各科室为成员的沾益海峰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周仕坤担任,业务人员为陈慧娴。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规划、组织、协调法治建设工作,确保把法治建设、规范管理和自然保护区相关法律法规落实到生态保护工作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

2.加强海峰巡护,依法协助查处保护区林业违法案件。一是重点做好湿地核心区管护。对湿地进行常态化巡护,对发现违规搭建帐篷、经营小吃、违规进入保护区放牧、违规建房等违法行为,发放通知书50余份,下发违法通知书26份。针对破坏资源违法行为,开展海峰湿地清网行动10余次,出动橡皮艇10余次,开展夜间巡护20次,清理销毁捕鱼关笼150条,共计约3000米,清理销毁渔网30条,共计约3000米;制止非法钓鱼、非法捕捞、电鱼等400余人次,现场销毁鱼竿40根,现场放归野生鱼虾类200余公斤二是病虫害防治实现常态化。加强法律、法规及林业知识宣传,提高自然保护区周边农民林业生产及病虫害防治知识,配合林草部门通过多种方式防止有害生物入侵。

3.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各级环保督察问题、违法点位的监管和督促整改工作。完成2021绿盾行动的重点点位整改。加强对历史违法点位的监管,并对新增违法点位进行查处,发放《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44份。迎接了省、市、区各级各类环保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整改销号。

4.强化宣传培训,加大普法力度一是开展法律法规宣传三入活动:制定了年度法律法规宣传计划,印制保护区科普宣传资料和环保手提袋各1万份,到大坡乡和菱角乡对管护站及林管员开展法律、法规培训120人,利用世界湿地日“国际爱鸟日”世界环境日”“世界野生动植物日”“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全国法制宣传日等节点,开展自然保护区法律法规进社区、进学校、进集镇、进农户、进企业五进宣讲活动,广泛普及保护生态、保护资源、禁捕禁食野生动物等法律知识广大群众保护生态环境的法律意识得到进一步提高。二是强化对外宣传。充分利用学习强国、云南林业、曲靖日报、曲靖M等媒介,宣传普及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

(二)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健全决策机制。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不凭主观断,不搞长官意志,不搞一言堂”,严格按照决策程序办事,力求决策科学正确。凡重大事项,都在充分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通过集体研究讨论决定。二是坚持党务公开,扩大党内民主。公布党务、政务应公示的内容,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并主动接受群众质询不断增强党组织工作的透明度,充分发挥党内民主、扩大党员和群众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强化党内监督,提高执政能力。三是坚持督查整改,确保落实到位。对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问题进行监督,排查法治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及时提出建设性的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到位。四是强化廉政建设,推进依法执政。坚持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健全促廉保廉机制,加大廉政宣传。

(三)全面提升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建立健全学法用法工作机制。加强工作人员日常学法,采取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自学、讲座、调研等形式进行,注重运用网络、媒体等现代信息传递载体,认真学习以宪法为核心的各项法律法规提高学法用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牢牢把准政治方向,始终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法治建设。通过领导班子带头学法、党和干部职工会前学法的形式,营造领导干部带头学法、遵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同时加强对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培训,形成常态化系统化学习机制。二是强化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实践。坚持学法和用法相结合,组织海峰管护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自然保护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运用于指导保护区的日常管护工作实践中,提升专业能力和管护能力,为开展好自然保护事业奠定良好的基础。把法治实践成效作为检验领导干部和其他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重要标准

(四)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推动法治社会建设

深入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活动一是沾益海峰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联合菱角乡人民政府在6月开展了“国际生物多样性日”暨美好生活· 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此次活动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紧密结合八五普法规划全面实施,把民法典普法作为八五普法重要内容,以民法典进农村为重点,管护局工作人员和菱角乡政府相关负责人先后到菱角小学、辖区集镇、田间地头及农户家里向学生和当地群众宣传生物多样性、野生动植物保护、民法典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在各个活动地点现场发放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册、宣传单和民法典漫画图解宣传册、环保手提袋300余份。二是深入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传教育,观看主题宣传片、宣传册,并组织网络测试,取得良好效果,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加强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使维护国家安全的观念深入人心。三是结合创文法治宣传,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动方式主要采用志愿者亲自向社区居民宣传有关法律、法规的基本知识,并发放宣传资料,宣传资料主要包含《法治宣传单》、《防震减灾基本知识》《曲靖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曲靖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条例》等地方法规的宣传等,引导居民在任何时候都要依法办事,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诉求,营造和谐文明的社区,推进民主法治社区的创建。全年共发放宣传资料400余份;四是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为社区居民法律素质的提高以及维稳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自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实施以来,我局法治建设工作取得阶段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不足和薄弱环节。一是法律工作方面对帮扶贫困村和贫困群众的法制宣传与实际结合度还不够高,与群众的需求还有差距;二是执法工作难度较大。保护区内林农交错,居住着46046人,环境保护与群众生产生活矛盾较多,加之群众保护意识不强,存在随意捕鱼捕鸟、乱砍滥伐、私挖乱采等行为。因涉及监管部门多,执法权分散于公安、林草、国土、水务、农业农村等多个部门,在巡护管理过程中,各种违法行为时有发生,管护局无执法权限,只能依托和寻求其它部门处置,给巡护管护工作带来一定的难度。一些违法行为发生后,保护区无执法权限,只能依托和寻求多个部门处置,造成“多管无人管”的现象。三是无建房配套审批机制,乱搭乱建现象严重。保护区人口众多,实验区居民在固定生产生活活动范围内建设的种植、养殖和生活用房设施,往往不符合国土资源管理相关法律规定和乡村建设规划,未通过合法的审批程序,并对自然景观造成破坏。四是湿地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大,这些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

三、2022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讲话精神,以身作则,严格践行《曲靖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细则》要求。提高了广大领导干部职工依法行政工作能力和法治化工作水平,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沾益、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建设。把法治建设纳入了本单位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对重大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督办。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真正把《实施细则》所列职责一条一条履行好、落实好,充分发挥好在法治沾益建设中引领示范作用,自觉为全局作表率。

四、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工作计划

(一)持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按照法治建设要求,认真组织学习,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加深海峰管护局干部职工对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理解,提高对法治建设的认识,不断增强职工的法治意识。我局将进一步按照依法治区规划工作要点,继续落实普法责任制。突出抓好干部职工的学法用法,不断强化与乡镇或村委会人员的教育培训合作,拓宽干部知识面,转变干部思维模式。进一步提高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二)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积极开展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运用新媒体新技术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在巩固深化电台、电视、报纸、刊物等传统媒体的同时,积极运用微信、微博、手机客户端等新媒体新技术开展法治宣传,向湿地周边群众宣传普及自然保护区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群众的法治意识,加大在电子显示屏、触摸屏推送法治宣传内容的力度,进一步扩大法治宣传教育覆盖面。

(三)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区直各相关部门加强沟通、联合协作,建立联合执法机制,根据职能对保护区内违法采矿、违法占用林地、违法占用耕地、违法建房、违法建设旅游设施等违法行为进行联动监管。由相关部门定期开展自然保护区林地整治专项执法检查和管理评估,严肃查处各类违法占用林地行为,提高规范化林地管理水平,确保自然保护区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四)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全面提升队伍战斗力。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增强海峰管护局干部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全面加强我局队伍的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和制度建设,努力将这一队伍打造成对党绝对忠诚、对法律绝对忠诚、纪律严明、作风优良的铁军,更好地适应新要求,承担新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