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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农贸市场管理的通知

  • 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沾区政办发〔2020〕35号
  • 2020-03-27 14:48

各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理顺农贸市场监管机制,确保全区农贸市场管理规范化、常态化,切实提升城市环境面貌,改善人居环境,根据相关规定,结合沾益区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基本原则。一是属地管理与职能部门保障相结合,突出乡镇(街道)在农贸市场管理中的主体作用,强化职能部门保障,形成属地管理、纵向监管职能格局。二是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突出政府在农贸市场管理中的主导作用,充分发挥市场开办者、市场经营者、商品经营者及消费者的作用,形成各方参与管理机制。三是统一领导与分工负责相结合,突出政府统一领导,实施分级管理,分工负责,强化综合协调职能,提高农贸市场管理效能。

(二)工作目标。建立属地为主、部门联动、权责明晰、监管有力的农贸市场长效管理机制,着力解决市场责任主体不明确、管理制度不健全、管理责任不明晰等问题,维护农贸市场交易秩序,促进农贸市场健康发展,确保全区农贸市场达到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要求,为消费者提供整洁、卫生、安全的消费环境。

二、实施范围

全区所有农贸市场、临时市场。

三、职责分工

(一)乡镇(街道):履行属地管理主体责任,负责本辖区农贸市场的日常管理,牵头开展农贸市场专项整治。负责督促农贸市场、临时市场的开办者、经营者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建立消费投诉、环境保洁、安全信息公示等工作制度,对农贸市场实行常态化管理,落实划行规市、升级改造等相关要求,确保农贸市场秩序规范、环境整洁。

(二)市场开办(经营)方:履行农贸市场管理主体责任,对农贸市场内部加强常态化管理,按三线、五面、二规范、一栏、一闸、一秤、一室、一图规范落实到位,对市场内私设摊点、占道经营、出店经营、车辆乱停乱放市场秩序等进行管理,教育引导经营户依法经营、诚信经营,严格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做好市场内卫生保洁工作。

(三)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对市场内及周边经营主体的食品安全、产品质量、计量器具等进行监督管理,依法对无照经营、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虚假宣传、计量违法和国家明令禁止上市的产品、未经检疫、不合格产品以及其他不正当竞争等行为进行查处,追究相关连带主体责任。

(四)区城市综合管理局负责农贸市场周边环境卫生、公共厕所等公共设施监督管理;负责规范整治市场周边流动摊贩,查处市场周边非法占道经营、跨门经营、乱牵乱搭等行为。负责督促市场经营者及商品经营者落实市容环卫责任区门前五包制度,对市场周边车辆乱停乱放、流动摊贩进行管理,对市场内私搭乱建由相关行业监管部门、属地街道、市场开办方进行监管。指导农贸市场做好垃圾分类工作,并及时清运市场内垃圾。

(五)区商务局履行农贸市场的项目建设,推进城乡商品市场体系规划和建设工作。

(六)区公安分局负责农贸市场的治安管理,打击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等违法行为,配合相关部门打击垄断经营、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坑蒙拐骗和消费欺诈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市场及周边社会治安秩序。

(七)区卫生健康局对市场内三小行业进行卫生监管,指导做好农贸市场内病媒生物防治工作。

(八)区生态环境分局对农贸市场及经营户排污行为进行监管。

(九)区发改局开展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定价及宣传工作。

(十)区住建局负责农贸市场周边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维护保养工作。

(十一)区应急管理局负责农贸市场突发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十二)区民宗局协助市场监管局对农贸市场内清真食品经营户和清真餐饮行业经营户进行监管。

(十三)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农贸市场的消防安全监管。

区文明办、区农业农村局、区林草局等其他涉及监管部门依据职能职责,积极主动加强对农贸市场开办者、经营者和商品经营者行为的日常监管,规范其经营行为。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建立健全农贸市场规范管理长效机制工作,是巩固创文成果,方便群众生活的重要举措,各乡镇(街道)、区直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建立健全农贸市场规范管理长效机制的重要性,周密部署,认真开展农贸市场规范管理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要按属地原则建立由市场监管、城管、公安、卫健等职能部门联合组成的区农贸市场联合工作组,切实加强对农贸市场规范管理工作的领导,完善建立农贸市场规范长效管理工作机制。各乡镇(街道)区直有关部门要明确一名领导,并于327日(星期五)下午下班前报区政府办公室秘书四科(电话:3164913)。

(三)强化沟通配合。各乡镇(街道)、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协调与沟通,努力形成上下联动、各方协同、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良好局面。对农贸市场硬件设施、环境卫生、经营秩序等项目不达标或整改不积极的,相关部门应依法对市场开办者、经营者及商品经营者进行处理,并督促落实整改。

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326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