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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龙须园一期项目5#楼、8#楼违法建筑部分不能实施拆除认定的公示

  • 区城管局
  • 2022-12-07 10:41

曲靖虹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龙须园一期项目,于2014122日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证书编号为建字第 530328201400125号。该项目于201412月开工建设,201812月竣工

经规划主管部门认定,龙须园一期第5#楼,除一层外,项目方在各层梁与墙之间镂空位置存在超面积建设的违法行为,造成该栋建筑面积比规划许可增加 2190.90 ㎡的事实;龙须园一期项目第8#楼,项目方在各层梁与墙之间镂空位置存在超面积建设的违法行为,造成该栋建筑面积比规划许可增加 1176.76 ㎡的事实。上述事实属于未按照规划许可的内容建设的违法行为。

经查,拆除龙须园一期项目5#楼、8#楼违法建筑部分,会对无过错利害关系人利益、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失,因此本机关认为上述违法建筑不能实施拆除。

根据《云南省违法建筑处置规定》第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现将该认定意见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限内向我局提出。

公示期限:2022127日至20221221

联系地址:沾益区文艺路90

监督电话:0874-3168000

曲靖市沾益区城市综合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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