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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沾益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度部门决算

  • 曲靖市沾益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022-11-11 16:32

监督索引号53030300550301000

曲靖市沾益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第三部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曲靖市沾益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位于望海新区湖西路9号,是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其工作职责如下:

1.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职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有关法规和政策。研究拟订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的有关政策,制定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县级城镇建设资金项目投资计划并监督实施。

2.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职责。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和城镇减排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指导房屋墙体材料革新工作。

3.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职责。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拟订房地产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拟订房地产业开发、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拆迁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

4.承担住房制度改革的职责。拟订住房改革政策并指导实施。

5.承担城镇住房建设、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职责。拟订城镇住房政策、住房保障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城镇住房、保障性住房和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申报和安排廉租住房资金并监督实施。

6.承担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职责。负责工程建设标准化和造价管理工作,组织制定和发布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并监督执行,拟订地方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管理制度,以及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讯设施)建设标准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7.监督管理建筑业市场,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建筑活动,组织实施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面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监督管理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和市场,起草县勘察设计的政策和制度并监督实施,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

8.拟订城市建设的政策、规划并指导监督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运营和应急管理,指导和监督城市建设管理及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承担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统计职责。

9.承担村镇建设的职责,拟订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及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环境治理、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负责农村民居通用图的设计及推广,指导重点小城镇建设和旅游小镇建设。

10.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职责。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调查处理。

11.承担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执法稽查职责,制定执法稽查的有关规章制度并指导、监督执行。

12.拟订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风景名胜区的监督管理。

13.承办沾益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抓牢老旧小区改造,大力实施民心工程,坚持结合实际,分类施策改造。按照小区缺什么就补什么,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的原则,根据小区破旧破损程度、配套设施状况、周边地理环境等分类实施整治改造,合理确定改造方案。坚持“先易后难、点线结合、示范带动、整体推进、分步实施”的原则推进项目实施。2020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改造3个小区275幢3738户,总投资7500万,项目已完成总工程量的90%。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改造39个小区2411户,总投资2.2亿元,项目已开工建设。

2.抓牢棚户区改造,2020年棚户区改造项目涉及1441户(上级下达计划任务1425户),包括玉龙片区、望海片区、文昌片区、西河片区、龙华片区文艺片区6个片区,建筑面积36.15万平方米,总投资11350.67万元。目前望海片区已完工,西河片区、龙华片区完成地下管网及路面硬化,玉龙片区、文昌片区、文艺片区完成投资约69%。同时,积极开展西河、庄家湾棚改项目收尾及遗留问题化解工作。

3.抓牢农村住房安全整治。一是坚持问题导向,查缺补漏补短板,开展巩固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大排查大整改专项行动,重点锁定全区11个乡镇(街道)2014年至2019年实施的4类重点对象、非4类16247户重点对象进行边排查边整改,进一步巩固脱贫成果,做到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二是全面完成沾益区农房抗震改造指标任务497户,最大限度保障了农村广大农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三是坚持把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作为当前重点工作来落实,完成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58853户,鉴定存在安全隐患房屋634户,完成整治48户。

4.抓牢爱国卫生专项行动,按区委区政府要求,牵头统筹“扫厕所、勤洗手”2个专项行动。一是实施洗手设施全配套行动。按照公共场所洗手设施“数量足够、配备到位、管理规范”原则,建成洗手设施1551座(2021年完成新建21座),实现8类重点公共场所洗手设施全覆盖。完成公共洗手设施线上平台录入1537座,进一步满足市民“爱卫生、勤洗手”需求,充分发挥公共洗手设施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的作用。二是实施公共厕所全达标行动。按照“新建一批、改造一批、提升一批”的模式,全面提升改造沾益建成区二类以上74座公厕已达到“三无三有”标准;全面升级改造镇区11个乡(镇、街道)52座公厕达到“四净三无两通一明”标准,乡镇结合部、加油站户厕旱厕实现基本“清零”;沾益126座城乡达标公厕成功上线“一部手机游云南”APP,方便群众搜寻导航。2021年,全区新建6座城市公厕全部完成主体工程建设,计划年底投入使用;乡镇镇区公厕完成新(改)建17座,已陆续投用

5.强化市政公共设施管护。深入推进创文成果巩固工作,投入630万元重点抓牢市政领域短板补强攻坚。累计维修路灯1591杆(5612盏)、盲道9800平方米、沥青路面6500㎡,道路标线施划7.2万米,更换井盖296套,隔离栏修复完善5400余米等,城市面貌进一步改善。

6.强化园林绿化提升。一是以国家文明城市创建成果为载体,沾益在持续提升中心城区绿地品质的同时,把提升公园绿地公共服务均等化作为重要任务,积极实行“规划建绿、破硬还绿、拆墙透绿、裸地铺绿”,着力提升绿地品质,助力便民生活圈的构建。2021年,新建改造小游园、小绿地11个,投资概算8300万元,总面积11万平方米;望海铁路既有线游园、盘江北路游园、玉林西路小游园3个小游园已启动前期工作。二是加大绿地监管力度,保护绿化成果。办理行政许可事项16件,处理绿化苗木、绿化设施设备损坏案件13件、智慧城管交办案件37件,

7.强化推进天然气替代利用及燃气安全管理。逐步形成“主干互联、区域成网"的天然气基础网络,争取尽快实现以管道天然气为主导、液化石油气为补充的城镇燃气用气结构。至今,天然气用户普及率20%,覆盖率达85%。累计建设天然气主干管76.87千米(含城区、白水工业园区),管道投入使用36.97千米,小区庭院管网铺设27千米,完成安装小区天然气用户17826户、完成安装工业26户、商业用户53户。同时坚持强化日常监管和重点工作相结合,抓好燃气领域安全监管,确保全区安全供气。

8.强化房地产业及公租房管理。积极推进汇福园尚居二期等11个房地产项目,总建筑面积200.7万平方米,总投资51.5亿元。落实商品房销售监管,完成新建商品房销售1204套,销售面积16.23万㎡;完成二手房交易过户992户;完成房产抵押注销登记156件,注销面积3.1万平方米;做好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收缴工作,核对入账1908户共计1280.81万元;加强对房地产企业、物业企业的物业管理工作监督,积极引导企业强化管理,提高服务水平,及时处理化解各类纠纷80余件,为业主营造和谐有序的居住环境。68套由白水镇建设使用的代建公租房项目已完成主体工程和装修,待项目完成后尽快督促分配入住;公租房补贴审核发放和实物配租年审工作开展顺利。

9.强化建筑业管理和质量安全运行。2021年,全区共有38家建筑施工企业(新增4家),11家商品混凝土公司(新增2家),全年完成40项建设工程的招投标工作(总投资8286.27万元)。一是全年共监督建筑工程80项(291单项),发放监督检查记录187份,下发停工通知书3份等,全区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受理消防报验项目21个,验收合格18个,提出整改问题20余条。二是全面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共检查出隐患问题84条,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14份,《停止施工通知书》1份。三是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及行业法律法规,深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曲靖市物业管理办法》、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普法进单位、进企业、进工地等宣贯学习活动,共开展学习会议12次,发放普法宣传相关资料3000余份。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曲靖市沾益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1个。分别是:

行政单位:

1.曲靖市沾益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其他事业单位:

1.曲靖市沾益区园林绿化局

2.曲靖市沾益区房地产业管理处

3.曲靖市沾益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处

4.曲靖市沾益区建筑业管理处

5.曲靖市沾益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

6.曲靖市沾益区村镇建设管理处

7.曲靖市沾益区西河公园管理处

8.曲靖市沾益区玉林广场管理处

9.曲靖市沾益区玉林公园管理处

10.曲靖市沾益区天生洞公园管理处

11.曲靖市沾益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曲靖市沾益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31人。其中:行政编制2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0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0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 44人,其中: 离休0人,退休 44

实有车辆编制12辆,在编实有车辆12辆,其中:财政预算保障公务用车2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曲靖市沾益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沾益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21,059.5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059.57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经营收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缴款收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3,703.13万元,增加186.27%,主要原因为:本年新增项目收入老旧小区改造、廉租房建设拨付资金增加2,278.6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1,800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沾益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21,059.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94.60万元,占总支出的8.52%;项目支出19,264.96万元,占总支出的91.48%。与上年对比增加13,703.13万元,增加186.2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主要原因为:老旧小区改造、廉租房建设支出增加2,278.6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1,800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沾益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794.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万元,增加0.11%。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792.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9.88%。公务用车等公用经费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1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沾益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9,264.9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3,701.13万元,246.25%,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项目支出老旧小区改造、廉租房建设拨付资金增加2278.6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1,800万元。

体项目支出如下:保障性安居工程改造及管理经费4867.82万元;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及管理经费915万元;公园维护经费8.1万元;2020年城市公厕建设(省级)100万元;城市路灯电费334.79万元;城市创文工作经费258.61万元;偿还沾益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完善工程和沾益西和综合治理项目的专项建设本金及利息224.42万元;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环保督察城乡生活污水及垃圾处理问题整改经费43.18万元;人防综合基地建设前期工作经费34.02万元;绿化管养、城市维护及商住小区洗手池建设、增绿补绿、拆墙透绿、小游园经费338万元;解决国有企业改制破产等历史遗留问题经费89.58万元;省级危改统贷利息251.44万元;曲靖市沾益区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债券资金、城市公共停车场项目债券资金11,80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沾益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259.5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3.96%。与上年对比增加2,903.13万元,增长45.67%,主要原因为:本年新增项目收入老旧小区改造、廉租房建设拨付资金增加2278.66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1.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5%。主要用于保障性住房维修管理经费、吸烟室建设经费、公园管理维护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9%。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工资以及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

3.城乡社区(类)支出4,358.3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07%,主要用于行政运行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以及城市路灯电费、绿化管养经费、城市公厕建设经费、公园维护费、城市环境提升、增绿补绿经费、前期工作经费、城市维护及管理经费创建文明城市项目建设工程款。

4.住房保障(类)支出4,851.1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39%。主要用于农村危房改造经费及农村危房改造及抗震安居工程贷款贴息、用于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老旧小区改造以及用于职工住房补贴。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沾益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6.1万元,支出决算为6.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三公经费预算与决算一致。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0.03万元,下降0.4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2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1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0.03万元,下降0.73%。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为:厉行节约,“三公”经费支出严格按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万元,占32.79%;公务接待费支出4.1万元,占67.2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本单位两辆公务用车危房改造项目下乡检查,以及创建文明城市、增绿补绿等项目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4.1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4.1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2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2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检查及老旧小区棚户区改造调研等工作。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曲靖市沾益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8.34万元,下降80.66%,主要原因为:厉行节约,严格按照公务接待标准接待,会议支出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沾益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产总额16,742.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4,541.74万元,固定资产2,081.8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118.62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10)。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88.2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188.04万元、固定资产增加100.23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采购支出总额885.2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76.0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1—附表13)。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曲靖市沾益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分 名词解释

(一)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二)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三)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四)基本支出:系用于保障机关、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差旅费、印刷费、水电费、车辆运行维护费、维修(护)等日常经费支出。

(五)项目支出:系用于保障机关、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专项用于业务工作开展的项目经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30300550301111

1-2.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样(绩效自评信息表).xls

1-1.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样(部门决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