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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度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工作的通知

  • 沾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沾区政办发〔2018〕208号
  • 2018-12-18 10:04

直有关单位:

按照《云南省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办法(试行)》(云环通〔2015134号)及《曲靖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做好 2018 年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相关工作的函》(曲环函〔201869号)有关要求,为确保 2018 年全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工作顺利完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的目的及意义

开展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是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是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重大改革,是完善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的重要导向,有利于引导各级党委、政府树立金山银山就是绿水青山的绿色发展理念,更加自觉地推动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同步提高。沾益区地处珠江流域西江水系南盘江上游,为珠江源头所在,同时境内还有滇池-牛栏江补水工程德泽水库,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直接影响珠江流域水环境安全,开展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作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动态变化的一项重要工作,考核结果将作为今后中央、省对沾益区生态补偿转移支付资金的正常拨付和奖励的依据,也是考核地方主要领导业绩的重要内容。

二、考核的范围及内容

(一)考核范围。依据《云南省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办法(试行)》(云环通〔2015134号)规定,沾益区全境均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考核范围之内。

(二)考核内容。

考核指标汇总表

指标分类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提供部门

生态环境质量指标

自然生态指标

林地覆盖率

林业

活立木蓄积量

林业

森林覆盖率

林业

草地覆盖率

农业

国土

湿地率

林业

水务

国土

受保护区域面积占比

林业

水务

国土

旅游

环保

环境状况指标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环保

III类或优于III类水质达标率

环保

优良以上空气质量达标率

环保

环境保护指标

节能减排指标

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

环保

重点防控重金属排放强度

环保

环境治理指标

重点污染源排放达标率

环保

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

水务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综合执法局

建成区绿地率

住建

环境管理指标

生态环境保护与监管

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与创建

政府

环保

林业

水务

住建等

生态保护与建设工程

生态环境监管与环境基础设施建设

监测评价与考核工作组织实施

工作组织情况


工作实施情况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工作的领导,成立曲靖市沾益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长:李金林 区委副书记、区人民政府区长

副组长:赵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员:姜泽专 政府办主任

程少有 发改局局长

陶所文 区财政局局长

丁东燕 环保局局长

保明升区林业局局长

潘永飞区水务局局长

陈太周 区国土资源分局局长

董文碧 住建局局长

吴永飞区综合执法局局长

区旅游局局长

区农业局局长

区统计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环境保护局,由丁东燕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指导、督促、检查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具体问题。

(二)落实工作责任。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工作是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认真履职、周密安排、定人定责,把工作做细做实,按时按质完成数据资料的上报工作。

区发展改革局:1.提供2018年实施的生态保护工程表,提供证明材料(包括立项、实施、投入、效益、照片、建设期望等内容);2.提供2018年县级或以上政府制定并组织实施的环境保护规划、政策与制度,如生态保护建设纳入县级国民经济发展规划。

区财政局:1.填报2018年用于改善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情况的证明材料;2.提供2018年转移支付资金支出统计表;3.提供2018年用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支出凭证;4.提供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经费保障情况证明材料。

区国土资源分局: 1.填报区国土面积证明材料;2.提供2018年组织实施的生态恢复与治理、资源节约与保护工程情况表。

区综合执法局:1.填报垃圾填埋场信息表(沾益区填报垃圾发电厂信息);2.提供城镇生活垃圾集中处理设施工程验收及环保设施验收、运行方面的文件;3.提供2018年城镇生活垃圾指标证明资料(包括生活垃圾指标证明材料及相关记录凭证等支撑材料)。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1.提供建成区绿地指标证明材料;2.提供2018年创建园林城市开展的工程内容及照片;3.提供政府下发的人居环境提升实施方案、领导小组及人居环境提升完成情况等;4.报送人居环境提升相关工程方面有代表性照片8-10张。

区水务局:1.填报污水集中处理设施信息表;2.提供城镇污水处理厂工程验收及环保设施验收、运行方面的文件;3.填报2018年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指标证明材料;4.配合林业局填报2018年沾益区湿地率指标证明材料;5.提供2018年水土流失治理和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建设工程情况表。

区农业局:1.填报2018年草地指标证明材料;2.填报农村能源建设工程信息表。

区林业局:1.填报2018年沾益区林地指标证明材料,包括林地覆盖率、活立木蓄积量、森林覆盖率;2.提供省级自然保护区相关材料;3.牵头提供湿地率指标证明材料;4.配合区农业局提供草地覆盖率指标证明材料。5.填报林业有害生物发生情况表;6.填报森林火灾受害情况表;7.提供森林沾益建设情况(包括相关文件、森林沾益相关工程及照片);8.提供生态保护与工程建设材料,具体包括生态公益林、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农村能源建设、生物多样性保护、湿地保护、营造林、城乡绿化造林、水土流失治理、外来有害生物防控及生态转移支付资金支持的生态保护建设项目。

区统计局:填报2017年县域自然、社会、经济基本情况统计表。

工业园区管委会:填报2018年国家或省级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创建情况,提供相关文件、文本或证明材料。

区旅游局:提供国家级或省级风景名胜区、国家地质公园等的创建和管护情况,提供相关文件、文本或证明材料。

环境保护局:1.开展地表水、空气质量、污染源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的监测工作,填报2018年环境状况监测数据填报表(包括地表水水质监测数据填报表、空气质量监测数据填报表、污染源排放监测数据填报表、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数据填报表);2.填报环境状况指标证明材料;3.填报2018年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情况表;4.填报年度工作计划信息表;5.填报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信息表;6.填报生态环境保护创建信息表;7.填报自然保护区等受保护区域信息表;8.组织开展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工作,协调组织开展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工作;9.汇总相关单位填报的数据、编写上报自查报告。

(三)及时审核报送。各相关单位务必于2018121917:00前将本单位分管领导及业务联系人员姓名及邮箱报区环保局,区环保局将通过电子邮箱将数据模版发至各单位。由各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准确填报好各种材料、报表,加盖单位公章,于20181225日前将数据报表、收集的资料(含电子版)报送至区环保局。各单位数据填报必须与系统一致,同时数据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证明材料的全部提供扫描件,格式为pdf。拍摄照片必须提供近景、远景、全景照片,生态工程照片要提供前后对比照片,照片尺寸不得小于2500x1500像素。指标与上一年指标有变化的,必须说明变化原因,提供证明材料。


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1218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