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
为加快沾益“智慧城市”建设步伐,促进全区信息化和信息产业健康快速发展,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加强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和保护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领会加强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意义
公共通信是现代国民经济、社会服务和人民生活等领域不可或缺的基础通信工具,在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民生改善过程中发挥出愈来愈重要的促进作用,公众通信基础设施和自来水、电力、公共道路一样,属于社会公共基础设施,是社会信息化发展的基础平台。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大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力度的通知》(云政办发〔2016〕34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加快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函〔2017〕37号)、《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信息基础设施及“互联网+”重点应用项目建设的实施意见》(曲政办发〔2016〕26号)等要求,凡政府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公共机构等所属公共设施及市政设施(如城市公共绿地、城市路灯杆等),要向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免费开放,并提供必要的建设场地和电力引入条件,原则上同意免费开放全区路灯杆资源给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曲靖市分公司用于微站建设,为5G建设夯实基础,助推“网络强区”建设。
二、 加强领导,统筹抓好通信基础设施规划建设
区人民政府成立沾益区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
组 长: 许高红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吕晓波 区政府办副主任
梅国稳区工信局局长
成 员: 汤永飞 区工信局副局长
张 春 区规划分局副局长
杨宝林 区住建局副局长
赵家坤 区国土资源分局副局长
雷家洪 区林业局副局长
严光晏 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孙 静 区旅游局副局长
董乔品区教育局副局长
丁东燕 区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张玉林区城市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周剑 区公安局副局长
陈斌龙华街道党工委委员、宣传委员
梅映炜西平街道人大工委主任
杨航宇金龙街道武装部部长
崔瑞宏花山街道纪委书记
袁奇云白水镇副镇长
柳照林盘江镇副镇长
沈家贤播乐乡副乡长
张华云炎方乡武装部部长
堵正祥大坡乡副乡长
左勇菱角乡副乡长
李竞楠德泽乡副乡长
周杰曲靖沾益供电局局长
张超 沾益铁塔分公司经理
陆应 沾益电信分公司经理
崔鸿飞 沾益移动分公司经理
鲁胜林 沾益联通分公司经理
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协调会议,研究解决全区通信基础设施规划和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对于高速公路、高铁沿线及火车站、机场等重要场所网络覆盖,则由领导小组定期召开项目推进会,确保重点项目通信基础配套设施的同步落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工信局,由区工信局副局长汤永飞兼任办公室主任,沾益铁塔分公司经理及三家基础电信企业负责人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成员从有关部门抽调组成。办公室主要负责处理日常事务,组织召开全区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协调会议,具体解决光纤铺设及铁塔基站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各乡(镇、街道)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切实解决区域内通信基础设施规划和建设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三、明确职责,共同推进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各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积极支持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免费开放公共资源,强化要素保障,确保全区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工作顺利推进。
区政府办牵头,区工信局、移动、电信、联通及铁塔公司制定方案,对区级重要活动进行通信网络保障。
区政府督查室督促有关部门及乡(镇、街道)协助建设单位协调落实工程项目建设选址、用地、建设等问题,推进工程项目建设落地。
区发改局要将移动通信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重大项目建设规划,协调移动通信网络基础设施建设规划与交通、水利、能源、环境等基础设施规划同步,实现通信设施建设规划与地方建设规划的有机衔接和同步实施。
区工信局负责统筹协调推进通信基础设施规划建设保护工作,负责通信基站审批,依法加强移动通信使用频率的保护;负责通信基站建设专项规划指导,具体牵头解决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推进工程建设,落实项目建设情况。
区规划分局负责将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纳入城乡总体规划,在审查建设项目规划时,落实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参与通信基站的定点选址,办理规划许可。在公路、铁路、轨道交通沿线,客运站、汽车站、火车站、机场、旅游风景区、学校、医院、政府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等公共设施规划建设时,要同步规划和建设各类通信基础设施;在市政道路及其防护绿带、路灯杆等其他市政设施规划时,要按国家有关规定,为通信基础设施预留位置和空间,同时统筹考虑基站配套电力引入、通信管线等要求。
区住建局负责为通信企业及时办理施工、破路及占用市政设施等许可审批手续,将通信基础设施纳入市政公用设施体系;协调公园、绿地、旅游景点、市政路灯杆、道路指示牌等政府可管控的公共设施,免费开放用于支持基站、通信管道、室内分布系统建设;对已规划的管(沟)道项目建设,进行施工许可证的审批。新建住宅小区、商业区、地下综合管廊建设项目,要将建设通信基础设施的有关规划设计和预留安装条件作为审查的重要内容,确保建设项目充分为通信基础设施建设预留建设位置,对未为通信基础设施建设预留建设位置的,不得通过施工图审查,不得进行竣工验收。
区国土分局负责将通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优先安排通信基础设施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简化审批手续,加快项目用地预审、土地征收、报批和土地证办理等工作,提供良好的用地保障服务。
区林业局负责将通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用地纳入林地规划管理,对需使用的林地优先保障占用征收林地定额指标,简化审批手续,加快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林业监测站点及防火监控等设施要与通信铁塔基础设施共同规划、共建共享,避免基础设施重复建设、资源浪费,提高林业防护信息化水平。
交通运输部门(含区交通运输局、高速公路指挥部)负责做好相互间的规划衔接,积极支持现有道路、在建道路和规划道路沿线建设通信基础设施,协调高速公路投资建设单位开放公路用地和公路建筑控制区范围内资源,并给予施工协助,协调高速公路路政管理单位尽快审批建设方案。负责在汽车站、公路等公共设施项目立项报批的行业审查中统筹考虑通信基础设施建设,预留相应站址和管道空间。
区旅游局负责根据景区实际,将通信基站建设纳入景区发展规划,预留通信基础设施建设通道,保证景区通信良好覆盖。
区教育局负责根据各校区发展规划,将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纳入统一规划,为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提供必要条件,预留通信基础设施建设通道,保证校区通信良好覆盖,为后期“智慧校园”建设夯实信息化基础。
区环保局负责指导通信企业办理通信基站环评登记表备案手续。配合电信、移动、联通、铁塔公司做好无线电通信网络电磁辐射等方面的宣传及有关信访、投诉的协调处置工作。
区综合执法局负责对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单位在建设施工中给予支持配合。
区公安分局负责建立健全通信设施安全保护工作机制,指导和监督通信企业落实治安防范措施,严厉打击盗窃、破坏通信基础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大对伪基站的打击力度。
区文体广电局负责配合通信运营企业做好面向公众的法规和科普宣传工作,加大对基站设置、电磁辐射等有关知识的科普宣传力度,消除公众误解,提高公众认知度。
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根据工业园区发展规划,将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园区统一规划,确保建设通道和预留建设位置,完善园区内的通信网络,为园区信息化、工业化建设服务。
各乡(镇、街道)要将通信基础设施纳入城乡规划范围,协调落实工程项目建设用地,电力、传输杆路协调,用地签约事宜。及时协调解决村民、居民阻止基站施工等问题。各乡(镇、街道)、社区要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美丽乡村建设等,加大对通信基础设施规划和建设的支持力度,在选址和电力引接等方面提供支持和保障,推动新一代移动通信进入社区、乡村,丰富社区和农村文化生活。
供电部门负责将基站用电列入重点保障范围,低压能满足的优先审批低压,需要引入高压的在高压审批上简化流程,制定通信基站专项供电服务方案,为基站现场勘察、用电报装、高压审批等设立绿色通道。
移动公司、电信公司、联通公司要严格遵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2015年推进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的实施意见》(工信部联通〔2014〕586号)等有关规定,原则不再自建铁塔等基站配套设施。积极与铁塔公司建立和完善需求对接、工程建设等方面的机制流程,切实推进通信基础设施资源共享。
铁塔公司要深入调研三家电信企业通信网络建设需求,科学规划布局,负责牵头做好通信线网规划和基站布点专项规划,经报批后组织实施,加大投资力度及建设能力,优先改造利用存量基站资源,减少重复建设,充分满足基础电信运营企业的建设需求,同时严格遵守行业规范及经济美观原则,适度应用符合沾益城市特色的美化塔型,努力实现通信铁塔设施建设与城市规划相协调。
四、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要强化舆论引导,充分利用多种渠道宣传通信铁塔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意义,对通信基站电磁辐射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要做好宣传解释工作,消除群众疑虑,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为通信铁塔等电信基础设施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附件:2018沾益区“五网建设”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任务明细表
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