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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沾益区珠江源生态环境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

  • 曲靖市生态环境沾益分局
  • 沾发〔2022〕25号
  • 2022-07-20 09:44

中共曲靖市沾益区委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曲靖市沾益区珠江源生态环境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沾发〔2022〕25号

各乡()党委和人民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工业园区管委会,区委各部委,区级国家机关各办局,各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

现将《曲靖市沾益区珠江源生态环境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曲靖市沾益区委

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政府

2022年7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曲靖市沾益区珠江源生态环境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沾益区现场办公会精神,全面提升沾益区生态环境建设水平,实现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全力推动沾益区“珠江源生态环境示范区”建设,结合沾益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坚持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治污,加快推进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坚持和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平衡和处理好发展与保护的关系,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深入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不断提高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坚决把生态文明建设重大部署和重要任务落到实处,让良好生态环境成为人民幸福生活的增长点、成为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支撑点、成为展现良好形象的发力点。坚持生态美、环境美、城市美、乡村美、山水美,以更高站位、更实举措、更大力度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推动沾益生态文明建设。

二)主要目标

全区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保护水平进一步提高,生态环境风险隐患基本消除,构建以自然保护区为主体、其他保护地和保护小区为补充的自然保护体系,坚决防范和杜绝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发生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全面提升。营造全民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氛围,结合省级生态文明区建设以及沾益区生态环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全面打造“珠江源生态环境示范区”。

2025年,全区森林覆盖率力争达到52.08%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98.6%以上,细颗粒物浓度达到市局约束性指标,坚决防范中度污染天气;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达标率保持100%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达标率100%,地表水国控断面达到或好于III类水体比例92.9%,省控以上断面达到省级考核目标,城市、农村黑臭水体持续动态清零,农村生活污水得到进一步管控与治理;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3%以上;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市级下达指标范围内;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50%,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零增长,农膜回收率达到85%以上,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0%以上;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主要任务

(一)开展国土绿化行动

对城市面山、水源保护区、工矿废弃地、破损山体等进行生态治理和植被恢复,持续推进和优化生态保护修复重大工程,实施好退耕还林、陡坡地生态治理、石漠化综合治理、防护林建设、天然林保护等工程,加强各类林草资源保护,并结合“森林沾益”创建工作,增加城市绿色元素,建设城市森林、湿地和公共绿地,提高城市绿化覆盖率;大力实施退耕还林还草,加快陡坡地生态治理,积极推进村庄绿化美化建设,改善村庄环境的生态质量和景观面貌;实施农村河道的生态修复与综合治理;开展城乡绿化一体化工程,以城镇为核心大力推进造林绿化,建成城乡绿地生态系统,充分发挥林网保持水土、减灾防灾、美化环境等功能,健全完善区、乡、村三级“林长制”管理体系,不断加强森林、草原、湿地和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结合绿美沾益三年行动,用3年时间,完成营造林2.5万亩,义务植树330万株,完成草原修复治理2.5万亩,全区森林覆盖率力争达到52.08%,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达86.15%

(二)健全自然保护地体系

1.整合自然保护地体系。整合优化现有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等自然保护地,探索建立分类科学、保护有力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着力构建以珠江源、沾益海峰省级自然保护区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加快保护区能力建设,完成新一轮《珠江源省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沾益海峰省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编制和动植物资源调查工作,做好勘测定界工作,完成生态修复等项目;加快推进自然保护区规范化科学化管理;进一步建立健全自然保护地监管体系,加强巡护管理和科研监测,推动区、乡、村、组共建共管;全力做好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确保自然资源安全;加大对卫星遥感监测、环保督察等发现问题的督办力度,确保整改到位,严肃查处涉及自然保护地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2.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全面落实《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加强全区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完善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加强典型生态系统、珍稀濒特野生动植物物种的就地保护,优先实施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和极小种群野生动植物保护工程;科学掌握自然保护区内的物种组成、种群数量变化情况、活动规律、生活习性等,为有效制定保护野生动物决策提供详实的数据加强河湖、湿地等典型水生生物栖息地和物种的全面保护,强化禁渔管理,严控自然水体网箱养殖,防治外来物种入侵,推进长江重点水域禁捕限捕。

(三)持续改善大气生态环境质量

1.深入推进碳达峰行动。制定沾益区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实施方案。以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为抓手,深入开展碳达峰行动。切实将温室气体管控纳入环评管理。

2.持续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深入开展清洁柴油车、清洁柴油机、清洁运输、清洁油品、车用尿素等专项行动。加强新生产车辆环保达标监管,加快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汽车,推广使用达到国六排放标准的燃气车辆,有序推广清洁能源汽车。强化非道路移动源治理和排放控制区管控。严格落实柴油货车限行禁行规定,加强在用柴油货车联合执法检查。

3.深入打好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治理攻坚战。全面推行绿色施工,深化施工工地六个百分之百要求,开展建筑工地施工扬尘专项治理。加强建筑渣土运输管理,严格落实密闭运输。强化施工、道路、堆场、裸露地面等扬尘管控,推广低尘机械化湿式清扫作业,加大城市出入口、城乡结合部等重要路段冲洗保洁力度。

4.推进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协同治理。以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医药、包装印刷、油品储运销、汽车维修等行业领域为重点,安全高效推进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

5.改善区域大气环境质量。强化大气污染分区分时分类差异化精细化协同管控,加强监测预警应急能力建设,及时采取差异化管控措施。推进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完善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加大餐饮油烟污染治理力度、强化秸秆禁烧管控,加大其他涉气污染物的治理力度。

(四)持续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

1.深入打好长江流域(沾益段)保护修复攻坚战。推动全流域按单元精细化分区管控,推进长江岸线生态修复,进一步巩固小水电清理整改成果。实施好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十年禁渔,严控岸线开发利用,强化自然岸线保护。狠抓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持续开展工业园区污染治理、三磷行业综合整治等专项行动。到2024年,长江流域牛栏江(沾益段)干流水质稳定达到类,重要河湖生态用水得到有效保障,水生态质量明显提升。

2.深入打好珠江流域(沾益段)保护治理攻坚战。以涉磷企业为重点,加大工业企业环境监管,推动工业企业稳定达标排放。持续推进涉镉、砷等重金属行业企业排查整治。持续推进流域城镇及村庄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支流沿线环境综合治理等污染治理工程。因地制宜适度调整优化种植结构,推进农药化肥减量增效。全面开展南盘江综合整治,到2024年,南盘江流域(沾益段)干流水质稳定达到III类。

3.深入打好污染水体脱劣攻坚战。按照流域治理+一河一策,开展地表水劣V类国控省控断面整治工作,科学编制实施劣V类断面整治方案,因地制宜对不达标断面开展专项行动。建立水环境质量管理长效机制,持续巩固断面水质治理成效,防止水质反弹。到2022年,全面消除国控省控断面劣V类断面。

4.持续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推进城镇污水管网全覆盖,逐步杜绝污水直接排入雨水管网。加强农业农村和工业企业污染防治,有效控制入河污染物排放。开展水体内源污染治理。强化河湖岸线生态化改造,充分发挥河(湖)长制,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成效,建立长治久清长效机制。推进沾益建成区黑臭水体排查、整治与综合治理。到2022年,沾益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

5.全面开展南盘江综合整治。聚焦南盘江(沾益段)干流及支流风险隐患点,通过采取工程性措施、清淤疏浚、日常保洁,快速消除突出隐患问题,确保动态消除城市黑臭水体;集中力量全力推进系统治理,稳步推进南盘江截污治污和生态补水工程,切实消除南盘江(沾益段)水环境风险隐患。

(五)持续改善土壤生态环境质量

1.持续推进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工作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和农膜回收行动,充分重视源头、收集、加工、利用等各个环节,加大农作物秸秆肥料化、原料化、能源化综合利用;全面推进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加强水产养殖尾水治理。2025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50%,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零增长,农膜回收率达到85%以上,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

2.深入推进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和安全利用。实施农用地土壤镉等重金属源头防控行动,开展耕地土壤污染成因排查和分析。落实农用地分类管理制度,强化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风险管控,推进农用地安全利用示范,推进实施土壤降酸改良工程。2025 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93%。

3.有效管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严格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内地块的准入管理。对未依法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风险评估的地块,严格建设项目准入。从严管控农药、化工等行业的重度污染地块规划用途,对暂不开发利用或现阶段不具备治理修复条件的污染地块,实施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按照市级要求、方案完成重点地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

4.深入推进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金属污染治理。优化调整有色金属产业结构,严格遵循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减量替代等量替代原则,严把新建、改建、扩建涉重金属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审批关,切实降低区域重金属排放总量。

(六)提升城乡生态环境质量

1.巩固提升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加快推进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全面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强化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应急监管,持续巩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治理成果;建立健全水资源战略储备体系,规划建设城市备用水源;强化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和动态跟踪,实施从水源到水龙头全过程监管。确保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达标率保持100%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达标率100%

2.深入开展城镇生活污水垃圾治理全面开展城市排水管网排查整治,消除城市建成区管网空白区、污水直排口,解决雨污混流、管网破损漏损、错接混接等问题,污水收集处理率达到90%以上。因地制宜推进乡镇集镇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治理,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达70%以上:2022年完成花山街道、白水镇、德泽乡集镇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2023年完成菱角乡、炎方乡集镇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2024-2025年对已建成的两污设施进行提升改造。加快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推进实施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全面提升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能力和厨余垃圾处理能力,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占比达到65%以上,日产垃圾300吨以上的地区垃圾实现全焚烧。推行城乡一体化、镇村一体化和就近就地治理3种垃圾清运处理模式,完善收集、转运、处理设施建设和服务。

(七)加强资源节约利用

1.推动能源消费绿色低碳转型积极有序推进以电代煤”“以气代煤。以大宗货物公转铁为核心继续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引导重点行业深入实施清洁生产改造,鼓励开展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依法开展自愿性清洁生产评价认证。提高能源、水资源利用效率,实施节水行动,持续推进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科学有序推动生活垃圾分类,统筹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建设,不断提高垃圾分类覆盖范围。加强塑料污染全链条防治,深入开展绿色生活创建行动,持续开展绿色出行行动。

2.加强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加强企业工业固体废物全过程管理,督促企业建立完善工业固体废物台账登记管理制度,鼓励企业实行工业固体废物厂内综合利用处置,实现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达100%

(八)严密防控环境风险

1.加强源头管控,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切实发挥三线一单、规划环评、项目环评制度系统性预防作用。督促产业园区、煤矿矿区规划依法依规开展规划环评,充分发挥规划环评在改善环境质量、优化产业布局、合理资源配置方面的刚性约束作用。严格落实项目环评三挂钩、五不批要求,石化、现代煤化工项目要纳入国家产业规划,新建、扩建石化、化工、焦化、有色金属冶炼、平板玻璃项目要布设在依法合规设立并经规划环评的产业园区,杜绝不符合政策法规两高项目落地。

2.全面加强工业园区污染防治和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建设一是完善工业园区环境基础设施。按照工业园区规划环评要求,根据园区发展需要,进一步研究完善工业园区环境基础设施,加快推进工业园区城西片区污水处理站扩建项目、花山片区南片区污水处理厂项目,以及花山、城西两片区公建区域初期雨水收集池及管网建设项目;按照园区环境监管数据化、信息化发展要求,逐步建立集污染源在线监控、企业生产工况、电能监控、视频监控及环保设施运行监控、环境质量监控于一体的园区数字化在线监控平台,并按照“一园一档”、“一企一档”要求,建立园区环境管理数据库并实施动态管理。二是加强园区环境综合整治,推动园区环境第三方集中治理,加快推进统一规划、统一监测、统一监管、统一运营的一体化园区环境第三方治理服务模式。三是完善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建立园区环境风险隐患常态化排查整治机制,定期开展园区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加强环境应急队伍建设,整合人员、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强化应急保障,定期组织开展环境应急演练,努力提升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推进化工园区有毒有害气体环境风险预警体系建设,健全环境风险源数据库,构建企业、园区和政府职能部门三级风险防控联动体系,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增强园区风险防控能力。

3.开展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治严格落实《曲靖市沾益区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治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按照一个问题、套方案、一抓到底的要求,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措施、督办领导、牵头单位、责任单位、配合单位、整改时限,全力以赴推进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治。力争2022整治率达50%2023年整治率达90%20246月底完成整治任务,2024年下半年开展回头看,查缺补漏、巩固攻坚成果,确保沾益区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基本解决。

4.强化执法监管2022年底,整合生态环境执法队伍,全面完成生态环境执法机构垂直管理改革。坚持问题导向,严肃查处群众投诉的热点难点生态环境问题,确保群众投诉事事有回应、件件有落实。以排污许可证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为抓手,按照源头严控、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原则,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5.确保核与辐射安全严把辐射安全许可审批关,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每半年开展辐射安全许可证清查工作,每年组织开展一次核与辐射安全隐患风险排查,对在用放射源、射线装置、废旧金属熔炼企业等有计划开展日常监督检查,督促有关责任单位依法编制辐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加强辐射应急演练,确保全核与辐射安全可控。

6.加强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常态化开展环境风险隐患分析研判,按照抓早抓小、防患未然的原则,及时有效化解环境风险隐患。压实企业风险防范措施,完善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加强应急物资储备,落实应急人员岗位职责,开展常态化应急演练,提升企业生态环境应急响应和现场处置能力。强化部门联动,加强环境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加强应急预案编制指导,提高预案的科学性、可操作性,统筹建设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每年组织开展1次联合应急处置演练切实提高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九)倡导绿色生活方式,营造全民参与氛围

多渠道深入开展沾益区“珠江源生态环境示范区”建设工作宣传通过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门户网站、沾益区政府门户网站、曲靖M、掌上曲靖、沾益M、手机短信、微信群等宣传途径,广泛深入开展宣传活动,引导动员全社会关心、参与、支持“生态环境示范区”创建。以解读全生态环境建设政策措施、进展成效为切入点,以提升市民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落脚点,加强生态环保意识教育,普及生态科学知识,积极倡导梳理生态文明观念,把个人的环保行为视为文明修养的组成部分,争当“环保卫士”、“文明标兵”,大力宣传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理念;引导群众积极响应号召,争做珠江源生态环境示范区建设的宣传员,进一步推动形成“我为建设生态环境示范区尽责,我以奉献生态文明建设为荣”的良好风尚,营造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街道)、区直有关部门务必要强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区生态环境建设专项组要加强统筹调度,形成工作合力,全面推进“珠江源生态环境示范区”创建工作。各乡镇(街道)直有关部门党政主要领导是创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亲自安排、亲自督促、亲自推进,分管领导是该项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要认真研究、具体落实、破解难题、一线推进,确保本地本部门的工作任务如期按要求完成。

(二)强化责任落实

各乡镇(街道)、区直有关部门要坚决扛起生态环境示范区建设政治责任,要按照沾益区生态环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全面落实生态环境建设责任,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具体措施,任务到项、责任到人、倒排工期,分工协作、共同发力,确保顺利推进生态环境示范区创建工作。

(三)强化监督考核

建立工作落实推进情况报告机制,将任务分解细化,列入沾益督办事项,加强跟踪督办,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建立督查督办工作机制,区大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围绕任务清单开展跟踪问效,全力推动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建立约谈问责机制,对因工作推进不力造成较大不良影响的,由区级牵头领导约谈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因工作不力造成重大影响的,依规依纪依法按程序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充分发挥考核的指挥棒作用,将各项任务纳入年度综合考核,进行考核奖惩,强化结果运用。

政策解读:《曲靖市沾益区珠江源生态环境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