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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沾益区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治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政策解读

  • 曲靖市生态环境沾益分局
  • 2022-06-09 11:26

《曲靖市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治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贯彻落实市委六届二次全会和第18次常委会精神,着力解决辖区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推动沾益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全面提升沾益全区生态环境建设水平,坚决筑牢珠江源头和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安全屏障,推动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制定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一、方案的主要内容

方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曲靖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把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治作为重大政治任务、重大民生工程抓实、抓细,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指数。

方案》明确,到2024年全区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基本解决,生态环境风险隐患基本消除,生态安全得到有效维护,中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反馈交办问题整改达时序进度,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地表水监测断面、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上级目标要求,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方案》对流域水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涉煤行业环境突出问题固体废物环境突出问题工业企业环境突出问题(12个)畜禽养殖业环境突出问题农业农村面源污染突出问题其他生态环境突出问题7个方面共30项工作进行了系统安排,并按照项目化、清单化要求拟定了《曲靖市沾益区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治三年行动重点任务清单》、《曲靖市沾益区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沾益区生态环境质量指标三年目标计划》、《曲靖市沾益区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治三年行动计划》,逐一明确了各项工作任务的责任领导、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工作措施、时限和进度要求。

二、主要任务目标

按照一个问题、一套方案、一抓到底的要求,有序推动辖区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确保2022年底整治率达50%2023年底整治率达90%2024630日前基本完成存量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治。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构建整改合力。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整改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落实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要求。各责任单位切实履行部门和属地职责,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加强与牵头单位的协作,形成整改合力,不推诿、不扯皮,共同推动问题整改。

(二)定期梳理总结,按时报送进展。各牵头单位要定期梳理总结工作进展,统筹推进问题整改,及时、如实向区级分管责任领导报告整改情况,每月20日前按时、按要求向市直牵头单位书面报送工作进展,同时抄送区生态环境分局备案。

(三)强化督查督办,压实整改责任。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要采取专项督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对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治工作进行跟踪督办,督促牵头单位、配合单位落实整治措施,确保高质量完成整治任务。


政策文件:曲靖市沾益区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治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