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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政府关于张德等十七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 沾益区人民政府
  • 2022-03-17 16:26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根据中共曲靖市沾益区委关于王宇等十八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党组字〔202245号)《中共曲靖市沾益区委关于保屹璠等二位同志任职的通知》(党组字〔202248号)区人民政府党组研究决定:

张 德 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区人民政府办公 室督查专员职务;

岳俊宇 任区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副局长,免去花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杨宏祥 任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区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监察专员职务;

李 芬 任区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免去区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副局长职务;

吴 博 任花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免去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王 宇 免去西平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陈进位 免去区乡村振兴局副局长职务;

张学荣 免去区司法局白水司法所所长职务;

何 静 免去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

李竞楠 免去区水务局督察员职务;

张金忠 免去区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正科)职务;

尹光云 免去市规划局沾益分局分局长职务;

张 春 免去市规划局沾益分局副分局长职务;

周 莹 免去市公安局沾益分局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队大队长职务;

王 春 免去市公安局沾益分局交通警察大队涉车犯罪侦查中队中队长职务;

保屹璠 试用期满,正式任职;

肖 红 试用期满,正式任职。

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政府

2022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