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专版

关于《曲靖市沾益区城镇建设项目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政策解读

  • 曲靖市沾益区自然资源局
  • 2021-12-31 16:23

为了解决沾益区公共利益和各项目建设用地需要,推动全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结合区委区政府实际,制定《沾益区城镇建设项目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将该方案的有关事项解读如下:

一、制定《方案》的必要性

  为贯彻落实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依法推进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工作,保障和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促进节约集约用地,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实现全区委区政府经济快速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公布实施全省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云自然资〔2020〕173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沾益区实际,制定本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

二、法律法规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公布实施全省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云自然资〔2020〕173号)等。

三、《方案》制定过程说明

我局经过调研并召开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形成《沾益区城镇建设项目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稿)后发文征求区委区政府直属和各乡镇相关部门意见,并于2020年8月13日在沾益区自然资源局网上公开征求意见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通过收集各方的意见形成修改意见稿、并经我局法规科审查后,报局班子集体讨论研究,经多次修改完善才最终形成《沾益区城镇建设项目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四、主要内容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委区政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征地拆迁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沾益区建设项目沾益区境内用地范围,具体位置及面积以项目征地红线图为准。

(二)征地补偿费标准

1.区片综合地价测算标准

政策解读(1)(1)_04.jpg

2.区片综合地价测算结果

微信图片_20211231163641.png

分行政区域不分地类进行补偿: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暂时按照《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中心城市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曲政办发〔2021〕13号、《沾益县人民政府关于沾益县实行新修订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沾政发〔2014〕43号(待区片综合地价公布实施后按新的补偿标准落实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差额)。

  (三)征地安置方式

1.货币安置:货币安置已纳入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内。

2.社会保障安置:按《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的指导意见》(云政办发〔2019〕1 号)等文件有关规定办理。

(四)临时用地

1.临时用地补偿标准

图片1.png

2.临时用地破坏土地耕作层的,项目建设单位负责恢复土地原状,并一次性给权利人补偿。

3.临时用地的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按照《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中心城市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曲政办发〔2021〕13号、《沾益县人民政府关于沾益县实行新修订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沾政发〔2014〕43号执行。

4.临时用地应当按照《临时用地补偿协议》约定的用途使用土地,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

(五)其它

1.征地补偿款须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克扣、拖欠,并要尽快落实兑现,违者严肃处理。

2.本方案未制定补偿标准的特殊建(构)筑物、风景树和其它青苗,由区委、区政府、区自然资源局作为个案报区委区政府另行处理。

3.土地征收启动公告发布之后抢栽、抢种的非短期作物和林果苗木及新增养殖水面、建(构)筑物,一律不给予补偿。

4.收回或临时使用国有农、林、渔、盐场等土地,补偿标准参照本方案同类标准执行。

原文链接:沾益区2021年度城镇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