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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乐乡人民政府职能职责

  • 曲靖市沾益区播乐乡人民政府
  • 2023-11-13 12:00

(一)乡党委主要职责

1.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本乡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决议、决定,领导本乡的全面工作。

2.讨论和决定本乡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 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乡村振兴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需由乡政权机关或者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重要事项,经乡党委研究讨论后,由乡政权机关或者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决定。

3.领导乡政权机关、群团组织和其他各类组织,加强指导和规范,支持和保证这些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各自章程履行职责。

4.加强乡党委自身建设和村党组织建设,以及其他隶属乡党委的党组织建设,抓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5.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奖惩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驻乡单位的干部。做好人才服务和引进工作。

6.领导本乡的基层治理,加强村建设,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好生态环保、美丽乡村建设、民生保障、脱贫致富、民族宗教等工作。

7.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领导乡纪委(监察室)工作,支持其行使纪检监察职能。

8.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乡人民政府主要职责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乡村振兴事业和财政、民政、社会保障、村镇建设、生态环境保护、扶贫、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权利;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指导、支持和帮助村(居)民委员会的工作。

6.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乡人大主要职责

1.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2.在职权范围内通过和发布决议。

3.根据国家计划,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文化事业和公共事业的建设计划,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工作的实施计划。

4.审查和批准本行政区域内的财政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5.选举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乡长、副乡长。

6.听取和审查乡人民政府的工作报告。撤销乡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7.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8.指导村民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开展自治活动。

9.依法做好其他工作。

(四)乡纪委(监察室)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区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的决定和上级纪委、监委的相关工作规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制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维护党纪政纪的工作计划,统一部署、组织协调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并进行监督、检查、指导。

2.监督检查本乡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全乡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乡党委的决定、决议的情况。

3.做好党的纪检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党纪政纪的宣传教育工作,对全乡党员、各部门工作人员和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进行遵纪守法、廉洁奉公警示教育。

4.按照干管权限调查处理本乡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政策、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违反党纪、政纪的行为。

5.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受理监察对象不服党纪政务处分的申诉,个人或单位对党员干部和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并向上一级纪检、监察机关汇报;保护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的正当权利和合法权益。

6.对工作中带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防患于未然。

7.承办上级纪委、监委和乡党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地址:曲靖市沾益区播乐乡建新村

办公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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