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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沾益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的通知

  • 沾益区医保局
  • 2021-07-14 16:29

曲靖市沾益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证明

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的通知

局属各科室、医保中心

为深化医疗保障领域放管服改革和数字化转型,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212号)和《云南省司法厅关于贯彻<云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司通20213号),我局制定了《曲靖市沾益区医疗保障局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贯彻执行。


曲靖市沾益区医疗保障局

2021610

(此件主动公开)

曲靖市沾益区医疗保障局证明事项告知

承诺制工作规程

为深化医疗保障领域放管服改革和数字化转型,推进医保政务服务事项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结合本局工作实际,制定本规程。

一、适用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

曲靖市沾益区现有医保政务服务事项为基础,选取与参保人员密切相关、办理频次较高的4项行政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

1.常驻异地工作人员人员就医备案

2.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就医备案

3.基本医疗保险协议定点药品经营单位业务开通申请

4.男职工配偶未就业生育待遇申报支付

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或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风险较大、纠错成本较高、损害难以挽回的证明事项,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国家和省对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告知承诺内容

(一)告知内容包括办理事项的名称、设定证明的依据、证明的用途、承诺的方式、不实承诺可能承担的责任等;

(二)承诺内容包括申请人已知晓告知事项、符合相关条件、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责任以及承诺意思表示真实等。

三、告知承诺方式

(一)告知方式。通过沾益区人民政府、医保服务大厅向申请人公示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方便申请人下载或索取。办理人员将告知内容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二)承诺方式。申请人知晓告知承诺内容,愿意作出承诺的,以填写《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的方式确认需要个人承诺内容。

四、办理流程

(一)申请

申请人事先在沾益区人民政府网下载打印或在沾益区医保大厅现场由受理人员提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并按要求核实相关材料信息。

(二)现场受理现场受理人员指导申请人做出书面承诺。受理人员依据申请人提交的相关材料,判定属于适用告知承诺制情形的,申请人按照规定签订《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连同其他申请材料一并提交经办服务窗口。

五、相关要求

(一)各相关室应当根据国家和省要求,完善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办事指南和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坚持传统服务方式与智能化服务创新并行,畅通直系亲属为老年人代办的线上线下渠道。

(二)各相关室要结合要求,有效监督承诺履行情况。综合运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互联网+监管、智慧监管等方式实施日常监管。

:医保系统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

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男职工配偶未就业生育待遇申报支付).docx

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常驻异地工作人员人员就医备案).docx

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基本医疗保险协议定点药品经营单位业务开通申请).docx

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就医备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