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专版

曲靖市沾益区旅游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 沾益区人民政府
  • 2018-08-20 17:26

曲靖市沾益区旅游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曲靖市沾益区旅游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研究拟定全区旅游业发展的战略目标和方针政策,编制旅游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贯彻旅游行业管理的行政法规,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旅行社、旅游饭店、园林旅游城市、A级旅游景区(点)创建、导游队伍、旅游安全生产及有关旅游事业的管理工作。

2)拟定国内外旅游市场开发战略,组织和协调旅游宣传促销活动,负责旅游涉外事务和对外联络、交流与合作。

3)组织全区旅游资源的调查、开发与保护;指导全区旅游区域、旅游景区(点)、旅游度假区及乡村旅游的规划与开发建设;负责旅游开发建设项目的宏观调控和管理,协调、安排和管理政府旅游发展资金及其他开发建设资金;指导旅游业的社会投资和利用外资。

4)监督检查全区各类旅游景区景点、度假区及旅游住宿、旅行社、旅游车船和特色旅游项目的设施标准和服务标准的落实情况。

5)监督和管理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受理旅游投诉,指导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

6)组织、指导全县旅游统计信息和旅游经济运行分析工作。

7)实施旅游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旅游从业人员业务培训考核和队伍建设;指导所属单位、旅游行业协会工作。

8)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7年,区旅游局围绕旅游文化和高原体育产业,以项目推动为抓手,重点推进珠江源公共旅游基础设施项目、珠江源高原体育旅游度假区、珠江源创建国家5A级景区、海峰湿地生态旅游开发、播乐玫瑰庄园、淡定相思谷等旅游文化和高原体育产业项目。通过一批大项目、好项目的实施,全区旅游基础设施不断得到改善,助推旅游产业转型升级。一是完成珠江源风景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总投资2362万元,成功争取中央专项补助资金1165万元,建设游客步行栈道18.322千米、紧急救护站1座、景区旅游标识和修复景区围墙5.8千米、旅游公路5.48千米、公共厕所3座、旅游步行道2076.86米、景区停车场1350平方米。二是珠江源高原体育旅游度假区项目快速推进。项目计划投资7.28亿元,自20171月开工建设以来,已完成投资1.5亿元,实施项目征地1200亩,已拨付征地资金1950万元。迎宾大道完成2023米、宽25米沥青铺设、大道绿化等工程,栽种银杏、红叶石楠、香樟等4000余株,现已满足通行条件。景区大门、游客服务中心主体钢架、网架安装完毕,正在进行外装和内装。生态停车场完成场地平整工作和基础设施工作,建成厕所1座,能满足1000余辆车辆停放;帐篷木屋露营地、无动力飞行基地、森林小火车、房车露营地等正在加快项目建设。帐篷木屋露营地A区已完成木屋酒店改造,建成15幢木屋。B区帐篷酒店新建工作,绿化场地平整,正在进行内部装修,预计11月交付使用。森林小火车完成管涵安装,毛石铺设完成1.2公里,正在进行挡墙、排水沟砌筑。预计1115日厂家进场安装。三是海峰湿地生态旅游开发顺利推进。建成14公里巡护道路,完成停车位2000个,草坪种植面积6800平方米,苗木种植3.5万株,栽种银杏、桂花、香樟等3000棵的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2座生态旅游公厕顺利推进中。

二、基本情况

(一)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区旅游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内设科室5个,分别是办公室、规划科、市场科、行管科、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核定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编制人数8人,事业编制8人。截止20171231日止在职职工人数13人,其中:参公管理事业单位5人,事业人员8

离退休人员1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部门决算总收入967.4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67.43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与上年对比减少1133.72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比上年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部门决算总支出479.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8.74万元,占总支出的33.11%;项目支出320.70万元,占总支出的66.89%。与上年对比支出减少1501.53万元。主要原因是一些项目尚未完工,工程款还未拨付。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旅游局机关、下属1个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8.74万元。与上年对比支出增加37.53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工资上涨,工资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4.7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5.2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2017年区级“五民”工程建设资金100万元,2017年市级综合考核3.94万元,2017年公益林补偿金4.75万元,2017年珠江源高原体育度假区项目建设补助212.01万元,2017年总计320.7万元。与上年对比项目支出减少1501.53万元,主要原因是一些项目尚未完工,工程款还未拨付。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79.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8.74万元,项目支出320.7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支出减少1501.53万元。主要原因是一些项目尚未完工,工程款还未拨付。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一、基本支出

1、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行政运行158.0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32.96%。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日常行政运行公用经费支出。

二、项目支出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3.9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21.68%。主要用于2017年“五民”工程建设资金100万元,2017年市级综合考核兑现3.94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7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5%。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的退休费支出;

3、农林水支出4.7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0.99%,主要用于珠江源风景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

4、旅游宣传、其他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212.01万元,占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44.22%。主要用于2017年珠江源高原体育度假区项目建设补助项目。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区旅游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03万元,支出决算为3.87万元,完成预算的96.0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1.87万元,完成预算的96.03%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节约了支出。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2016年一样。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万元,占51.68%;公务接待费支出1.87万元,占48.3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旅游局日常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1.87万元。2017年区旅游局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94批次,460人,接待费开支,公务接待费与2016年决算数相等。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区旅游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87万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日常运行等方面的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1231日,区旅游局资产总额817.3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782.44万元,固定资产34.8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8.85万元;公务用车改革调配车辆1辆,账面原值16.8万元,报废报损资产1项,账面原值8.85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2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817.31

782.44

34.87

0

22.01

0

12.86

0

0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22.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56.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6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五)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