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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沾益区城市综合管理局主要职责

  • 曲靖市沾益区城市综合管理局
  • 2022-11-11 15:27

(一)贯彻执行国家城市综合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并组织实施城市综合管理规划和年度计划,起草相关地方性政策措施,拟定相关管理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制定沾益城市综合管理发展战略、总体规划、中长期规划和专项规划、改革方案并指导实施。
(三)负责全区城市市容秩序管理、环境卫生管理及对破坏基础设施建设、园林绿化建设等城市建设成果行为进行执法管理等方面工作;承担区人民政府依法确定,与城市综合管理密切相关、需要纳入统一管理的规划执法管理、公共交通秩序管理和城市公共空间秩序管理等方面的部分工作。
(四)负责全区城市综合管理政策、制度、标准的制定、宣传和组织实施;负责全区城市综合管理行政执法人员的准入培训和执法业务教育培训工作。

(五)负责监督和指导全区城市综合管理部门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工作;负责全区城市综合管理行政执法案件的行政复议工作。

(六)配合开展城市综合管理跨区域或重大违法违规案件查处工作。
(七)负责对沾益区城市规划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园林绿化管理、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公共交通秩序管理、环境保护管理、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房地产业管理等方面的行政执法工作进行统一领导、组织协调、集中指挥调度、日常监督和年度考核工作;负责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的指挥调度和数据汇总、研判工作;组织开展各类城市综合管理整治和专项整治。
(八)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决定》(国发〔2002〕17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和实行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云政办发〔2008〕141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发〔2015〕37号)、《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办发〔2017〕22号)、《中共曲靖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曲靖市深化市级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曲发〔2019〕6号)精神和《城市管理执法办法》《云南省曲靖城市管理条例》及配套办法的相关规定,行使城市管理方面行政处罚权。
(九)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址:曲靖市沾益区文艺路90号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联系方式:0874—3168000

负责人姓名:吴永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