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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中央省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计划

  • 区扶贫办
  • 2018-04-23 19:09

曲靖市沾益区扶贫办关于下达 2018 年中央省 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计划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财政所、扶贫办:

根据《曲靖市财政局 曲靖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 提前下达 2018 年度中央及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曲 财农〔2017〕206 号)、《曲靖市财政局、曲靖市人民政府扶贫开 发办公室关于提前下达 2018 年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 (曲财农〔2017〕181 号),按照区委、区政府领导的指示及各 乡(镇、街道)摸排情况,结合 2018 年各乡(镇、街道)的脱贫计划,经区财政局、区扶贫办共同研究后报区委、区政府领导 同意,现将 2018 年中央省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计划下达给你们,请按照分配计划抓紧进行项目规划。

一、资金分配的具体原则:

1、贫困村资金按每村 75 万元(其 中大坡乡的 5 个村每村 40 万元)分配,可用于改善小型公益性 生产生活设施、壮大特色产业等;2、2018 年计划脱贫贫困人口 按每人 0.1723 万元分配,用于到户项目;3、2014、2015 年脱 贫户但仍住 CD 级建设补助资金,C级每户补助 0.3 万元,D级 每户补助 0.5 万元;4、弥补 2014、2015 年脱贫人口未享受政 策扶持缺项,解决产业发展不足等问题用小额信贷解决;5、按 每户 1 万元通过“曲靖市沾益区农林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进行入股分红,解决全区 11 个乡镇街道 739 户 2326 人(含 2017 年 12 月确定上报的《沾益区 2017 年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入 股分红名单》)通过自身努力不能实现脱贫的兜底保障及深度贫 困户的收入问题。

二、 有关注意事项

1、各乡(镇、街道)应原则上按资金分配的使用方向及额 度进行项目规划,不得擅自改变使用方向及额度。

2、请各乡(镇、街道)按照资金扶贫规模及使用方向,迅 速组织规划,于 5 10 日前将规划方案报沾益区扶贫开发办公室。

3、《沾益区 2018 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入股分红名册》 填报的是各乡(镇、街道)通过摸底排查的兜底保障及深度贫困 户,履行好相关手续后于 2018 年 4 月 30 日前报区扶贫办,由 区扶贫办统一转“曲靖市沾益区农林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各乡(镇、街道)2017 年 12 月确定上报的《沾益区 2017 年市 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入股分红名单》作废。

曲靖市沾益区扶贫办关于下达2018年中央省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计划的通知[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