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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沾益区住建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 沾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2018-02-11 22:44

曲靖市沾益区住建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部门预算编制说明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能..............................................................2

(二)机构设置情况..............................................................4

(三)重点工作概述............................................................20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22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23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23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23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23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24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24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24

(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24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24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4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25

曲靖市沾益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的规定,结合《曲靖市沾益区财政局关于2018年部门预算批复的通知》沾财预﹝20184号文件,现将曲靖市沾益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予以公开。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沾益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位于望海新区湖西路9号,是沾益区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其工作职责如下:

(一)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职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有关法规和政策。研究拟订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的有关政策,制定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县级城镇建设资金项目投资计划并监督实施。

(二)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职责。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和城镇减排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指导房屋墙体材料革新工作。

(三)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职责。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拟订房地产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拟订房地产业开发、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拆迁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

(四)承担住房制度改革的职责。拟订住房改革政策并指导实施。

(五)承担城镇住房建设、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职责。拟订城镇住房政策、住房保障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城镇住房、保障性住房和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申报和安排廉租住房资金并监督实施。

(六)承担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职责。负责工程建设标准化和造价管理工作,组织制定和发布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并监督执行,拟订地方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管理制度,以及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讯设施)建设标准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七)监督管理建筑业市场,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建筑活动,组织实施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面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监督管理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和市场,起草县勘察设计的政策和制度并监督实施,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

(八)拟订城市建设的政策、规划并指导监督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运营和应急管理,指导和监督城市建设管理及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承担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统计职责。

(九)承担村镇建设的职责,拟订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及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环境治理、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负责农村民居通用图的设计及推广,指导重点小城镇建设和旅游小镇建设。

(十)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职责。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调查处理。

(十一)承担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执法稽查职责,制定执法稽查的有关规章制度并指导、监督执行。

(十二)拟订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风景名胜区的监督管理。

(十三)承办沾益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1、机关各科室

1)办公室

1.负责局机关政务工作的组织协调、对外联络、新闻宣传、政策调研、后勤接待工作;

2.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与协调,起草重要文稿;

3.负责文件处理、机要和保密工作;

4.管理文书档案,负责处理来信来访,负责管理局机关的固定资产、安全保卫、环境卫生和后勤服务工作;

5.负责局机关的政务信息和目标管理工作;

6.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

7.指导局属各单位办公室工作;

8.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宜。

2)组织人事纪检监察科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省委、市委、县委、局党委决议、决策,负责全系统党务工作;

2.负责全局股所级干部的培养、教育、推荐、考察、办理任免手续工作;

3.负责党委、团委、工会、妇女、计划生育等日常工作;

4.负责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办理人事调配工作;

5.管理全局人事档案;

6.负责专业技术职务、工人技术等级、机关和事业单位工资、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

7.指导全局下属事业单位制度改革、聘任和劳动合同管理工作;

8.办理人事信访及落实政策工作;

9.办理局机关及下属单位人事、工资及福利等统计工作;

10.宣传贯彻住房和城乡建设有关法律法规,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负责执法证件的管理工作;

11.负责所属单位建设工程招投标、行政执法和行政许可的监督工作,监督检查行政执法人员贯彻执行法律法规情况,受理对本局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受理工作人员不服行政处分的申诉;

12.办理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及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

13.拟定党风廉政建设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

14.受理工作人员违反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的检举、控告;

15.调查处理违反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

16.负责行风建设;

17.负责局属审计工作。

3)计划财务科

1.组织编制建设资金年度计划、技术改造资金计划、利用外资计划,建设投融资工作,按基建程序办理有关项目立项资金的申报工作;

2.综合管理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

3.负责局财务预决算、国有资产管理;

4.指导监督局下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4)人防科

1.拟定全县人民防空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

2.承担人民防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承担人民防空经费管理工作,监督管理人民防空建设经费和物资的使用;

3.承担全县人民防空工作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工作,开展人民防空执法检查实施工作,承担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组织开展人民防空知识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

4.组织编制全县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5.编制城市战时防空袭方案和重要经济目标防护规划,制定县级机关战时体制方案和疏散方案,指导重要经济目标单位制定防护措施、应急方案并监督实施,开展城市人民防空袭演习、演练和人民防空群众组织建设;

6.负责全县人民防空指挥通信、警报网络建设的规划、计划、建设、维护和管理,协调军队地方通信等部门的专用通信网络,保障战时和应急情况下全县人民防空通信指挥,接收、传递、发放防空袭警报信号;

7.开展人民防空信息系统、信息数据库和通信警报、信息化预警系统建设工作;

8.战时保障县委、县政府组织指挥城市人民防空斗争,组织群众疏散掩蔽,构筑、抢修应急防空工事;

9.负责全县人民防空公共工程的建设管理和单位工程项目审批,人防工程报废、拆除的审批;

10.负责对县域内人防工程的建设指导、竣工验收与质量监督;

11.负责人民防空工程技术档案管理工作。

5)信访办

1.受理来信,接待来访;

2.承办、转办、交办信访事项并按时上报处理结果;

3.向有关部门转办、交办信访事项,检查信访事项的办理情况,督促落实处理结果,对已办结的信访事项,发现事实不清或处理不当时,责承办单位限期复查纠正;

4.调查处理重大信访案件,调阅有关材料;

5.对需要联合调查、协调处理的信访事项,组织联合调查,协调处理,并提出处理意见;

6.向信访人宣传法律、法规和政策,提供有关咨询服务;

7.综合分析研究信访情况,反映群众的意见、建议,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

8.检查、指导下级机关的信访工作;

9.对信访工作不负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有关责任人,有权提出处理建议;

10.其他信访工作职责。

6)城市建设科

1.起草或拟订城市建设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投资计划,指导市政公用和园林绿化特许经营管理;

2.负责城市供水、供气企业的经营许可管理,负责城市基础设施、园林绿化建设项目审查论证,履行城市建设招商引资职责;

3.负责全县城市建设及劳动工资统计工作;

4.负责加大项目建设工作服务协调力度,确保项目建设工作正常有序进行;

5.负责加强对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工作,完善重点项目监督、检查制度,建立项目建设目标责任制,强化项目建设管理力度,加强项目建设监督和检查,对项目开发工作和项目进展情况全程跟踪,及时通报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问题及措施,促进项目建设工作科学、规范、健康发展;

6.负责参与做好重点项目的储备、调研、可行性研究、环评、初设、施工图设计、行政审批及招投标等前期工作;

7.负责积极筹措项目建设资金,督促各项配套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加强对资金的统筹协调管理与监督;

8.规范重点工程项目建设资金的拨付管理,严格按照工程计划、工程预算、工程合同、工程进度拨款;

9.负责严格控制重点建设工程施工中的质量、工期、安全、造价等,及时处理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10.负责规范重点建设工程的结算审计工作。在审计中坚持原则,清正廉洁,降低工程造价,避免资金损失;

11.负责做好建设项目调度会议的筹备、人员通知、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收集管理文字档案;

12.草拟重点项目办公室综合性文件、简报、通报、工作总结、工作安排和其他文字材料等工作。

7)法规办

1.负责全区住房城乡建设改革与发展战略的研究,并就重大问题进行政策调研;

2.负责组织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地方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修订、清理工作;

3.负责全局规范性文件合法性的审核工作;

4.负责全局相关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调解工作;

5.负责组织协调全局各项法制工作,指导住房城乡建设执法监察工作;

6.负责全局行政执法监督和行政案件核审工作;

7.负责全局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工作;

8.负责法律顾问业务工作;

9.负责住房城乡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

10.负责全局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考核及办()证工作;

11.负责上述相关文件、证件的档案管理工作。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8)项目办

1.负责办理建设项目的开工建设审批手续(包括立项、备案、环评、安评审批和消防审核等);

2.负责项目的技术管理工作及设计方案的审核;

3.负责协调设计、监理、施工、设备材料采购等项目的招标工作;

4.编制并组织实施项目工程进度计划,及项目的质量、进度、费用的监督;

5.负责项目的安全监督管理;

6.负责协调项目的计量支付、工程变更、索赔管理;

7.负责报告和处理项目实施中的重大紧急事件;

8.按时报送项目建设信息和规定的统计资料;

9.协调项目合同段工程的交、竣工验收,审核项目竣工决算文件;

10.做好项目部分合同管理工作;

11.负责项目工程资料的建档、保管及移交;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所属各事业单位

1)绿化局

1.根据沾益区人民政府公告第一号(1999511日),沾益区园林绿化局受委托开展行政执法活动。

2.依据《云南省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风景名胜资源调查、评价和风景名胜区申报列级,组织编制、鉴定及按规定权限报批风景名胜区规划,监督、检查、风景名胜区的保护、开发、建设和管理工作,归口管理风景名胜区及管理机构。

3.依据《城市绿化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园林绿化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工作。主要负责城区公共绿地、风景林地、防护绿地、街道绿化及其管理;负责园林绿化工程设计及施工管理;负责单位、庭院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审批、技术指导、竣工验收;负责单位、庭院绿化树林砍伐、更新及绿化改造审批管理工作;应用科技手段,开发利用本地园林绿化资源,提高绿化质量;负责园林绿化普查。保护古树名木;加强苗木基地建设。

4.依据《云南省公园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编制、鉴定及按规定权限审查、报批公园规划,组织公园开发、建设和管理工作。

5.依据《云南省绿化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对损坏城市绿化、花草、树木、园林绿化设施及乱砍树木等方面的违法、违章行为进行处罚。

2)房管处

1.宣传、贯彻执行有关房地产管理的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

2.主管本行政区域内房地产交易工作,房产面积测绘及测绘成果管理;

3.承担规范对本行政区域内房地产市场秩序和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对本行政区域内商品房开发、销售等行为及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及物管企业进行监督管理,并依法查处房产交易活动中的各种违法行为,负责核发本行政区域内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4.承担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安全鉴定、保障房建设管理、房屋租赁管理、住房维修基金管理、商品房预售资金管理工作。

3)市政处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市政公用事业的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区市政公用管理的具体政策、措施。

2.负责实施市政工程项目建设,并履行业主一方的职责。规范城区市政公用工程建设市场,依法对业主方、承包方、中介方进行监督管理;负责验审市政公用设施工程设计、施工、安装企业的资质;负责市政公用工程质量的监督、监理、定额管理及安全监督等工作。

3.负责全区市政公用设施的行政管理。实施城市道路设施管理,审批城市道路及附属设施的挖掘;负责编制市政公用设施的年度养护维修计划并组织实施,保障城市道路、排水、城市道路照明等市政公用设施的完好。

4.负责全区市政公用事业的行业管理。保障市区公共交通、排水、公共照明、污水处理等设施的正常运行;保障城市汛期市政设施运行安全;组织指导公交客运、燃气等的安全运行工作;实施对职责范围内的市政公用事业的行业安全生产监察,查处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保护市政公用设施的安全;负责市政公用行业行政效能督查工作。

4)建管处

1.宣传、贯彻执行有关建筑业的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

2.对沾益区境内的建筑活动实施监督管理,负责项目报建审批、办理建设基本手续、初步设计审查批复、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批复,核发《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3.负责办理招投标备案手续,监督管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监督承发包合同的签订和履行,会同有关部门查处违反招标投标法律、法规的行为;

4.负责评标专家资格的审查和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库的建立;

5.办理拦标价、合同价、决算价备案,负责建设工程造价、定额管理;

6.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5)村镇处

1.宣传、贯彻实施有关村镇规划建设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按照住建局的工作部署,拟订具体管理措施;
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临时建设许可证》;

3.指导并监督检查村镇的房屋、公共设施、村容镇貌工作;
4.组织推广村镇建设新产品、新技术,组织村镇建设人才培训;
5.安排并监督使用村镇建设的各项经费,做好村镇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的技术指导,解决工程中出现的相关技术问题;
6.配合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搞好脱贫攻坚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和抗震安居工程、省级危房改造示范村、农村一水两污工程、传统村落保护工作;
7.和相关部门搞好配合,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汇报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6)质监站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和备案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2.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建设工程质量实施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

3.对建设单位组织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实施监督;

4.对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实施委托范围内竣工验收备案工作;

5.对工程监理企业的质量行为实施监督管理;

6.对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质量行为实施监督管理;

7.在工程保修期内对保修工作进行监督;

8.对工程质量监督系统的工程质量投诉工作进行指导,受理对工程质量问题的投诉、举报,并对其进行调查、协调和处理;

9.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仲裁和处理。

7)安监站

1.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推进国家、地方、行业有关建设工程安全标准、规范、规程的实施。

2.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已办理安全报监备案并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工程项目建设责任主体的安全生产行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状况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开展情况进行抽查。

3.负责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推广和技术进步。

4.负责建筑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统计,定期分析行业安全生产状态、发布事故预警,协助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5.对施工现场设备、设施、电气产品及劳动防护用品实施检查、评价。

6.监督检查企业及其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工作,发现事故隐患有权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并督促企业限期整改;对存在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及整改不力的施工现场,有权责令其暂时停止施工。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提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

7.对施工单位进行安全生产综合评价,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权提供依据。

8.对施工单位进行建筑安全教育、培训、宣传工作。

9.办理塔式起重机、施工电梯、物料提升机的使用登记备案。

8)玉林公园

1.制定公园中、长远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制定公园管理和养护标准并组织实施;

2.参与公园相关规划的编制和报审工作;

3.负责公园的景观及设施建设、管理、维护和改造工作,场所及设施的清扫保洁和维护工作;

4.负责绿地管护,园林绿化科研工作,做好就安排古树名木保护和管理工作,动态监测林木资源;

5.负责制定并督促执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管护制度,保护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完整,发挥基地功能,提升服务水平;

6.负责公园环境卫生检查、监督和管理工作;

7.抓好护林防火工作,保护现有森林资源;

8.负责公园交通、治安工作,尤其做好节假日客流疏导,防止事故发生。

9)天生洞公园

1.制定公园中、长远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制定公园管理和养护标准并组织实施;

2.参与公园相关规划的编制和报审工作;

3.负责公园景观及设施建设、管理、维护和改造工作,场所及设施的清扫保洁和维护工作;

4.负责绿地管护,园林绿化科研工作,做好古树名木保护和管理工作,动态监测林木资源;

5.负责游客接待,提升讲解服务水平;

6.负责公园环境卫生检查、监督和管理工作;

7.抓好护林防火工作,保护现有森林资源;

8.负责公园交通、治安工作,尤其做好节假日客流疏导,防止事故发生。

10)玉林广场

1.制定玉林广场中、长远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制定广场管理和养护标准并组织实施;

2.参与广场相关规划的编制和报审工作;

3.负责广场的绿地、水面、道路、景观及设施建设、综合管理、维护和改造工作;

4.负责绿地管护,园林绿化工作,古树名木保护和管理工作;

5.负责广场环境卫生检查、监督和管理工作;

6.负责公园内娱乐项目组织、审批和管理,开展大型文体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7.丰富广大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提供休闲娱乐场所;

8.负责广场交通、治安工作,尤其做好节假日客流疏导,防止事故发生。

11)档案馆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

2.对本区行政辖区内形成城建档案的单位进行业务指导;

3.接收和保管本区行政辖区内应当永久和长期保存的城建档案资料;

4.对接收进馆的城建档案材料进行科学管理,并开展提供利用工作;

5.根据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和科研工作的需要,开展编研工作等。

12)市场服务中心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集贸市场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沾益实际,研究制定全区市场建设、管理和服务的有关政策、措施及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2.规划沾益城区及各乡镇(街道)市场体系和商业网点布局,指导市场培育、建设和发展;

3.负责经营管理国有市场资产;

4.维持市场秩序,做好治安保卫工作,调解纠纷;

5.负责各市场内房屋、摊位的出租,经营设施的维修、更新改造和其他经营条件的改善;

6.收取市场设施租赁服务费、交易费和其它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有偿服务费;

7.负责市场内消防、卫生等日常服务。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完善城市基础设施。2018年底完成环湖西路南段、万寿路、太昌路东段、海口东路、东盛东路等9条断头路及太平、庄家湾片区2个泵站项目建设;加快推进引水入城、宣曲高速联络线项目建设;2018年底力争完成西河路中段及地下管廊项目建设。

2.推进重点项目建设。20185月底基本完成南盘江综合治理伏釜山项目;20183月底基本完成玉林山南门建设;完成南盘江综合治理机场段项目;全力推进棚改项目,20183月份基本完成西河棚改工作,6月底前完成庄家湾500棚改任务, 5月份完成南征路、汇宝路综合管廊和道路建设,10月份完成棚改安置房主体工程。计划投资10亿元全面启动人居环境提升工程。

3.大力提升城乡人居环境。重点提升老城区人居环境,突出主题特色,结合引水入城、打造梧桐树风貌街区。结合区域发展,将珠江源风景区沿线炎方乡磨脚、磨嘎村,大坡乡麻拉、大坡、德威、河尾、河勺、妥乐村,菱角乡水冲、赤章、菱角、块所、黎山村,德泽乡集镇、德泽村委会北村共12个点确定为立面改造、一水两污示范村落进行打造;将曲胜高速路天生桥出口、白水镇加油站作为示范点进行打造;完成龙华大道及珠江源大道人居环境提升改造。自2018年开始,每年在乡(镇、街道)珠江源、牛栏江流域上游沿线行政村规划建设5个省级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建设示范村。

4.优化城市交通网络。启动建设曲靖北部公交站场,完善城市公交车停车场、首末站和港湾式停靠站点等基础设施建设;完成金龙街道办事处及龙凤社区(沾益南片区)城市公交始末连接站的设计规划。加快推进东部客运站,轻工业片区2个公交站场项目启动工作,改造和提升市区通行功能。

5.加强城市管网建设。加快推进城市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争取完成万寿路、太昌路西段、汇宝路、南征路、椒下路、经沾路、玉林路北段污水管网建设22.31公里。

6.加快城镇燃气建设步伐。大力推广使用以天然气为代表的清洁能源,确保三年气化曲靖工程建设的平稳推进。2018年计划铺设城市燃气主干管5.8公里,小区庭院管网覆盖达2027户,实现城区管道覆盖率达95%

7.强化行业职能监管。持续抓好招投标和建筑市场管理工作,有效提升建筑施工企业资质等级工作,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严格监管项目业主履行法定建设程序,依法开展人防工程行政审批,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切实提高工程质量,排除工程安全隐患。进一步规范全区物业管理工作,做好房地产市场管理工作,完成396套公共租赁住房建设任务,确保年底分配入住。加大绿化行政执法力度,严格执行绿色图章制度,做好工程建设项目配套绿化审批和验收,加强与综合执法局的协调配合,加大损绿毁绿案件查处力度,加大宣传,提高市民爱绿护绿意识,保护绿化成果,配合做好沾益区迎接曲靖国家园林城市复检工作任务。严格规范建房审批程序。进一步完善公园(广场)功能设施,确实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

8.逐步提高城市建设管理水平。逐步实施启动实施珠江源大道、龙华大道、西河公园、汇宝东路亮化提升工程;完成市政设施基础数据采集,完成路灯杆身份识别标识建立工作,加快建立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平台;结合城区污水管网、排水防涝设施改造建设,提升城市绿地汇聚雨水、蓄洪排涝、净化生态等功能,积极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紧紧围绕侧石无缺损、行道无破损、车道无补丁、窨井无隐患、路灯无熄灭、路面无积水六无目标,不断加大日常巡查和维护力度,进一步提高管养效率,及时消除市政设施病害;完成汇宝路、金龙路中段道路绿化建设工作,完成龙华园街旁绿地、小河底街旁绿地、黑桥社区小游园、华林社区小游园和庄家湾社区小广场绿化建设工作,完成龙华大道和珠江源大道绿化景观改造提升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1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0个。截止2017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34人,其中:行政编制 18人,事业编制116人。在职实有142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142人。

离退休人员41人,其中: 离休 1人,退休 40人。

车辆编制6辆,实有车辆6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2101.2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101.26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101.2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101.2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101.26万元(本级财力2101.26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101.26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 2101.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01.2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按功能科目分类:行政运行支出2088.57万元,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12.69万元。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按经济科目分组:工资福利支出1894.0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9.6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67.5万元。

五、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无。

六、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1.2018年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增资。

2.正常晋升、职务(职称)变动。

七、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无。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指政府部门人员因公出国(境)经费、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招待费产生的消费。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方面的支出,其下设款级科目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生产补贴、离退休人员提租补贴、离退休人员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办公费4.26万元、印刷费2.84万元、水费1.42万元、电费2.84万元、差旅费2.28万元、公务接待费2.84万元、邮电费1.4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工会经费11.52万元、会议费2.84万元、维修(护)费1.42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17 1231日,沾益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产总额146106366.28元,其中流动资产125278496.83元,固定资产20827869.45元。

附件:住建局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