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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沾益区民族宗教侨务事务局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沾益区人民政府
  • 2017-08-09 23:03

曲靖市沾益区民族宗教侨务事务局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区关于民族宗教工作、侨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开展调研,及时反映情况,提出政策性意见和建议,当好区委、政府的参谋助手,向区委、政府负责检查民宗、侨务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并协调各方面的关系。

(二)做好民族宗教工作,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方针政策,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代表人士,帮助支持少数民族发展经济,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文化、教育、科技、卫生、体育等各项事业的发展,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推荐工作,做好宗教界代表人士的培训工作,管理全区民族识别和成份鉴定工作,负责审批、办理民族宗教方面的有关事务;开展有关少数民族的对外宣传文化交往,扩大对外联系,做好接待工作;处理好民族、宗教间发生的各种社会矛盾,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6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部门在职在编实有人数8人,其中:财政全供养8人;在编实有车辆1辆。离退休人员1人。

三、部门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区民族宗教侨务事务局决算总收入1407100.00,决算总支出1407100.00元。基本支出1407100.00元,占总支出的100%。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

12012301行政运行支出714700.00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51%。

22012304民族工作专项330000.00元,占基本支出的23%。

32012399其他民族事务支出300000.00元,占基本支出的21%。

42080501离退休费用支出62400.00元,用于退休人员的工资,占基本支出的0.4%。

四、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部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07100.00,占本年收入合计100%年末结余0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07100.00元。

五、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沾益区民族宗教侨务事务局2016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17650.00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300.00元,没有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接待费支出3350.00元;没有因公出国(境)费用。

(一)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016区民族宗教侨务事务局共有公务用车1辆,运行维护费支出143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区民族宗教侨务事务局机关开展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

2016区民族宗教侨务事务局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23批次,150余人,公务接待费开支33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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