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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沾益区个体经济发展情况重点调查研究报告

  • 沾益区统计局
  • 2018-07-26 10:38

为认真落实《云南省统计局关于在部分县(区)开展个体经济发展情况重点调查研究的通知》(云统发﹝201860号)要求和201854日省统计局张云松局长在全省个体经济发展情况重点调查研究工作会议上的指示精神,沾益区认真组织开展个体经济发展情况重点调查工作,初步摸清了我区近五年来个体经济发展规模和效益,现将试点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调查工作的组织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责任抓普查

沾益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本次试点工作,把个体经济重点调查工作作为2018年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前期工作和重要环节来抓,旨在通过本次试点工作,全面启动全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为省、市经普工作提供试点经验。20185月沾益区人民政府下发了《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明确了各参与部门和乡(镇、街道)的普查工作职责,组建成立2018年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为推动普查工作落实,区政府将普查工作纳入政府APP督办事项,作为2018—2019年全区重点工作来抓,细化各部门、各地区工作任务,在全区16个部门、11个乡(镇、街道)主要领导手机上显示普查督办事项,定时提醒和适时反馈各责任部门的工作进度,形成了普查工作由政府主导、部门主要领导亲自过问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部门协作,形成合力抓普查

按照条块结合、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立完善普查机构负责组织实施、行业部门负责行业数据的工作机制。编制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税务、民政等行政审批登记部门,抽调的人员编入普查办数据处理组,抽调人员负责对接部门调取最新的调查对象信息,负责登记范围内调查对象的比对工作和查缺补漏工作。工信、住建、商务、交通等行业经济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对应行业普查数据质量,抽调部门内负责行业经济管理的业务人员编入普查办对应的业务工作组。区普查办数据处理组统一收集汇总比对数据,对数据按行业划分到各专业组组织审核,对数据审核过程中发现的数据质量问题由区普查办统一组织研究,提出工作建议,由抽调的业务人员负责对接联络对应部门组织核实修正。按照部门职责分工,审批登记部门管普查对象、行业主管部门管普查数据,区统计局负责统筹组织开展,切实提高普查工作效率。

(三)拓展宣传渠道,营造氛围抓普查

区政府先后组织召开了沾益区经普动员会暨试点启动会和省、市经普工作试点观摩会,区委宣传部、文体广电局等宣传部门对会议过程进行了录制,在电视台进行了播放和宣传,提高全区人民对经济普查的知晓度。在西河公园、玉林广场等人流量较大的公共场所,通过电子显示屏、广告墙、宣传牌投放了经济普查宣传标语。充分利用曲靖M、沾益发布、微信公众号等新型传播媒体发布普查工作动态,起到了较好的宣传效果。

(四)坚持多措并举,突破难点抓普查

建筑业、交通运输业、流动摊贩等个体户经营场所隐蔽、流动性强,尤其是无证户接受调查的意愿不强,是普查工作中的难点,为组织开展好这类普查对象的普查登记工作。一是在选聘普查员过程中,要求乡级普查机构选聘熟悉当地情况的村干部作为普查员,向普查对象作出普查承诺和保证,缓解这类普查对象的抵触心理,有针对性突破录入这些无证个体户。二是探索通过运政管理部门、劳务派遣公司、出租车公司了解这类个体经营户信息,选择到劳务市场、装修公司、集镇、学校、车站等流动人口密集的场所集中登记。三是加强普查业务培训,严格统一规范这类个体户的信息录入,加强针对性录入和集中录入对象信息比对,做好剔重补漏工作。

(五)优化工作方法,提高效率抓普查

通过省、市两级拨付专项调查经费的支持,在市经普办的指导和帮助下,委托电脑公司开发了PAD个体经济重点调查程序,实现调查工作无纸化操作。使用电子卫星地图划分调查小区,调查小区划分和调查员选聘由乡级经普机构组织实施,按照每个调查小区不超过50户的标准进行划分,全区11个抽样区共划分32个调查小区,选聘64名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调查小区划分后下发到各抽样区征求意见,确保各调查小区的划分符合调查对象区域分布实际,在每个调查小区组织选聘各村(居)委会业务强、能够熟练操作PAD独立采集录入数据的村干部作为调查员,解决调查入户难问题,提高调查工作效率。在实地清查过程中,对抽样区内的全部个体经营户,先进行地毯式清查登记,待各抽样区清查登记完成后,再提供清查底册组织核查工作,避免出现坐登坐录现象,通过后期底册核查解决部分个体户有证但无经营场所的问题,做好查缺补漏,确保抽样区内全部个体经营户应登尽登。

61日开展实地调查工作以来,通过12天的努力,顺利完成11个抽样区2078户个体户的数据采集和录入工作,期间每天适时监测了解各抽样区的登记录入进度,对上报个体户信息录入不规范、营业亏损的个体户进行了删选反馈和核实。数据上报结束后,及时向曲靖市经普办汇报工作开展情况,配合市经普办组织随机抽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再次组织核实,确保各抽样区调查数据能够客观真实我区个体经济的发展情况。

二、全区个体经济发展情况

(一)全区经济发展现状分析

沾益区区域、行业发展不平衡。2017年三次产业结构比为20:39:41,第一产业比重继续保持在20%以上,第二、三产业间比重出现小幅波动,第二产业比重跌破40%。工业经济、商贸经济过度集中。辖区11个乡(镇、街道),85%的工业经济总量集中在花山街道、白水镇两个工业园区,3个乡还没有规上工业企业;商业、餐饮业消费96%集中在城镇,城区消费占89%,从消费形态来看,商品零售占91%,餐饮住宿占9%。从有证个体户的区域分布和行业结构来看,截至2018515日,全区有证个体工商户13798户,四个街道有证个体工商户为9409户,占到全区有证个体工商户总数的68.2%。有证个体户覆盖16个行业门类,其中:农业551户,占4.0%;工业701户,占5.1%,批发零售业8437,占61.1%;餐饮住宿业2261户,占16.4%;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1273户,占9.2%。第一产业个体经营户户数占4.0%,第二产业个体经营户户数占5.3%,第三产业个体经营户户数占90.7%

针对沾益区的产业结构、区域发展不平衡的实际,要组织开展好全省个体经济发展情况重点调查研究试点工作,辖区内单个乡(镇)、街道难以代表全区个体经济行业和规模发展现状。因此,我们在全区每个乡(镇)、街道抽选了一个村(居)委会作为抽样区来开展个体经济抽样调查工作,提高抽样区代表性,便于更准确推算全区个体经济发展现状。

(二)抽样区个体经济调查推算情况

通过本次调查,11个抽样区实际登记录入二、三产业个体户总数为2078户,覆盖15个行业门类。其中有证户1612户,有证户的抽样率达到12.2%;无证户466户,无证比为22.4%,比三经普时期的40.8%下降18.4个百分点。有实际经营活动的个体户为1881户,占90.5%。一季度调查户实现营业收入8095.6万元 ;网络销售额24.6万元,占总收入的0.3%;一季度登记从业人员总数3346人,其中参加经营家庭成员2692人,占从业人员总数的80.5%,雇用雇员总支出380.64万元,人均雇员支出5820元左右。一季度缴纳各种税费合计42.9万元;缴纳房租709.5万元;与经营相关的总支出4323.5万元;实现营业利润2639万元。

从生产经营状况来看,个体工商户规模小、人均雇员支出低、以传统销售为主。个体工商户以家庭经营为主,家庭自主经营户数为1775户,雇用人员超过5人的仅为31户,占调查户总数的1.5%,雇用人员人均薪酬水平1940/月。15个行业门类中有5个门类没有网络销售收入,网络销售收入占比最高的两个行业分别是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以及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两个行业网络营业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分别达到6.8%4.9%

根据抽样区的数据来推算,到2018年年底,全区二、三产业预计有证个体户户数将达到14000户以上,有证户比三经普10377户多出3623户,增加34.9%,有证户增幅较大。通过调查发现,随着放管服工作的持续推进,商事制度改革不断深化,个体工商户注册成本较低,监管领域不断加强,近几年无证户比例下降明显,大部分已经注册转为有证户。由于无证户的下降,2018年全区个体工商户预计在18000户左右,略高于三经普时期的17515户,各行业个体经营户户数有增有减,工业、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卫生和社会工作行业个体户户数比三经普时期增加;个体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金融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户数比三经普时期下降。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个体经济发展主体保持稳定,但个体经济实际发展情况不容乐观。截至2018515日,全区二、三产业有证个体经营户13247户,比三经普时期10377户多出2870户,增长27.7%。三经普后新登记开业个体工商户8183户,年均新登记开业1800户以上,尤其是2017年当年新注册开业个体工商户达到2662户。经过筛选比对,三经普期间实际存留至今的有证户为5064户,在不足5年的时间里注销的户数为5313户,注销的户数超过一半,注销效率达到51.2%。从抽样调查的数据来看,处于停产停业的户数为310户,占到抽样区全部个体户的14.9%,其中没有开展过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体户为197户,空壳率接近10%停产、空壳个体户占比较大,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全区个体经济发展实际情况,个体经济总体呈现出活力强、寿命短的发展现状。

二是普查对象参与调查的意愿不强,调取数据手段单一。在开展抽样区个体经济重点调查的过程中,各抽样区选聘了各村(居)委会的村干部作为调查员,基本解决了调查入户难的问题,但普查对象对经济普查工作知晓度不够,参与调查的积极性不强,履行调查义务不到位,存在瞒报、少报的情况,极少数商户对调查表现出戒备和抵触心理。调查渠道不足、手段单一,采用询问的方式调查数据,对调查数据既没有核实真实性的方法,又缺乏切实有效督促普查对象提供真实数据的办法,调查工作开展难度较大,调查数据质量完全取决于普查对象的配合程度。

三是基层对普查工作重视程度不够,部门配合协作不强。我区于今年5月份成立了2018年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和普查机构,明确了各部门抽调人员,督促各乡(镇、街道)组建成立了普查机构。在工作的开展过程中,存在着调取数据困难,调取数据不全的情况,向行政审批登记部门调取普查对象行政记录信息的难度较大。县级财政十分困难,普查经费和普查员费用难以保障,基层普查机构抽调的工作人员业务能力不强,没有财力向社会购买服务,普查工作人员大多身兼数职,普查工作量大任务重,基层普查员对普查参与主动性不强,普查工作的整体效率和质量不高。

四、下步工作建议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参与普查的主体意识

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普查宣传工作要做到广覆盖,提高全社会对经普工作的知晓度。宣传工作要突出针对性和实效性,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路,充分调研了解广大普查对象期盼什么。建议上级能够制作一部经普工作宣传片,把普查工作和商事制度改革、宏观经济发展政策制定有机联系起来,让普查对象全面认识普查工作依靠谁、为了谁,让他们了解通过经济普查能够得到什么实惠,提高普查对象参与经济普查的主体意识。加强编制、民政、税务、工商、司法、教育、工信、住建、商务等行业管理部门的行业宣传,做到谁审批谁宣传、谁监管谁宣传,提高普查对象对普查工作的配合度。

二是逐级压实责任,调动各级政府部门开展普查的主动性

自上而下逐级压实各级政府普查主体责任和部门责任,建议国家、省级通过视频会议的形式召集各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部门主要领导召开经普工作动员会。逐级签订经普工作责任书,探索把经普工作纳入对各地考核的重要指标,加强考核激励,对于工作负责完成情况较好的地方给予政策照顾和经费支持,及时发布各阶段普查工作完成情况,对于工作落实不力影响工作进度的地区进行通报,加强跟踪督促落实,切实调动各地政府开展经普工作的主动性。

三是坚持依法普查,督促普查对象履行统计调查义务

单一询问式、推算式调查不可持续,调取真实数据难度较大,难以被普查对象认可。需要进一步加强对全社会统计法律法规教育,尤其要强化普查对象提供真实数据的义务意识,对普查工作不支持不配合,故意瞒报、不报的普查对象,建议开展必要的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对一些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报道,树立统计公信,充分利用工商部门监管平台,把普查对象的配合程度量化后纳入企业和业主个人信用,有效提高普查对象的参与度。

四是创新工作方法,扩展普查取数渠道

建议加强与工商、税务部门的协调,争取能够调取普查对象的行政记录信息和缴税信息,多渠道收集有关普查对象的经济指标信息,改变单一式入户调查方法,有效提高普查数据质量。当前,网络销售快速发展,网络销售占比越来越大,对于发展迅速的三新经济,要不断创新普查方式方法,加强与相关运营平台的数据互联共享,确保普查对象不重不漏。

曲靖市沾益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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