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专版

区委宣传部 区委普法办 区司法局关于开展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主题法治宣传实践活动的通知

  • 沾益区人民政府
  • 2017-11-06 14:12

区委宣传部 区委普法办 区司法局
关于开展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主题
法治宣传实践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区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各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央、省驻沾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认真贯彻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全面推进我区“七五” 普法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市委宣传部 市普法办 市司法局关于开展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主题法治宣传实践活动的通知》(曲普办〔2017〕8 号) 要求,区委宣传部、区委普法办、区司法局决定在全区开展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主题法治宣传实践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活动主旨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积极服务云南“三大战略定位”,服务沾益社会经济发展。深入实施
我区“七五”普法规划,通过开展主题法治宣传实践活动,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信仰,推动法治实践,在全社会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浓厚氛围,为“全面推进法治沾益建设”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 宣传重点
(一)重点内容
1、深入学习宣传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把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尤其是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作为主题法治宣传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任务,深刻领会、准确把握系列重要讲话的基本观点、思想精髓和核心要义,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进一步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2、深入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开展宪法讲座、宪法宣誓等形式多样的宪法法律宣传教育活动,让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理念深入人心,使宪法真正成为广大干部群众的共同行为准则。学习宣传民法、刑法等基本法,学习宣传民法总则等新颁布或修订的法律法规,引导人民理性表达利益诉求,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让全民守法成为全体人民的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
3、深入学习宣传与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相关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转型发展等工作大力宣传完善市场经济秩序、防范金融风险等与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大力宣传教育、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食品安全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围绕维护民族团结,大力宣传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和维护祖国统一、社会和谐稳定的法律法规。围绕筑牢我国西南生态安全屏障,大力宣传环境保护、资源节约利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围绕提升人居环境、“森林沾益”建设,大力宣传城市建设、土地利用、森林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4、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适应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新形势新要求,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切实加大党内法规宣传力度,教育引导广大党员深入学习党内法规,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和协调。 在每年“七一”前后,集中开展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活动。
5、深入学习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推进法治与德治融合发展,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内容,大力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培育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用法律的权威增强人们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自觉性,以法治的力量推进道德建设,提高全民族思想道德水平,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区创造良好人文环境。
(二)重点对象
1、加强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贯彻落实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委依法治省办、省司法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健全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建立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和依法办事能力考核评价机制,确保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国家工作人员日常学法、法治培训和领导干部任职前法治培训及考试、述法等制度落实到位,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能力,努力使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成为全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的自觉行动。
2、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印发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 》,规范学校法治教育课程课时设置,优化课堂教育的内容和形式。积极建设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全力打造青少年法治教育示范基地, 强化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格局。
3、加强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员法治宣传教育。继续开展“法律三进”活动,结合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商会调解工作等补齐非公有制经济领域普法短板,把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的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推动人民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依法办事、依法管理、依法经营、诚信尽责。强化民企责任,特别注重民企用工对象的普法,加大对农民工进城就业领域的普法力度,解决流动人口法治教育难点问题。
4、加强农村群众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宣传与农村居民生产生活相关的法律法规,广泛开展农村“法律明白人”“法治宣传中心户”相关人员教育培训,发挥其在开展法治宣传、法律咨询和化解矛盾中的作用。引导农村群众依法参与村民自治和其他社会管理活动,提高其参与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能力。进一步加强村“三委”干部法治培训,提高其运用法律手段管理基层事务、防范和处理矛盾纠纷能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在村居(社区)”活动,积极建设村居(社区)法治宣传教育示范点。 5、加强少数民族群众、宗教教职人员及信教群众的普法宣传工作。加强重点宗教活动场所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积极建设宗教活动场所法治宣传教育示范点。
三、工作任务 (一)围绕重点开展主题宣讲活动 1、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指导组建由专家学者、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法律服务工作者组成的“七五”普法讲师团培育一批普法志愿者优秀团队和品牌,围绕主题法治宣传实践活动重点内容,组织开展系列专题宣传巡讲活动。各乡镇(街道)、各部门主动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开展主题活动,通过举办学习会、讲座,组织普法知识竞赛、普法演讲比赛,制作散发普法宣传品等多种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全民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思维方式和行为习惯。
2、利用重要事件节点开展集中宣传。在做好日常宣传的同时充分利用国家宪法日、法律颁布日、重大纪念日、民族传统节日等契机,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要求,集中开展面向基层、面向群众的法治宣传、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等活动,充分发挥社会各界的力量,拓宽宣传渠道,创新宣传形式,吸引公众参与互动,不断增强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社会影响力和渗透力
(二)丰富载体开展媒体公益普法活动
1、分发挥传统媒体优势。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宣传部、省委网信办、省司法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普法办印发的《关于加强新闻媒体和互联网公益普法宣传工作的通知》,引导和规范新闻媒体和互联网传播平台常态化、制度化履行普法社会责任。巩固好板报、宣传栏、报纸、期刊、广播、电视、门户网站等传统普法宣传阵地,围绕重大活动、重要事件、社会热点等,紧扣重要时间节点,及时运用新闻媒体和互联网进行法律解读和舆论引导,在重要版面、重要页面、重要时段刊播普法公益广告。
2、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教育”行动。适应互联网信息技术发展新趋势,运用网络、微博、微信、客户端等新媒体新技术开展普法活动,创新普法节目、专栏、频道,不断提高法治宣传教育实际效果。积极参加全国法治动漫微电影作品征集及获奖作品展览(播、映),全国百家网站、微信公众号法律知识竞赛活动。各乡镇(街道)、各部门积极利用“两微一端”推送法治宣传教育内容、举办法律知识竞赛活动,打造多层次、立体化、全方位的法治宣传教育网络。
(三)拓展阵地开展法治文化实践活动
1、开展“法律6+N”活动。大力开展法律进车站、公交、商场、公园等“法律6+N”活动,推动党政群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和各类非公经济组织在办公场所设立固定法治宣传栏橱窗、电子屏),把法治文化建设纳入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动法治文化与民族文化、企业文化、行业文化融合发展。
2、繁荣法治文化作品创作。组织开展法治文艺展播、法治文艺下基层等活动,鼓励创作法治文化作品,把法治文化作品纳入各级文化作品评奖内容,纳入艺术、出版扶持和奖励基金内容。组织拍摄制作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动漫、微电影、栏目剧等作品,运用网络、微博、微信进行展播,积极参加“普法公益·与法同行”公益广告大赛和“法治云南·普法故事”纪实摄影大赛,推出一批法治文化精品。
3、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广泛开设法治讲座、论坛,组织法治文艺展演展播、法治文艺演出下基层等活动。利用图书馆、文化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开展法治宣传、展览、讲座等活动。
4、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把法治元素融入城乡建设规划设计和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打造和命名一批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基地。总结和培育法治文化建设先进典型,组织经验交流和宣传推广。发挥好已有法治文化设施的作用,充分利用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法治公园、法治文化广场、法治学校等各类法治宣传阵地,在宣传栏(窗)、户外视频、图书角等展示、展播法治宣传内容。
(四)发挥核心价值观引领作用开展德法共建活动
1、开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宣传教育活动。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组织开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宣传教育,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检验法律实施效果的重要标尺,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研究和教育实践具体化、系统化。
2、推动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深度融合。深入实施云南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大力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弘扬公序良俗,引导人们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把道德要求贯彻到法治建设中,不断提高全民法治意识和道德自觉。把法治精神融入乡规民约、职业道德、家风家训,引导群众崇德尚法。把法治教育纳入文明城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大力宣传推广法治先进典型和道德模范,开展“法治人物”“道德模范”等评选活动。
(五)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法治创建活动
1、深化法治创建活动。贯彻落实省委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印发的《关于开展法治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健全创建标准,完善创建机制,科学引导并组织开展法治单位、法治学校、法治企业、法治村(社区)等法治创建活动,推进区域社会治理的制度化、法治化,规范公共权力行使。
2、深化基层组织依法治理。大力开展“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完善村(居)民自治制度和机制,培育精品示范村(社区)。发挥居民公约、乡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着力培养“法治宣传中心户”和“法律明白人”,教育引导基层群众依法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约束。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重视程度。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主题法治宣传实践活动是推进“七五”普法规划全面实施的重要举措,是法治宣传教育的一项长期工作任务。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突出宣传重点,创新宣传形式,强化督促检查,努力提高活动影响力,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加强督促检查。区委宣传部、区委普法办要把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开展主题活动作为 “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和精神文明创建的重要内容。区委宣传部要督促新闻媒体积极履行公益普法责任,区委普法办将适时对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开展主题法治宣传实践活动情况进行督查。
(三)加大宣传力度。要充分发挥群众主体作用,增强主题活动的群众性、实践性。要及时发现、培育先进典型,利用多种媒介进行推广。各乡镇(街道)、各单位要对活动开展情况认真总结,及时将好经验、好做法报送区普法办,各新闻媒体要积极履行公益普法社会责任,集中展示各乡镇(街道)、各部门的好经验、好做法,大力宣传推广,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各乡镇(街道)、各部门主题法治宣传实践活动开展情况,请于每年度11月15日前通过电子邮箱报区委普法办。
联系人:余楠
联系电话:3056028
电子邮箱:

-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