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专版

解读《沾益区卫生健康领域基层政务公开 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

  • 沾益区卫生健康局
  • 2021-03-04 17:48

解读《沾益区卫生健康领域基层政务公开

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

近日,沾益区卫生健康局印发了《沾益区卫生健康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就《实施方案》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制定的《卫生健康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试行)》和《卫生健康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试行)》(以下分别简称标准指引、标准目录)要求,深入推进沾益区卫生健康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特制定《实施方案》

二、基本要求

围绕全区卫生健康重大决策部署和公众关切,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决策部署,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配套制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细化卫生健康领域基层政务公开工作任务,落实《标准指引》要求,及时、准确、规范地公开《标准目录》等相关信息,推进卫生健康领域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更加方便群众、企业办事并获得便捷服务,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提升基层卫生健康政务服务水平、行业监管水平和行政管理效能,促进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

三、主要内容

(一)结合实际,优化公开事项和内容,深入抓好贯彻落实

国家卫生健康委制定的《标准目录》共包括政务公开事项11大类、158项,经沾益区卫生健康局结合实际深入梳理并征求意见,公开事项内容全部保留并适当修订,各单位(科室)应按照事项内容予以全部公开。同时,可以根据承担的行政权力事项、公共服务事项以及社会公众关注热点,对公开事项公开内容公开依据公开时限公开渠道和载体等项目进行细化和完善,但不可以减少相应内容。

(二)对标目录,完善工作机制

各单位要加强对卫生健康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工作组织实施,完善工作机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具体任务和时间节点,切实加强对本单位卫生健康领域基层政务公开的指导,定期听取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重大问题,到2020年底,形成及时、准确、规范的公开《标准目录》等信息的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沾益区卫生健康局成立卫生健康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副局长担任,成员为机关各科室、各卫生健康单位负责人,负责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综合协调、统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日常工作。

(二)加强平台建设。要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积极拓展政务公开渠道,增强信息发布、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引导舆论的功能,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发布和解读政策信息。加大公开平台建设力度,优化信息公开栏目设置,提升公开信息的集中度,方便公众查询获取,提高信息发布和互动回应时效。及时公开群众普遍关心的信息,扩大群众知情权、参与权。

(三)加强检查、强化监督。建立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上级监督与下级监督、领导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的监督体系,把卫生健康系统政务公开置于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确保深化卫生健康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取得实效。

原文链接:沾益区卫生健康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