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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沾益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基金划转清算审计结果公告

  • 沾益区人民政府
  • 2018-03-05 15:08

曲靖市沾益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基金划转清算审计结果公告

2018年第14号(总第137号)

二零一八年三月五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精神,沾益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71月至2月对沾益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职责和机构整合工作中涉及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基金、固定资产、经办机构经费、债权债务、信息系统等划转清算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截至2017122日,沾益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对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职责和机构整合工作中涉及的新农合基金、固定资产、经办机构经费、债权债务等情况,与曲靖市沾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了清算移交。新农合基金清算移交滚存结余8898.69万元,其中定期存款0万元,活期存款6999.32万元,风险基金存款1899.37万元;大病保险存款清算移交637.72万元;固定资产清算移交原值43.93万元;经办机构经费清算移交22.70万元;新农合基金债权清算移交0万元、债务清算移交0万元;经办机构债权清算移交5万元,债务清算移交22.7万元;信息系统划转0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20062016年,沾益区积极推进新农合医疗制度建设,促进新农合医疗制度更加健全,新农合医疗保障管理不断完善。不断加强新农合基金管理,促进农村居民医疗保障水平稳步提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结余资金长期挂往来16.20万元。

三、审计处理意见及建议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曲靖市沾益区审计局已按相关法律法规出具审计报告。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处理意见为收缴区级国库。对审计情况提出五条建议:一是进一步落实城乡居民医保整合相关制度,明确各责任机构的职责,完善相关制度建设,形成合理、科学的制度。二是强化基金、经费管理使用的监督约束,确保基金和经费的使用符合国家财经法规要求。三是及时清理基金和经费管理使用中债权债务,对确认无法收回的债权按程序核销,对确认的债务应当及时清理归还。四是整合后的医疗经办机构加强参合人员信息录入管理,确保信息真实、完整、准确。完善报销制度,严格报销程序,避免重复参保和套取医保资金行为发生。五是整合后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要对基金和收入支出过渡户的存款认真分析,对结余过大的存款与财政协商,按社保基金保值增值相关规定、协议执行更有利更优惠的利率,实现基金保值增值最大化。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原沾益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已作整改,已将结余资金全部上缴区级国库,针对审计提出的建议,已按相关要求逐一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