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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沾益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2017年度工作情况报告

  • 沾益区人民政府
  • 2017-11-23 09:43

社会评价材料

曲靖市沾益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2017年度工作情况报告

2017年,曲靖市沾益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简称沾益区联社)狠抓作风转变,干部作风、机关作风和行业作风进一步好转,工作效能、服务态度、廉政建设等各方面均有较大进步,有效营造了“说了算、定了干、马上办”的干事创业氛围。现将沾益区联社依法履职、优化服务、工作效率、信息公开、廉政建设以及落实“马上就办”情况报告各位评价代表,请予评价指导。

一、依法履职

2017年,沾益区联社严格贯彻落实省联社依法治社各项要求,内部管理、业务办理向流程化方向积极推进,贷款办理程序公开、所需资料公开、并明确了办结时间。沾益区联社作为金融服务行业,不存在执法行为。主要职能就是为广大客户提供金融服务,在提供金融服务的过程中严格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人民银行、银监会和行业规章制度办理业务,不存在滥用职权的行为。

二、优化服务

近年来,沾益区联社强化服务创优工程建设,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金融服务。

为深入贯彻落实沾益区委、区政府,省、市联社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提升支农支小,服务“三农”的水平。

(一)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认真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下开展业务。

(二)服务环境做到设施齐全,美观舒适,干净整洁,标示清晰,公告提示准确,服务承诺和收费标准公开明确;营业网点悬挂利率牌,公开信贷员服务片区,公开操作流程;公开监督投诉电话。服务及投诉电话:0874-3166633 96500

(三)柜面服务人员按照规范为客户提供服务。统一着装,服饰得体,佩戴工号牌上岗,仪容端庄、干净、整洁,精神饱满、精力集中、举止大方、微笑服务,语言明确,表达清楚。

(四)结合营业网点实际情况,合理配备大堂经理,通过自助设备、电话银行、网上银行等渠道分流客户,提高工作效率,缩短客户排队等候时间。

(五)各营业网点开设残损兑换窗口,为群众无偿、义务兑换残损人民币;做好反假币宣传工作,普及反假币知识。

(六)信贷人员坚持公道正派、廉洁自律,坚持信贷原则、制度、办法,秉公办理各种信贷业务,不以贷谋私。

工作中不存在态度生硬、故意刁难、吃拿卡要和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现象。

三、工作效率

沾益区联社公开服务承诺,落实限时办结、首问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有效的提高了工作效率、不存在推诿扯皮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现象。

(一)认真贯彻服务“三农”和服务中小企业的有关政策,确保需要贷款且符合贷款条件的客户得到贷款支持。符合条件的,自收到客户完整资料之日起限时办结:经建档评级、授信的农户小额贷款3个工作日办结,未经评级授信农户贷款7个工作日办结;法人客户15个工作日办结;个人消费贷款7个工作日办结。并制定资料清单一次性告知客户。

(二)保持自助设备运行正常,加钞及时,维护到位,并提供24小时服务。(设备安装、检修及加钞时间除外)。

(三)进一步落实首问责任制。联社要求各部门、各营业网点员工遇客户询问、投诉时要妥当做出回应,不熟悉、不了解的要根据内容交由相关人员、部门进行处理,不得搪塞、推诿。

(四)完善责任追究制度。依据省联社员工违规行为处罚办法,完善责任追究制度。主要围绕以下12个方面,制定责任追究制度。

1.对区委、区政府,各级联社作出的决策部署、制定的工作目标、下达的指令性任务以及上级的批示、指示等,无正当理由落实不及时、执行不力,致使重大项目、重要工作、重点任务等未按规定时间推进或完成,造成一定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2.对区委、区政府领导,上级联社领导指示要求办理的事项或通过“沾益督办”APP交办的工作任务,无特殊原因未按规定时限办结的;

3.在各项工作督查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要求整改的作风方面的问题,不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到位,导致问题反复出现、没有明显改观的;

4.对上级下发需要贯彻落实的文件,没有及时处理、提出办理意见的;对区委、区政府作出的决策和部署的工作,需要发文安排而没有及时发文的;对下级部门的请示或报告事项,未及时作出明确答复或提出明确处理意见的;

5.不认真办理群众信访问题,不妥善解决群众合理合法诉求,及时化解基层矛盾的,或因工作懈怠导致群众重复上访、非正常上访,以及引发集体上访、群体性事件,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

6.对应由几个部门共同办理的事项,主办或者牵头部门不主动牵头协调,协办部门不积极配合,延误工作的;

7.不遵守一次性告知制度,应告知事项不一次性告知,政策业务解释不清楚不到位,导致服务对象往返跑、反复跑的;

8.不遵守首问首办制度,首问首办责任人不按规定受理申请人办理事项或不告知承办部门,造成服务对象办理事项延误,引发投诉举报或上访的;

9.不遵守限时办结制度,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顶着不办、拖着不办,明拖暗抗,或者该批办、交办的事项不及时办理的;

10.违反工作纪律,工作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上班期间关门办公,办公室摆放功夫茶具以及工作日期间、执行公务或节假日值班期间中午饮酒的;

11.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区,上级联社作风建设有关规定的;

12.工作态度冷漠、作风粗暴,利用工作之便、职务影响吃拿卡要,为本人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造成不良影响的。

总之,沾益区联社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马上就办”工作要求,立足发挥农村信用社职能作用,立足服务沾益经济社会发展而努力工作。

四、信息公开

由于金融服务业的特殊性,沾益区联社非常重视信息公开。通过公开业务品种信息、收费信息、行政许可信息等客户需要了解的信息,为充分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打下了坚实基础。

(一)公开了贷款办理流程。沾益区联社在19个营业网点公开了贷款办理流程,办理贷款所需资料等内容。按照一次性告知要求,应告知事项一次性告知,政策业务解释清楚到位,避免客户服务往返跑、反复跑。

(二)公开了收费标准。沾益区联社执行省联社统一制定的收费标准,并且在19个营业网点公示,办理业务时严格执行。

(三)公开了贷款办结时限。沾益区联社在19个营业网点公开贷款办结时限,符合条件的,自收到客户完整资料之日起限时办结:经建档评级、授信的农户小额贷款3个工作日办结,未经评级授信农户贷款7个工作日办结;法人客户15个工作日办结;个人消费贷款7个工作日办结。并制定资料清单一次性告知客户。

(四)公开了服务承诺。沾益区联社在19个营业网点公开服务承诺,主要内容是存取款业务办理,兑换零钞,贷款业务办理,转账汇款等业务办理。

(五)公开了行政许可信息。沾益区联社在19个营业网点公开了经监管部门许可的负责人姓名,业务经营范围等内容。

五、廉政建设

沾益区联社党委认真落实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联社纪委聚焦主业。根据省、市联社要求,层层签订廉政建设责任书,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认真贯彻落实省、市联社案件防控工作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全区农村信用社业务经营管理活动稽核审计监督力度,确保国家金融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内部规章制度贯彻的正确执行,促进全区农村信用社依法、合规经营、健康发展,结合实际,突出重点、认真组织实施各项专项审计;认真开展后续审计、促进整改规范;进一步加大稽核审计力度、有效抑制案件风险;落实稽核审计工作责任制、提高工作质量;加强员工思想道德教育方面提出稽核审计工作计划和任务目标,推动廉政建设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六、落实“马上就办”情况

根据《中共曲靖市沾益区委、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曲靖市沾益区“马上就办”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沾发〔201720号)的要求,结合沾益区联社实际制定了《曲靖市沾益区联社“马上就办”工作实施方案》。

沾益区联社成立了“马上就办”工作领导小组,层层压实各项责任。

长:王志刚(联社党委书记、理事长)

丁光顺(联社党委副书记、主任)

副组长:龚祥(联社纪委书记、监事长)

王树祥(联社党委委员、副主任)

员:联社各部门经理、副经理,各营业网点主任、副主任。

明确了“马上就办”工作重点,结合沾益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实际,确定“马上就办”工作重点为公开服务承诺、落实首问责任制等。进一步公开服务承诺,为深入贯彻落实沾益区委、区政府,省、市联社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提升支农支小,服务“三农”的水平。进一步落实首问责任制,各部门、各营业网点员工遇客户询问、投诉时要妥当做出回应,不熟悉、不了解的要根据内容交由相关人员、部门进行处理,不得搪塞、推诿。完善责任追究制度,依据省联社员工违规行为处罚办法,完善责任追究制度,规定了12种责任追究的情形。制定了工作责任清单,明确了责任人。制定了《沾益区联社督查工作办法(试行)》《沾益区联社干部履行“马上就办”不到位问责办法(试行)》《沾益区联社干部作风“马上就办”实施办法(试行)》《沾益区联社首问首办制度(试行)》《沾益区联社限时办结制(试行)》《沾益区联社一次性告知制度(试行)》等配套制度。

沾益区联社将以此次社会评价为契机,以“说了算、定了干、马上办”为目标,发挥自身职能作用,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为沾益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多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