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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沾益区殡葬改革知识问答

  • 沾益区人民政府
  • 2017-08-25 09:30

曲靖市沾益区殡葬改革知识问答

一、为什么要进行殡葬改革?

殡葬改革是一项移风易俗的社会变革。改革土葬,推行火葬,提倡文明节俭办丧事是殡葬改革的主要任务。国家自1956年开始倡导火葬,云南省以1961年在昆明建成全省第一个火化厂为起点,开始逐步推行殡葬改革。

国务院于1997年正式颁布了《殡葬管理条例》,把殡葬管理和殡葬改革纳入了国家法规进行管理。至此,全国各地大力推行火葬,采取少占或不占土地的骨灰处理方式,有效地节约了土地和森林资源,保护了生活条件和生存环境,益国益民。殡葬改革是破千年旧俗、树一代新风的社会变革,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系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不断提高,许多丧葬习俗已演变为陋习,重殓厚葬、大操大办、借钱办丧,占用林地、耕地乱埋乱葬等丧葬陋习愈演愈烈,让部分群众滋生攀比心理,加重家庭经济负担,歪曲传统孝道文化。可视范围内到处都是裸露坟墓,既浪费大量有限的土地资源、破坏森林资源,又对生态环境和社会风气造成极大不良影响。推行遗体火化,改变丧葬陋习,深化殡葬改革,势在必行,刻不容缓。

殡葬改革,利国利民,功在千秋,惠及子孙!

二、沾益殡葬改革有哪些内容?

(1)待省人民政府批复后,自治区人民政府通告之日起全面执行殡葬改革。全区所辖11个乡(镇、街道)全部纳入火葬区,沾益行政区域内的城乡居民,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及中央、省、市驻沾单位的干部职工,驻沾部队官兵和其他在区域范围内死亡的人员一律实行火化(国家规定允许土葬的少数民族和捐献供科研、教学使用的遗体除外)并进入骨灰公墓安葬。

(2)禁止将应当火化的遗体土葬或将骨灰装棺土葬,禁止在非经批准的公共场所内进行治丧悼念活动以及在公共场所停放遗体、灵柩、搭设灵棚(堂)、游丧等妨碍公共秩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殡葬行为。

(3)禁止制造、销售封建迷信的丧葬用品,禁止在辖区内出售棺木等土葬用品。

三、沾益推行殡葬改革有些什么惠民政策?

具有沾益区户籍且没有享受国家规定丧葬抚恤政策的城乡居民死亡后,按规定火化并进入骨灰公墓安葬的,一般群众一次性给予3000元、特殊困难群众一次性给予4000元丧葬补助(包含遗体火化费、遗体运输费等费用)。

四、沾益有哪些公墓?

沾益现有经营性公墓1个:沾益太平文化艺术园公墓是2005年批准建设的经营性骨灰公墓,位于沾益区太平社区蔡家山村贡桌山。

按照沾益区2017年殡葬改革工作目标要求:2017年沾益完成覆盖所有乡(镇、街道)的农村公益性公墓的建设任务。目前各乡(镇、街道)公益性公墓选址已基本结束,正在进行公益性公墓规划建设工作。

五、沾益火化厂在哪里?

按照曲靖市城市整体规划布局及有关规定,沾益区与麒麟区、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及马龙县共同使用曲靖殡仪馆火化设施。

沾益区殡葬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