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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沾益区审计局关于沾益区大坡乡第三中学等十校校舍安全工程竣工结算审计结果公告

  • 沾益区人民政府
  • 2017-05-11 15:3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曲靖市沾益区审计局自2016年11月26日至2016年12月18日对沾益区大坡乡第三中学等十校校舍安全工程的竣工结算进行了审计。

  一、项目基本情况

  沾益区大坡乡第三中学等十校校舍安全工程,经沾发改社会〔2011〕24号、〔2011〕34号、〔2012〕14号、曲财教〔2012〕132号批准建设和下达投资计划。计划总投资1410.27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专项资金1360.27万元、曲靖东源铝业捐赠资金50万元及自筹,总建筑面积10716平方米。

  审计结果表明,大坡乡第三中学等十校校舍安全工程,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履行了投资计划批准、工程招标投标程序,执行了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和工程监理制。但审计中也发现有多计工程结算价款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大坡乡第三中学等十校校舍安全工程,报审工程结算价1761.73万元,因部分分部分项工程量重复计算、未施工项目没有扣减原投标预算、部分新增材料价格高于施工期市场价格等原因,导致施工单位多计工程结算价款102.27万元。

  三、审计发现问题的处理情况

  针对上述问题,沾益区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多计工程款的问题,要求沾益区教育局按照审定的工程结算价支付相关施工单位。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曲靖市沾益区教育局及时进行了整改。对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曲靖市沾益区教育局已按照审计审定的工程结算价与相关施工单位办理财务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