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沾益区炎方乡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竣工结算审计结果公告

  • 沾益区人民政府
  • 2017-04-07 12:2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及沾益区人民政府的安排,沾益区审计局自2015年10月29日至2015年11月18日对沾益区炎方乡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竣工结算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沾益区炎方乡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经《曲靖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沾益区炎方乡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补助资金的批复》(曲农综办〔2014〕57号)下达了资金批复,同意炎方乡农业基础建设设施建设项目,一次性补助市级财政资金85万元,全部用于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其中:1、补助炎方乡西河村45万元,建农副产品收购仓库3000平方米;2、补助炎方乡西河村杨家村小组40万元,硬化道路1300米,粮食晒场800平方米。

  沾益区炎方乡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杨家村道路硬化、粮食晒场项目于2014年12月19日议标,由曲靖市平山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承建,中标价分别为49.59万元和45.70万元,2014年12月20日分别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施工单位多计工程结算造价4.16万元,沾益区炎方乡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报审结算造价125.94万元,审定工程结算价为121.78万元。

  三.审计发现问题的处理情况

  对上述问题,沾益区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施工单位多计工程结算造价的问题,审计已做调整,要求建设单位按照审定的工程结算造价与施工单位进行结算。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施工单位多计工程结算价款的问题,建设单位已按照审定的工程结算造价与施工单位进行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