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沾益区人民检察院2014年至2015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 沾益区人民政府
  • 2017-03-31 16:1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自2016年6月2日至2016年6月20日,沾益区审计局对沾益区人民检察院2014年至2015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截至2015年底,沾益区人民检察院核定机构编制17个,实有17个,核定行政人员编制54人,实有人员54人,核定车辆编制16辆,实有19辆(其中5辆特种车辆不占编制)。

  沾益区人民检察院2014年预算收入779.49万元,支出737.59万元,年末结转42.52万元。2015年预算收入680.78万元,支出723.30万元,年末累计结转0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沾益区人民检察院2014年和2015年在预算执行中能够按照相关规定执行,部门决算情况基本真实。但在资金管理方面,还存在非税收入没有缴库,往来款长期挂账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滞留应当上缴的非税收入15936.42元。

  (二)往来款长期挂账584130.02元。

  三、审计处理意见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沾益区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

  对滞留应当上缴的非税收入15936.42元,责令沾益区人民检察院及时缴入预算。对往来款长期挂账的问题,责令沾益区人民检察院及时清理。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沾益区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审计发现的问题,在审计实施阶段结束后,积极采取措施逐项整改,对滞留应当上缴的非税收入15936.42元,已于2016年7月27日上缴沾益区财政局,已整改完毕。对往来款长期挂账的问题,已经进行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