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设置公示201704
今有曲靖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大营分所、李桂仙向我局申请设置医疗机构,按照《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云南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将拟设置医疗机构的有关设置内容公示如下。公示期自即日始10天,即2017年3月22日—2017年3月30日,公示期间,如单位或个人存在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局医政科教科或纪委据实反映。
医政科教科联系电话:0874-3162671
纪委联系电话:0874-3163953
曲靖市沾益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3月22日
公示内容
(一)
拟设置医疗机构申请单位:曲靖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大营分所
拟设置医疗机构名称:曲靖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大营分所卫生所
拟设置医疗机构执业地点:曲靖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大营分所院内
拟设置医疗机构类别:卫生所
拟设置医疗机构服务对象:内部
拟设置医疗机构所有制形式:全民
拟设置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内科、外科、中医科
拟设置医疗机构床位:观察床6张
拟设置医疗机构经营性质:非营利性
拟设置医疗机构投资总额:80万元人民币
拟设置医疗机构经初审符合曲靖市和沾益区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公示内容
(二)
拟设置医疗机构申请单位:李桂仙
拟设置医疗机构名称:李桂仙儿科诊所
拟设置医疗机构执业地点:沾益区西平街道交水路60号
拟设置医疗机构类别:诊所
拟设置医疗机构服务对象:社会
拟设置医疗机构所有制形式:私人
拟设置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儿科
拟设置医疗机构床位:观察床4张
拟设置医疗机构经营性质:营利性
拟设置医疗机构投资总额:5万元人民币
拟设置医疗机构经初审符合曲靖市和沾益区医疗机构设置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