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沾益区司法局关于贯彻落实《中共沾益区委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县的实施意见主要任务分工方案》任务分解的通知

  • 曲靖市沾益区司法局
  • 2016-04-26 08:49


各乡(镇、街道)司法所、局机关各科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沾益区委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印发《<县级有关部门贯彻实施中共沾益区委全面推进依法治县的实施意见>主要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沾治县〔20153号),为将文件精神落到实处,现就任务分工方案中涉及沾益区司法局的任务分工分解如下:

  一、落实任务及分工

 (一)加强法制建设,确保宪法法律法规全面实施

  1.普遍开展形式多样的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弘扬宪法精神。同时,每年国家宪法日组织相应活动。(参加单位)

  责任科室:法制宣传教育科

2.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凡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参加单位)

 责任科室:法制宣传教育科

  (二)不断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

  3.进一步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确保2015年实现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法律顾问全覆盖。完善政府法律顾问的工作程序和议事规则。建立以政府或政府部门法制机构为主体,专家、学者、法律实务工作者参与的常态化法律顾问制度。(参加单位)

  责任科室:公证律师管理科、基层科

  4.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严格禁止收费、罚没收入同部门利益直接挂钩或变相挂钩。(参加单位)

 责任科室:社区矫正科、各乡(镇、街道)司法所

  5.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严格执行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推进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坚决克服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现象。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行政执法机关之间的矛盾和争议。(参加单位)

  责任科室:社区矫正科、各乡(镇、街道)司法所

  6.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健全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参加单位)

  责任科室:社区矫正科、各乡(镇、街道)司法所

  7.细化具体操作流程,明确执法步骤、环节和时限,重点加强食品药品、卫生、工商、质检、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国土、劳动保障、城市管理等领域执法行为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告知、调查取证、听证、集体讨论等制度。(参加单位)

  责任科室:社区矫正科、各乡(镇、街道)司法所

  8.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参加单位)

 责任科室:社区矫正科、各乡(镇、街道)司法所

  9.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标准,规范裁量范围、种类、幅度,统一各系统内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参加单位)

 责任科室:社区矫正科、各乡(镇、街道)司法所

  10.全面落实不同部门及机构、岗位执法人员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参加单位)

 责任科室:社区矫正科、各乡(镇、街道)司法所

  11.健全完善公开透明的公平竞争机制。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干预竞争,不得在法定条件之外对参与竞争主体设置门槛。对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或审批的事项,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为行政管理相对人指定为其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或服务提供者。(参加单位)

 责任科室:各乡(镇、街道)司法所、各科室

  12.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参加单位)

 责任科室:社区矫正科、各乡(镇、街道)司法所

  13.负有对物权、股权及其他财产权益履行登记职责的部门,应制定不予登记事项负面清单。法律法规规定可以进行登记的事项,不得以内部规定为由拒绝登记。(参加单位)

 责任科室:公证处

  (三)保证司法公正,增强司法公信力

  14.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参加单位)

 责任科室:政治处

  15.严格执行惩戒妨碍司法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拒不执行生效裁判和决定、藐视法庭权威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法律法规。(参加单位)

责任科室:社区矫正科、公证律师公律科

16.探索实行法院、检察院行政事务管理权和审判权、检察权相分离。(参加单位)

 责任科室:社区矫正科、公证律师管理科

  17.加大对虚假诉讼、恶意诉讼、无理缠诉行为的惩治力度。(参加单位)

 责任科室: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律师管理科

  18.落实刑事诉讼中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责任单位)

 责任科室: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律师管理科

  19.充分发挥民事、行政诉讼对社会矛盾化解最后一道防线的积极作用,切实解决立案难、审理难、执行难等突出问题。按照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完善民事、行政诉讼立案机制,引导公民、法人通过法律途径提出诉求。(参加单位)

 责任科室: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律师管理科、基层科

  20.严格落实审级制度。(参加单位)

 责任科室: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律师管理科、基层科

  21.落实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参加单位)

 责任科室: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律师管理科

  22.探索案件繁简分流和速裁机制,小额诉讼案件、轻微刑事案件依法快速办理,提高司法效率,减轻群众诉累。(参加单位)

 责任科室: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律师管理科

  23.建立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参加单位)

 责任科室: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律师管理科

  24.落实各类司法人员工作职责、工作流程、工作标准,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落实谁办案谁负责。(参加单位)

 责任科室:法律援助中心、社区矫正科

  25.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健全执法巡视、案例指导、案件评查和执法评议制度,推行执法业绩档案管理制度。(参加单位)

 责任科室:法律援助中心、社区矫正科

  26.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确保侦查、审查起诉的案件事实证据经得起法律检验。(参加单位)

 责任科室: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律师管理科

  27.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严格依法收集、固定、保存、审查、运用证据,落实证人、鉴定人出庭制度,保证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发挥决定性作用。(参加单位)

 责任科室: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律师管理科

  28.进一步推进审判公开、检务公开、警务公开,依法及时公开执法司法依据、程序、流程、结果和生效法律文书,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参加单位)

 责任科室:法律援助中心、社区矫正科、公证律师管理科

  29.加强法律文书释法说理,完善生效法律文书统一上网和公开查询制度。(参加单位)

 责任科室: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律师管理科

  30.建立督导制度,严格落实责任,确保各项公开措施得到落实,实现以公开促公正。(参加单位)

 责任科室: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律师管理科

  31.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规范选任条件,改革选任方式,保障公民陪审权利,建立人民陪审员库,扩大参审范围,完善陪审随机抽选方式,提高人民陪审员制度公信度。(参加单位)

 责任科室:基层科

  32.逐步实行人民陪审员不再审理法律适用问题,只参与审理事实认定问题。(参加单位)

 责任科室:基层科

  33.强化诉讼活动中对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知情权、陈述权、辩护辩论权、申请权、申诉权的保障措施。(责任单位)

 责任科室: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律师管理科

  34.深入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法律原则和法律制度。(责任单位)

 责任科室: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律师管理科

  35.完善对限制人身自由司法措施和侦查手段的司法监督,加强对刑讯逼供和非法取证的源头预防,落实错案责任,明确纠错主体和启动程序,健全冤假错案有效防范、及时纠正机制。(参加单位)

 责任科室: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律师管理科

  36.严格执行刑事、民事、行政诉讼中查封、扣押、冻结、处理涉案财物的司法程序。(参加单位)

 责任科室: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律师管理科

  37.全面落实终审和诉讼终结制度,实行诉访分离,健全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导入司法程序机制,保障当事人依法行使申诉权利。落实信访责任单位对信访人信访诉求回复制度,强化信访事项分流导入程序,确保涉法涉诉信访纳入法治轨道解决。(责任单位)

 责任科室: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律师管理科

  38.对不服司法机关生效裁判、决定的申诉,逐步实行由律师代理制度。(牵头单位)

 责任科室: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律师管理科

  39.对聘不起律师的申诉人,纳入法律援助范围。(牵头单位)

 责任科室: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律师管理科

  40.落实检察机关行使监督权的法律制度,加强对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参加单位)

 责任科室: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律师管理科

  41.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重点监督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的立案、羁押、扣押冻结财物、起诉等环节的执法活动。(牵头单位)

 责任科室: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律师管理科

  42.规范媒体对案件的报道,防止舆论影响司法公正。(参加单位)

 责任科室: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律师管理科

  43.全面落实对因违法违纪被开除公职的司法人员、吊销执业证书的律师和公证员的终身法律职业禁业制度。(参加单位)

 责任科室: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律师管理科

  44.依法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的接触、交往行为。坚决惩治司法掮客行为,防止利益输送。(责任单位)

 责任科室: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律师管理科

  45.坚决破除各种潜规则,绝不允许法外开恩、绝不允许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参加单位)

 责任科室: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律师管理科、社区矫正科

 (四)推动全民守法,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46.健全领导干部提升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能力的学习培训机制,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把宪法法律及行政法规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列为党校必修课并明确具体学时。推动干部在线法律学习。(参加单位)

责任科室:法制宣传教育科

47.改革完善普法宣传教育考核制度,增强普法宣传教育的激励导向机制。(牵头单位)

责任科室:法制宣传教育科

  48.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职业教育学校、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参加单位)

责任科室:法制宣传教育科、各乡(镇、街道)司法所

  49.加强预防青少年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建设,完善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网络。继续完善法制副校长配备制度。(参加单位)

责任科室:法制宣传教育科、各乡(镇、街道)司法所

50.落实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牵头单位)

责任科室:法制宣传教育科、各乡(镇、街道)司法所

51.落实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牵头单位)

责任科室:法制宣传教育科

  52.坚持把法治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内容,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进单位、进社区、进乡村、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活动,深入实施五个一工程,进一步推进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长廊等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参加单位)

责任科室:法制宣传教育科、各乡(镇、街道)司法所

  53.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移动媒体等办好法制节目,广泛开展公益性法治宣传教育,切实提高普法实效。(参加单位)

责任科室:法制宣传教育科

 (五)创新社会治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54.不断深化法治县和民主法治村(社区)、依法诚信企业等多层次多形式的法治创建活动。深化基层组织和部门、行业依法治理,支持各类社会主体自我约束、自我管理。(牵头单位)

责任科室:法制宣传教育科、各乡(镇、街道)司法所

  55.引导和发挥县民公约、乡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参加单位)

责任科室:法制宣传教育科、各乡(镇、街道)司法所

  56.建立健全社会组织参与社会事务、维护公共利益、救助困难群众、帮教特殊人群、预防违法犯罪的机制和制度化渠道。(参加单位)

责任科室:法律援助中心、社区矫正科、各乡(镇、街道)司法所

  57.加快建立健全符合县情、覆盖城乡、惠及全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加强民生领域法律服务。(参加单位)

责任科室: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律师管理科、基层科、各乡(镇、街道)司法所

  58. 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法律服务制度,推动建立公益性法律服务补偿机制,促进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常态化。(参加单位)

责任科室: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律师管理科、基层科

  59.探索建立以县司法局为主导的法律服务人员挂钩村(居)委会制度。(牵头单位)

责任科室:公证律师管理科、基层科、各乡(镇、街道)司法所

  60.进一步落实法律援助制度,实现法律援助应援尽援。加大法律援助经费保障力度。(牵头单位)

责任科室:法律援助中心

  61.落实国家司法救助资金,规范程序,确保因遭受犯罪侵害或民事侵权但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的当事人及时得到适当经济救助。(参加单位)

责任科室: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律师管理科

  62.大力发展法律服务业,统筹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合理分布、均衡发展。(牵头单位)

责任科室:公证律师管理科、基层科

  63.建立心理危机干预预警机制,对特殊人群进行专业心理疏导和矫治。(牵头单位)

责任科室:社区矫正科、各乡(镇、街道)司法所

  64.健全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参加单位)

责任科室:基层科、各乡(镇、街道)司法所

  65.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社会矛盾经常性排查调处工作机制。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参加单位)

责任科室:基层科、各乡(镇、街道)司法所

  66.加强以案定补、以奖代补、无案奖励规范化建设。(参加单位)

责任科室:基层科、各乡(镇、街道)司法所

  67.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牵头单位)

责任科室:公证律师管理科

  68.健全行政裁决制度,强化行政机关解决同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民事纠纷功能。(参加单位)

责任科室:公证律师管理科

  69.坚持和完善律师参与疑难信访案件化解工作机制。(牵头单位)

责任科室:公证律师管理科

  70.深入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参加单位)

责任科室:办公室

  71.加大资源环境领域执法力度,依法严厉查处破坏资源环境的违法行为。(参加单位)

责任科室:办公室

 (六)提升法治队伍素质,强化组织人才保障

  72.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党的事业、人民利益、宪法法律至上,加强立法队伍、行政执法队伍、司法队伍建设。(参加单位)

责任科室:政治处

  73.畅通立法、执法、司法部门干部和人才相互之间以及与其他部门具备条件的干部和人才交流渠道。(参加单位)

责任科室:政治处

  74.完善法律职业准入制度,完善法律职业人员统一职前培训制度。(牵头单位)

责任科室:公证律师管理科

  75.落实从符合条件的律师、法学专家中招录立法工作者、法官、检察官制度。(参加单位)

责任科室:政治处

  76.畅通具备条件的军队转业干部进入法治专门队伍的通道。(参加单位)

责任科室:政治处

  77.健全从政法专业毕业生中招录人才的规范便捷机制。(参加单位)

责任科室:政治处

  78.完善职业保障体系,落实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专业职务序列及工资制度。(参加单位)

责任科室:政治处

  79.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坚持把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作为律师从业的基本要求。(牵头单位)

责任科室:公证律师管理科、基层科

  80.构建社会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等优势互补、结构合理的律师队伍。(牵头单位)

责任科室:公证律师管理科

  81.提高律师队伍业务素质,完善律师执业保障机制。研究探索实习律师、新从业律师扶持措施,吸引优秀人才充实律师队伍。加强律师事务所、公证机构管理,发挥律师协会、公证员协会的自律作用,规范律师执业、公证员从业行为,监督律师、公证员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强化准入、退出管理,完善执业前培训制度,严格执行违法违规执业惩戒制度。(牵头单位)

责任科室:公证律师管理科

  82.加强律师、公证员行业党的建设,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切实发挥律师事务所、公证机构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参加单位)

责任科室:政治处、公证律师管理科

  83.研究建立覆盖县、乡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公职律师服务制度,支持企业设立公司律师,参与决策论证,提供法律意见,促进依法办事,防范法律风险。(牵头单位)

责任科室:公证律师管理科

  84.明确公职律师、公司律师法律地位及权利义务,理顺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管理体制机制。(牵头单位)

责任科室:公证律师管理科

  85.大力发展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完善人民调解员一员多用机制。(牵头单位)

责任科室:基层科、公证律师管理科

  (七)加强党的领导,凝聚依法治县强大合力

  86.政法机关党组织要建立健全重大事项向党委报告制度。(参加单位)

责任科室:政治处

  87.加强基层法治机构和法治队伍建设,建立重心下移、力量下沉的法治工作机制,推动法治人才、法治实践下基层解民忧。加大经费保障力度,改善基层法治保障条件,提高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参加单位)

责任科室:政治处

  二、工作要求

按照沾治县〔20153号文件要求,牵头单位要对相关工作的贯彻落实负总责,切实担负组织协调责任,积极协调责任单位做好有关工作。其中有25项工作县司法局是责任单位和牵头单位,要求承担这25项工作的责任科室充分发挥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认真抓好分工任务的落实工作,贯彻实施过程中,涉及重大、敏感问题的要及时向分管局领导汇报后书面报县委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另有62项工作县司法局是参加单位,请分解到各责任科室的负责人要按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确保各项工作按时保质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