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沾益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关于变更曲靖市沾益区2018年至2020年
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
按照《曲靖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抓好2020年度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工作的通知》(曲扶办便笺〔2020〕12号)要求,结合2020年一季度动态管理情况、项目实施情况、《曲靖市沾益区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经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根据贫困对象需求、政策调整变化、扶贫资金到位、脱贫攻坚进度等情况对项目库进行动态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同意《曲靖市沾益区2018年至2020年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实施方案》变更内容(详见附件)。
二、严格按变更情况实施项目
要严格按照变更的项目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及规模组织实施,不得擅自扩大、缩小或变更批复项目。如有确需变更批复项目的,必须及时按程序上报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同意,方可变更批复项目,否则财政不给予报账。
三、加强监管,落实制度
要严格按照《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7〕8号)、《云南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云财农〔2017〕213号)及《曲靖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专项扶贫项目及资金监管工作的通知》(曲扶办发〔2017〕13号)管理、使用项目资金,实行财政专户存储、专人管理、专款专用,落实乡级财政报账制,严禁挤占、挪用或改变资金用途,杜绝报假账的现象。要加强项目资金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必须坚决整改,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曲靖市沾益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20年4月3日
附件: